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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辑刊登了吴恩裕先生的一篇文章,
标题为《新发现的曹雪芹佚著和遗物》,其文中的第三部分是《最近发现曹雪芹遗物两只书箱以及我对书箱上面文字的初步研究》。本文不想涉及曹雪芹的佚著问题,只想就书箱问题作以探讨。它将有助于我们理解曹雪芹的社会思想和《红楼梦》的写作思想;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张宜泉与曹雪芹的一点蛛丝马迹关系。
吴恩裕论证书箱的目的则是为了论证他所假设与想象的一个多才多艺的甚至是江南“妓人”出身的续弦问题,附带的则是为了证明他的《考工志》。吴文在论证书箱文字时用了七个段落。他在这七个段落里,他几乎全部推导都是为他“创造”的曹雪芹续弦夫人这一抽象人物形象服务,我们只要看一看他的七个段落标题就够明白了。
本来吗,谁的文章,他的论证都是为他立论的中心思想服务,这个勿容置疑;问题出在回避和曲解文字的含义而得出令人难以置信的结论,这个却无法令人赞许。
吴文在未曾研究就将曹雪芹续弦的名字“定为”“芳卿”;接着将刻有“石头”和“兰花”与五言绝句的“书箱”定为“婚礼”之作;随后,又不顾“人未亡”一语的含义而将七言律诗定为“悼亡诗”。这些粗率的结论都不能不使人产生种种怀疑。
如果我们承认书箱是曹雪芹续弦时的婚礼;如果我们承认五条目录是一般手工艺编织图样目录;如果我们承认书箱内装的是编织图样稿本;如果我们承认书箱上的七言律诗是曹雪芹续弦写的悼亡诗,那么下列种种问题怎么解释呢?
1、 根据敦诚写的“泪迸荒天寡妇声”来看,曹雪芹的“续弦”跟曹雪芹的感情是深厚的,假定就是不很深厚,此时的心情也是十分痛苦的;曹雪芹的“续弦”难道会在曹雪芹新亡数天之内吟诗作赋吗?
2、 如果按吴文说的“芳卿在他逝世买棺待殓时写了上面那首悼亡七律”,“芳卿”为什么不写在纸上,难道一个文人家里缺纸吗?
3、 吴文将“丧明子夏又逝伤”含糊其辞地解释为“丧明”即指曹雪芹的儿子死亡一事;将“子夏”解释为曹雪芹。但对“地坼天崩人未亡”一句并没有作解释。假定“丧明子夏又逝伤”是指曹雪芹的丧事,哪么“人未亡”又怎么解释呢?七言律诗吴文既肯定为“悼亡诗”,所谓悼亡诗必须写在人亡之后,哪有写在“人未亡”之前呢?难道“人未亡”是指“悼亡诗”的作者“芳卿”“人未亡”吗?
4、 假定曹雪芹的续弦为江南“妓人”,所以才有吴文所说的“如敦敏、敦诚、张宜泉、于叔度这些人,他们总有同芳卿见面的机会,但从无一字提及他们的好友曹雪芹的夫人一个字”;但是,情况既然如此,曹雪芹的朋友怎么能用“国香”的兰花来比喻江南“妓人”呢?既用兰花比喻江南“妓人”,可见曹雪芹的朋友并没有轻视这位“妓人”的思想成份,哪有怎么会如吴文说的“从无一字提及”呢?吴文的这些话不前后矛盾吗?
5、 假定书箱为“婚礼”,书箱内装的是编织之类的“集稿”和“歌诀”,那么,曹雪芹死后,曹雪芹的续弦为什么不带走呢?无论改嫁还是出走谋生,我想她会将“稿本”和箱子一块带走的,从感情上和实用上来说皆然。
6、 假定七言律诗为“悼亡诗”,假定五条目录为一般工艺编织目录,张宜泉对此有何忌讳,何必将它密封数层呢?
7、 假定此书箱是别人送的婚礼与曹雪芹结婚有关,假定“悼亡诗”为“芳卿”所作,为了此一书箱,张宜泉会叮咛他的后人一直保存,甚至保存二百余年吗?有价值吗?有必要吗?
问题还有很多,比如说“题芹溪处士句”、“织绵”、“窀穸何处”以及所刻的“石”和“兰花”等问题,此处就不提了,因为后面还要写正文。不过就以上来看,吴文的结论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
正因为如此,本文笔者对曹雪芹的书箱上的诗画文字作了研究。下面各节便是研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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