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破译红楼时间之谜》


第七章
贾宝玉生日辨析

  
  前文从小说文本显露的重大疑点及提供的线索出发,运用历法资料,结合曹家败落的历史,确定元春真实的去世时间为“十二月二十九日立春”后的癸卯年(1723年雍正元年);又运用八字命理确定其出生日期为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时(1692年2月18日)。 以元春的去世时间为确定不移的时间坐标,逆推得贾宝玉出生的真实年份为1706年丙戌年。

  由“端午节在夏至后一日”、“十月中旬交小雪节气”以及当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次日为正月初一这三个特征时间,推定贾宝玉13岁那一年为1719年己亥年,因此进一步确证贾宝玉的出生年份为1706年丙戌年。通过对“四月二十六日未时交芒种”的辨析,确定这个特征时间是从1706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六日申时交芒种”改制而来。

  前文又通过对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人事变动的史料查证,一再确证了笔者对于年代的推定是正确的。因此,贾宝玉生于1706年丙戌殆无疑义。本章将进一步深究:贾宝玉究竟是哪一月那一天的生日。贾宝玉是不是“四月二十六日”这一天生日呢?这还需要仔细辨析。


7.1 贾宝玉的生日必定在四月廿九日之前

  贾宝玉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小说没有明确地写出来。对于其他重要人物,作者则明确地写出了出生的月份和日期,例如: 第2回:元春生日是“正月初一”;第22回:薛宝钗生日是“正月二十一日”;第26回:薛蟠生日是“五月初三日”;第42回:巧姐生日是“七月初七日”;第43回:王熙凤生日是“九月初二日”;第62回:林黛玉和袭人的生日都是“二月十二日”;王夫人生日是“三月初一日”;贾琏生日是“三月初九日”;第70回:探春生日是“三月初三日”;第71回:贾母生日是“八月初三日”。

  小说作者惟独对于男主人公贾宝玉的生日遮遮掩掩,实在令人好奇。不过,小说透露了贾宝玉出生的月份。

  第五十八回写到,在宝玉过生日之前的一段时间,“这日乃是清明之日,贾琏已备下年例祭祀,带领贾环,贾琮,贾兰三人去往铁槛寺祭柩烧纸”(第820页)。

  第五十九回写到,清明后不久,“一日清晓,宝钗春困已醒,搴帷下榻,微觉轻寒,启户视之,见园中土润苔青,原来五更时落了几点微雨”(第831页)。

  再过了一段时间,就是第六十二回:“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原来宝琴也是这日,二人相同。”(第865页)

  第六十三回写到,宝玉生日当天群芳开夜宴之前,林之孝家的带领几个管事的女人来查夜,林之孝家的对宝玉说:“如今天长夜短了,该早些睡。”(第887页)

  由此可见,宝玉的生日在立夏之后。

  第六十三回又写到,宝玉生日的第二天凌晨,贾敬为“守庚申”吞金服砂,“烧胀而殁”,“目今天气炎热,实不得相待,(尤氏)遂自行主持,命天文生择了日期入殓”,“三日后便开丧破孝”(第902页)。第六十四回则写道:“择于初四日卯时请(贾敬)灵柩进城。”(第907页)由此可见,宝玉的生日应在立夏后的某个月底。

  那么这个“初四日”究竟是哪一个月的“初四日”呢?这可以根据二十四节气的常识和小说文本提供的时间线索来辨析。

  一般来说,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有两个节气,如正月有立春和雨水,二月有惊蛰和春分,三月有清明和谷雨,四月有立夏和小满,五月有芒种和夏至(参见第二章表5), 通常将前一个称为“节”,后一个称为“气”。有节无气之月,就是闰月;有气无节之月不是闰月。相邻的节与气之间大约相距15天,两个节气之间相距大约30天。

  “老太妃”是在当年清明节前死的,在偏宫中停尸祭奠21天,贾母等人送葬则是在立夏之前。送葬队伍在路上走了十来天,到了孝慈县之后又停了几天的灵,然后贾母等人打道回府,回程又走了十来天。小说写到了祭奠和送葬的时间表:

  谁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贾母、邢、王、尤、许婆媳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至未正以后方回。在大内偏宫二十一日后,方请灵入先陵,地名曰孝慈县。这陵离都来往得十来日之功,如今请灵至此,还要停放数日,方入地宫,故得一月光景。(第817页)

  这样算来,贾母等人返回贾府时大约是在芒种前后几日。第六十四回写到,贾敬灵柩初四日进城,供奠举哀完毕,几天后贾母等人就回来了。就在贾母回府的前一天,贾宝玉听雪雁说林黛玉在自己房中设案点香,他想:

  “或者是姑爹姑妈的忌辰,但我记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吩咐另外整理肴馔送去与林妹妹私祭,此时已过。大约必是七月因为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祭的坟,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礼记》:‘春秋荐其时食’之意,也未可定。”(第910页)

  这段文字明写的月份从上下文来看,根本不合理。贾母回府是在芒种节前后,可是芒种节既不可能在六月,更不可能在七月。这显然是作者在故意制造时序混乱,隐瞒真相。

  第六十四回回末和第六十五回回初写到,贾琏是在贾敬死后的第二个月“初三黄道吉日”偷娶尤二姐的;第六十八回酸凤姐大闹宁国府,也说“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第970页)。 第六十五回写到,尤三姐“嘲笑取乐”贾琏和贾珍时,尤二姐和贾琏已经“作了两个月夫妻”(第929页)。 至第六十六回,贾琏前往平安州,途中遇到薛蟠和柳湘莲,柳称“月中就进京”(第942页), 将定下与尤三姐的亲事,“谁知八月内湘莲方进了京”(第943页)。 由此看来,贾琏偷娶尤二姐是在“六月初三”,贾敬灵柩进城是在“五月初四”。

  “开丧破孝”(即发讣告)不可能在初四当天,最晚是在初三日。已知“开丧破孝”是在贾敬暴亡“三天后”,则贾敬最晚死于四月二十九日。故贾宝玉的生日必定在四月二十九日之前。

  另外,还可以用一种简便的方法得出上述结论。根据本文对各回年代的推定,这一年是1720年庚子年;既然贾母回府是在芒种节前后几日,查《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1720年庚子年芒种是四月三十丙寅日(6月5日星期三)[1],因此也可以得出贾宝玉的生日必定在四月底某日的结论。

  
7.2 贾宝玉不可能生于“四月二十六日”

  既然贾宝玉出生在四月底,那么他是否生于“四月二十六日”呢?从小说的叙述来看,贾宝玉不可能生于“四月二十六日”。

  第二十七回写道:“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言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了,众花皆卸,花神退位,须要饯行。”(第373页) 在这一天,“宝钗、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凤姐等并巧姐、大姐、香菱与众丫鬟们在园内玩耍”,黛玉一个人在悲悲切切地葬花。第二十八回写到,四月二十六日当天,午饭过后,冯紫英请贾宝玉、薛蟠,“还有许多唱曲儿的小厮并唱小旦的蒋玉菡、锦香院的妓女云儿”(第393页) 等人吃茶喝酒;宝玉回来后,很快就睡觉了,“一宿无话”(第399页)。

  第二天,即四月二十七日,宝玉醒来,听袭人说“昨儿贵妃打发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叫珍大爷领着众位爷们跪香拜佛呢。还有端午儿的节礼也赏了”(第399--400页)。第二十九回写到,二十七日当天,凤姐来到贾母处,也只是“说起初一日在清虚观打醮的事来,遂约着宝钗、宝玉、黛玉等看戏去”(第403页), 接着就是叙述五月初一贾母亲自去清虚观拈香为元春打平安醮的情节。

  由以上三回可知,四月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两天,贾府上下完全没有给贾宝玉做生日庆贺的任何迹象。因此宝玉的生日只可能是四月二十八日。

  
7.3 贾宝玉出生当天的道教庆典活动“过会”

  对于贾宝玉真实的出生日期,小说第一回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时间特征。第一回写到,在一个炎热的夏日,甄士隐梦见一僧一道携“通灵宝玉”“下凡造历幻缘”;梦醒后,甄士隐抱着英莲去街前“看那过会的热闹”,回来时正好看见一僧一道在街头分手。读者自然明白,此时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已在警幻仙子那里“将蠢物交割清楚”,“风流孽鬼下世已完”。也就是说,贾宝玉出生在这一天。

  小说在这里提到了一个特征时间:“过会”。什么是“过会”呢?“过会”是民间旧俗。据清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载:

  过会者,乃京师游手,扮作开路、中幡、杠箱、官儿、五虎棍、跨鼓、花钹、高跷、秧歌、什不闲、耍坛子、耍狮子之类。如遇城隍出巡及各庙会等,随地演唱,观者如堵,最易生事。[2]

  这是北京过会的情况,但各地大致相仿。

  香港“道教文化资料库”网站对“过会”有更详细的解释。网站所刊《道教活动与礼仪·神诞庆典·香期与庙会》引用了中国宗教学会理事、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刘仲宇先生所写的一段文字:

  道教在自身的发展中形成了不少在本教内部以及民间都有重大影响的宫观、名山,有的还是某一教派的宗坛所在,所以在教内外都有极大的号召力。这些名山宫观中所供奉的神,能够吸引附近乃至于千里以外的信众、香客前来进香,尤其是其神仙的生日等重大节日,以庙为中心,以敬奉该宫观的神仙、祖师等为主要内容,形成规模宏大的祭祀、庆祝活动。所以这些庙会常常有不同的名称。有时为突出其进香的内容,称为香会;为突出其报答神佑、采取大规模民间文艺演出的特点,称为赛会、过会、出会。……在庙会中,人们常举办各类娱神又娱人的民间文艺活动,有时也请专业的戏班来演酬神戏。比如,北京有所谓过会的习俗,就是在各庙会期间,演出各类曲艺、杂耍等。[3]

  这就是说,“过会”是道教的祭祀、庆典活动,其中有各类民间文艺活动。正因为“过会”有各类文艺活动,甄士隐才会抱着三岁的小女儿英莲到街前去“看那过会的热闹”。由此可以知道,贾宝玉的生日与道教在四月底的某个祭祀或庆典活动有关。

  查卿希泰主编的《中国道教》[4]卷三《神仙谱系》、卷四第八篇《文化艺术·道教节日》, 以及香港“道教文化资料库”网站(http://www.gb.taoism.org.hk, 该网站刊登了《诸神圣诞日玉匣记》等集所载的《诸神圣诞节日期》),四月二十八日当天,道教的重大庆典活动只有一个:四月二十八日,“药王圣诞”。

  由于《诸神圣诞日玉匣记》等集所载的《诸神圣诞节日期》截止于明代,后来实际又有增加,有些神诞就没能够都搜集进去。又由于时代及地域的差异,这些圣诞日对於民间风俗的影响不一。例如,第二十九回写到,“八十多岁的人”张道士对贾母说:“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第408页)这个“遮天大王的圣诞”就不见记载。

  什么是“药王”呢?《中国道教·卷三》对此有清楚的解释:“药王是古代对精于医术的名医和有关传说人物的景仰并加以神化,而后奉为主司医药之神。”主要者有三:扁鹊、孙思邈和韦慈藏[5]。该书写道:

  清顾铁卿《清嘉录》卷四又记吴郡(今苏州市)药王诞日祭祀情况,曰:“(四月)二十八日,为药王生日(据载,此为扁鹊生日----引者注),医士备分烧香,骈集于洙泗巷之三皇庙,即医学也。郡县医学官司香火。卢家巷亦有药王庙,诞日,药市中人,击牲设醴以祝嘏,或集众为会,有为首者掌之,醵金演剧,谓之药王会。”[6]

  《清嘉录》记载的仅是苏州一地的情况,实际上,在我国历史上的各朝代中,不少地方都建有“药王庙”,广大民众对药王极为崇重,向有药王盛会之俗。河南省商丘市医药局的曾军先生在《历代的医药盛会----庙会》一文中对药王庙会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对庙会期间的热闹景象,该文写道:

  庙会期间,盛况空前,许多名医或沿古驿道而上,或乘河船而下,聚集庙中,效法药王为民除疾,施医施药;并欢聚一堂,互相交流治病经验,共襄诸子百家学说。邻县乡镇,商贾士绅也纷纷前来借会经商卖艺。庙会全场,满挂天花彩帐,庙中灯火辉煌,香烟缭绕;庙外高搭吹台,梨园弟子二、三家对众公演,终日丝竹之声不绝,锣鼓之声遥相可闻;更有铁炮声震,鞭炮齐鸣,世人雀跃欢腾,人流如涌,各个争相登高,以目睹庙中药王圣像为幸事。[7]

  由此看来,甄士隐抱着英莲去街前所看的“过会”的热闹,正是四月二十八日“药王会”的盛况。

  
7.4 “妙应真人”孙思邈和“文妙真人”贾宝玉

  各地尊奉的药王不一样,有“北谓扁雀,南为孙思邈”之说。药王孙思邈的生平经历特别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他终身不仕,隐居山林,唐太宗、唐高宗等几位帝王数次征召他到京城做官,都辞谢不就。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孙思邈被追封为“妙应真人”。

  《红楼梦》多次写到了有关医药的情节,由第十回张太医论秦可卿之病这个情节来看,作者精通医药之学。汪佩琴女士的《红楼医话》[8] 一书对此有深入精辟的辨析,读者可自行参看。从第二十八回贾宝玉论林黛玉之病这个情节来看,宝玉也懂得不少医药知识。由此看来,作者和宝玉都是继承了“药王”衣钵的。

  更有意味的是,小说第一百二十回写道:

  贾政进内谢了恩,圣上又降了好些旨意,又问起宝玉的事来。贾政据实回奏。圣上称奇,旨意说,宝玉的文章固是清奇,想他必是过来人,所以如此。若在朝中,可以进用。他既不敢受圣朝的爵位,便赏了一个“文妙真人”的道号。(第1641页)

  在此前多回情节中,贾宝玉口口声声说要去做“和尚”,可是“文妙真人”分明是一个道号,并且与道教神仙孙思邈的封号“妙应真人”有着惊人的对应关系,两人又都是“不受圣朝的爵位”。由此可以断定,小说作者设置上述情节,正是为了暗示贾宝玉真实的出生日期就是四月二十八日“药王(孙思邈)圣诞”这一天。

  查《近世中西时日对照表》,1706年丙戌四月二十八日为“乙卯”日,阳历为6月8日星期二[9]。 原来小说第八十六回所写的元春的生日“乙卯日”来自于贾宝玉真实的生日!能够在后40回中暗藏如此之多惊人“巧合”的人,不是前80回作者本人,还能是谁呢?!

  从前文的论述来看,小说120回在表面的时序之下隐藏了一个连贯整饬的真实年代序列, 而上述“文妙真人”的情节亦充分表明小说作者一直写完了120回,这确凿无疑地证明了120回的确是一人所作,高鹗对后40回的“补”绝非“续作”,仅仅是“补缀”而已!

  
7.5 作者搅混年龄时序的“作弊”手法

  前文在还原小说各回真实朝代年纪的过程中,指出了作者在小说中故意隐瞒真实朝代年纪和制造时间混乱的几处情节。从这些情节可以总结出作者“作弊”的三大手法:

  (1) 完全不合时间和情节逻辑的叙述,如“生于甲申,死于乙卯,存年四十三岁”和贾政返京的时间等;

  (2) 故意增损数字的笔画,隐瞒真实的时序和年龄,如“正月初二”被改写成“正月初一”,“十一月二十日冬至”被改写成“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等;

  (3) 故意将可用史料确证的独一无二的特征时间在小说中推延或提前,如将“四月二十六日申时交芒种”提前为“未时交芒种”,将老太后真实的下葬时间推后两年等。

  对于(2)和(3)两种手法,本章再提出两个明显的例证。

  7.5.1 黛玉:“我长了今年十五岁”

  第三回写到,林黛玉进贾府后,听王夫人说起贾宝玉,便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第47页)第六十二回写到,探春和袭人谈论起每个月里的生日,袭人说:“二月十二是林姑娘。”(第867页)

  既然贾宝玉生于1706年丙戌年,则林黛玉真实的出生日期是1707年丁亥年二月十二日(乙未日,公历3月15星期二),在第九十八回1723年癸卯年二月死去,死时刚满16岁。

  可是,小说作者偏偏节外生枝,不仅搅混了她的年龄,还弄出了另外一个生日。

  第九十回写到,当年十月中下旬,贾母和王夫人论起宝玉和黛玉的婚嫁问题,贾母说:“自然先给宝玉娶了亲,然后给林丫头说人家,再没有先是外人后是自己的。况且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第1284页)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林黛玉究竟比贾宝玉小几岁?

  笔者的答案是,按实岁算,黛玉比宝玉小1岁; 按虚岁算,黛玉比宝玉小2岁。 前文讨论过“虚岁”的计算问题,不过,“虚岁”的计算按民俗一般只用于男性,女性的年龄照实岁计算,这就是民间通常所说的“男进女满”。

  按本文的推定,第九十回所写情节是1722年壬寅年,当年十月,贾宝玉虚岁为17岁,林黛玉实岁为15岁,因此“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

  第八十五回写到,九月中下旬,贾政升了工部郎中,贾府上下准备庆贺。小说写道:

  这里贾母因问凤姐谁说送戏的话,凤姐道:“说是舅太爷那边说,后儿日子好,送一班新出的小戏儿给老太太、老爷、太太贺喜。”因又笑着说道:“不但日子好,还是好日子呢。”说着这话,却瞅着黛玉笑。黛玉也微笑。王夫人因道:“可是呢,后日还是外甥女儿的好日子呢。”贾母想了一想,也笑道:“可见我如今老了,什么事都糊涂了。亏了有我这凤丫头是我个‘给事中’。既这么着,很好,他舅舅家给他们贺喜,你舅舅家就给你做生日,岂不好呢。”(第1225--1226页)

  由这一段文字可以看出,林黛玉的生日竟然从“二月十二”变到了九月中下旬。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答案是:这不是黛玉真实的生日,所谓的“好日子”,是指“女子日子”,也就是说,这一节文字含蓄地写出了林黛玉月经初潮的时间,贾母等人准备为她举行“成人仪式”。

  第二十八回写到,袭人告诉宝玉:“昨儿贵妃打发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叫珍大爷领着众位爷们跪香拜佛呢。”(第399--400页)第二十九回又写道:“单表到了初一这一日,荣国府门前车辆纷纷,人马簇簇。那底下凡执事人等,闻得是贵妃作好事,贾母亲去拈香。”(第404页) 所谓“作好事”,就是指作“女子事”,即月经。由这些情节可知,贾府兴师动众前去跪香拜佛打三天“平安醮”,正是因为元春痛经。

  女孩子作“好事”了,就表示已经成人了。古代女子长到15岁时,家长会为她举行成人仪式,称为“笄礼”。笄礼和男子的冠礼同为成人仪礼,宋代理学家朱熹的在《家礼》中比较具体地规定了笄礼的程式,《中国妇女生活风俗》一书对此有详细的介绍,本文仅录该著介绍笄礼当天情况的部分文字:

  在约定的佳日里,笄礼由母亲主持,仪式一般在正厅举行。女宾至,主妇出中门见宾,宾主互拜,主妇请宾客升堂,各就各位,主妇东立,女宾西立。接着,充当侍者的女性眷童引女子出房,由女宾手揖女子即席,女子即跪下。侍者向女宾呈上梳子,女宾为之解发梳理,并为之合髻。女宾退下,盥洗片刻即复位。侍者将簪置于托盘进呈女宾,女宾走到女子前祝辞,……祝毕即跪下为女子加笄。女宾起立后女子亦起,进房易服。出房后便要进行醮礼仪式。[10]

  女宾在醮礼仪式上为女子祝酒,并宣布为女子所取的表字,女子拜受后,由母亲引女子见于祠堂,见于尊长,全部笄礼仪式便告结束。

  以上是汉族女子笄礼的情况,“三九健康网”所载四川民族研究所马英林著《凉山彝族传统性文化述论》一文写到了彝族女子成人仪式,可以作为理解林黛玉成人仪式的一个很好的参考。该文写道:

  作为彝族女子成熟的标志,需要举行公开的成人仪式。仪式的进行主要视女子发育情况即月经初潮期而定,一般在十五至十七岁,也有个别十三或十九岁时举行的,但不可太晚或过早。多在女子单岁时择吉日举行,通常由母亲或年长而子女多、漂亮、能干的女性主持,仅限成年女性亲友参加,不许男子在场。[11]

  按照本文的年代推定,第八十五回为1722年壬寅年,因此林黛玉初次月经的时间是15岁零7个月。 当贾母等人为她庆贺时,的确选的是庆祝贾政升官的“吉日”,也的确没有男子在场:

  这日一早,王子腾和亲戚家已送过一班戏来,就在贾母正厅前搭起行台。外头爷们都穿着公服陪侍,亲戚来贺的约有十余桌酒。里面为着是新戏,又见贾母高兴,便将琉璃戏屏隔在后厦,里面也摆下酒席。上首薛姨妈一桌,是王夫人宝琴陪着,对面老太太一桌,是邢夫人岫烟陪着,下面尚空两桌,贾母叫他们快来。一回儿,只见凤姐领着众丫头,都簇拥着林黛玉来了。黛玉略换了几件新鲜衣服,打扮得宛如嫦娥下界,含羞带笑的出来见了众人。(第1226页)

  如果真是过生日,实在犯不着“含羞”。在整个庆贺仪式过程中,贾宝玉根本没有出场,此前此后亦未致一词。可见,这个“生日”的的确确是林黛玉的成人仪式。

  不了解“虚岁”的计算和女子成人仪式,就很容易对以上两个情节产生误解,以为是“狗尾续貂”的续作者肆意篡改前80回的人物形象,违背作者原意。

  林黛玉到壬寅年才15岁,可是作者偏偏在己亥年就写她已经15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第四十五回写到,当年九月初某日,黛玉对宝钗说:“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象你前日的话教导我。”(第624页) 庚辰本在“我长了今年十五岁”后有夹批:“代玉才十五岁记清。”[12]

  小说的描写和这条批语制造的时序混乱太大了,如果以此为准,对于小说时序以及人物年龄的推定必然出现前后矛盾、混乱不堪的结果。第四十五回与第二十五回同在一年,三月中旬左右,癞头和尚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第357页) 这说明宝玉当年才13岁,因此黛玉仅12岁。到了秋天,黛玉突然变成了“十五岁”,岂非咄咄怪事!

  笔者认为,这是小说作者在故意捣乱,黛玉当年的确是“十二岁”,而作者故意将“二”添两笔改作“五”,搅乱了年龄和时序。如果这条批语的确为脂砚斋或畸笏叟所写,则它对于作者来说是一个标记,特别提醒作者注意到真实的情况;对于读者来说则是仅仅起到一个混淆视听的作用。如果这条批语不是脂砚斋畸笏叟所写,那么它应是后来的藏书家或过录者的误批。这种可能性提醒我们,对待脂本的批语应该十分慎重。

  7.5.2 “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

  第七十八回写到,当年八月十七日,宝玉祭奠晴雯,撰《芙蓉诔》,其中明确写到了晴雯的年龄和两人相处的时间:

  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第1131页)

  这就是说,晴雯死时16岁,宝玉和她朝夕相处了5年零8个月。

  如果以作者所写的这个年龄为准,对于小说时序以及人物年龄的推定也必然出现前后矛盾,混乱不堪的结果。

  第六十三回写到袭人的年龄:“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同庚,黛玉与他同辰”(第894页)。

  第六回写到袭人比宝玉大两岁:“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通人事。”(第93页)既然宝玉出生于1706年丙戌年,那么袭人、晴雯和宝钗必定生于两年前的1704年甲申年。

  香菱的情况不太一样,第一回明确写道:“(甄士隐)如今年已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唤作英莲,年方三岁。”(第7页) 因此香菱必定比宝玉大3岁,生于1705年乙酉年。 为什么作者在后文将她与其他人写成同龄了呢?答案可以在第七回找到:

  周瑞家的又问香菱:“你几岁投身到这里?”又问:“你父母今在何处?今年十几岁了?本处是那里人?”香菱听问,都摇头说:“不记得了。”周瑞家的和金钏儿听了,倒反为叹息伤感一回。(第110页)

  香菱不记得自己的年龄大小了,因此她在后文的年龄其实是大家估计的。

  既然晴雯、袭人、宝钗三人同龄,比宝玉大两岁,那么按照小说所写的年龄,宝玉在作《芙蓉诔》时才14岁多。 可是,小说明明写到,宝玉在3年前的第二十五回就13岁了,到第七十八回时肯定是16岁,而晴雯18岁。

  笔者由此断定,作者将“八”添两笔写作“六”,隐瞒了晴雯去世时真实的年龄。同时,作者还有另一个用意。林黛玉是第二年二月死去的,死时正好16岁,从这一点来看,作者将晴雯的年龄故意写成16岁,恰恰是在暗示这篇祭文也是为林黛玉而作。

  7.5.3 “守庚申,服灵砂,妄作虚为”

  前文提出,作者隐瞒真实朝代纪年的手法之一,就是将可用史料确证的独一无二的特征时间在小说中推延或提前。如作者很可能将1706年“四月二十六日芒种”的交节时刻“申时”提前了1个小时, 变为小说中的“未时”;1719年的端阳节和夏至原本在同一天,但作者偏偏在小说中将端阳节推迟了一天;“孝惠章”老太后原本于戊戌年下葬,而作者则将这个时间推后了两年,变成了庚子年。这个手法同样运用在贾敬的死亡日期上。

  第63回写到,贾敬是在宝玉生日夜宴的第二天凌晨暴毙的,他是为了“守庚申”,“吞金服砂,烧胀而殁”。所谓“守庚申”,是指于“庚申日”通宵静坐不眠,举行一种所谓消灭“三尸”的道教迷信活动。按道教迷信的说法,“三尸”(又称“三彭”、“三虫”)是人腹中的一种怪物,专门伺察人的隐私过恶,每到庚申日就到天帝面前告发,减人禄命。若人在庚申日不眠,“三尸”就不能上天告状,因此可以长生不死。卿希泰主编的《中国道教》卷三对此有详细的介绍,读者可自行参看。

  已知宝玉的生日是四月二十八日,那么1720年农历四月二十九日是否就是“庚申日”呢?查《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这一年的四月二十九日是“乙丑日”,四月的“庚申日”是二十四日。

  再查从宝玉诞生的1706年到甲戌本定稿的1754年间的历日资料,唯有1752年壬申年四月二十九日是“庚申日”,而1721年辛丑年四月三十日也是“庚申日”。

  笔者认为,作者一定是利用了1752年“四月二十九日为庚申日”的史实,将贾敬真实的死亡日期1721年“四月三十日庚申”在小说中提前了一年零一天,变成了“四月二十九日”。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暗示宝玉的生日就是四月二十八日。

  综上所述,作者种种“作弊手法”自然是为了隐瞒故事所发生的真实朝代年纪,但他同时又留下了明显的破绽和可资探查的线索。理清这些破绽和线索,不仅可以揭示前80回与后40回的关系,而且可以揭开作者的真实身份。

  
7.6 贾宝玉家谱

  至此,本文已还原了小说各回真实的朝代纪年,论证了小说作者的确是按照真实的年代顺序来编织故事情节,并且辨析了作者搅乱时序的几种方法,并推得小说中多个重要人物的出生日期。由此可以得到一份贾宝玉家谱:

爷爷:贾代善(最晚出生于1639年,即明思宗崇祯十二年、清太宗崇德四年)

奶奶:贾母(1642年8月27日星期三,即明思宗崇祯十五年、清太宗崇德七年壬午年八月初三庚子日/或:1652年9月5日星期四,即明永明王永历六年、清世祖顺治九年八月初三壬寅日)

伯父:贾赦(生于1666年、康熙五年丙午年)

父亲:贾政(大约生于1669年、康熙八年己酉年左右)

母亲:王夫人(小于贾政,生年不详)

哥哥:贾珠(生于1691年、康熙三十年辛未年年初)

姐姐:贾元春(生于1692年2月18日、康熙三十一年壬申年正月初二壬子日)

堂兄:贾琏(大约生于1694年4月3日、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年三月初九日丁未日)

堂嫂:王熙凤(生于1698年10月5日、康熙三十七年戊寅年九月初二癸酉日)

表兄:薛蟠(1702年5月29日、康熙四十一年壬午年五月初三甲申日)

表姐:薛宝钗(1704年2月25日、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年正月二十一辛酉日)

宝玉:生于1706年6月8日、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八乙卯日

表妹:林黛玉(生于1707年3月15日、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年二月十二乙未日)

妹妹:贾探春(生于1707年4月5日清明节、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年三月初三丙辰日)

弟弟:贾环(生于1708年)

亲侄:贾兰(生于1709年)

堂侄:贾蓉(生于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戊寅年)

侄女:巧姐(1713年8月27日、康熙五十二年癸巳年七月初七壬子日)

儿子:贾桂(生于1725年、雍正三年乙巳年)

  从小说情节来看,“下凡历劫”的“石头”就是小说的作者,而“石头”就是贾宝玉,石头、宝玉和作者是“三位一体”。因此,贾宝玉真实的出生日期就是作者的出生日期。那么,生于1706年6月8日(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四月二十八日乙卯)的作者到底是谁呢?以上述家谱与曹家的家谱相对照,将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