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帝、平郡王福彭和曹雪芹


  曹家为“百年望族”,其姻戚、故旧、朋友,前已有略及,本文的重点则在京中姻戚方面,兼涉其他关系。姻戚的辈份,依雪芹而论。

  曹家自曹寅时为鼎盛之期,我们就从曹寅一代起缕述曹家的姻戚。这对雪芹在北京的生活、经历的变化,亦有着相当重要的因素。

  我在本书第一章《生父生年》一节中,曾制有曹氏家族关系表,可以参阅。

  曹寅共兄妹三人,寅为长,弟宣(荃)次之,三为妹某。曹寅这个妹妹,是雪芹的祖姑,与雪芹祖母李氏为姑嫂关系。这位祖姑,据考是嫁给傅鼐(注:如周汝昌《红楼梦新征》96页。)。按傅鼐生于1677年(康熙十六年),卒于1738年(乾隆三年)。曹寅生于1658年,弟宣生于1682年。傅鼐比寅弟宣还小15周岁,则适傅鼐者当为寅、宣之妹。寅妹适傅鼐的依据如下:《八旗文经》五十七“作者考”曹寅传末云:“甥富察昌龄,字堇斋,阁峰尚书子,有时名,集未见。”阁峰为傅鼐字,昌龄既为寅甥。则傅鼐当为寅妹夫;又,李文藻《南涧文集·琉璃厂书肆记》亦记有:“昌龄官至学士,楝亭之甥也。”亦为佐证。则傅鼐为雪芹祖姑父。

  傅鼐世居长白,姓富察氏,祖上有军功。鼐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入右卫,雍正二年任汉军镶黄旗副都统,寻迁兵部左侍郎,三年改盛京户部侍郎,四年革职(按,此时正曹家危难之时),九年复职,授军营参赞大臣,未行,入宫为近侍。乾隆元年三月受署兵部尚书,十二月改刑部尚书,先尝为内务府总管(按,织造署正归内务府管,曹頫被获亦在乾隆元年前后,傅鼐或可能施以援手),二年授满洲正蓝旗都统。三年因事落职入狱,寻病卒于家,年六十二(按,雪芹祖姑母是否健在不得而知,年龄当不会大过傅鼐。傅鼐所居的“稻香草堂”待考。

  傅鼐生有三子,长昌龄,次科古,三查纳。其中长子昌龄与雪芹家还有些关系,昌龄喜藏书,累官翰林院侍讲学士。昭琏《啸亭杂录·昌龄藏书》载:“傅察太史昌龄,傅阁尚书子,性耽书史,筑谦益堂,丹铅万卷,锦轴牙签,为一时之盛。通志堂(按,纳兰性德斋名)藏书虽多,其精粹蔑如也。”另据李文藻《南涧文集·琉璃厂书肆记》云:“乾隆己丑……夏间从内城买书数十部,每部有‘楝亭曹印’,其上又有‘长白敷槎氏堇斋昌龄图书记’,盖本曹氏而归于昌龄者……”乾隆己丑为1769年,盖曹家早已再次彻底落败,雪芹亦已故去(按,畸笏叟批《石头记》的最后署年为1767年)。雪芹祖父的藏书于己丑前“归于”祖父的亲外甥,岂不可悲。

  昌龄字晋蘅,一字堇斋。生年待考,雍正元年(1723)进士,至1769年前收舅舅曹寅藏书,已近46年。我推测其生年,大约在康熙三十九年(即公元1700年)前后。昌龄比雪芹大一辈,与已故曹顒以及曹頫同辈。以亲属关系讲,昌龄当与雪芹家有来往,按理亦应对京中曹家有所帮助或照顾,但史料无征,难考昌龄与雪芹家的关系如何,即:是好是坏还是一般,不得而知。但雪芹一家在北京的最后败落,雪芹的贫困潦倒,直至流落西山,苍凉故去,昌龄当在世。其中内情,难以推测,但又颇值得继续探讨。至于昌龄弟科古、查纳与雪芹家的关系则尚乏文献可查。曹寅长女曹佳氏嫁平郡王纳尔苏,时在康熙四十五年。纳尔苏是雪芹的亲姑父,父曹頫的亲妹夫,祖母李氏的亲姑爷,与曹雪芹一家的关系非比寻常。举一件事可足资证明,纳尔苏在雍正四年,被宗人府议奏“贪婪受贿”,雍正谕旨:“……著将多罗郡王革退,在家圈禁。其王爵令伊子福彭承袭。”(按,此中亦可见雍正对福彭的态度)纳尔苏在雍正四年即被革职,可到雍正十一年(曹雪芹一家已返回北京),内务府却审办了隋赫德以财物钻营纳尔苏的一件案子,反过来说亦是纳尔苏向隋赫德索借财物。隋赫德曾奉令查抄曹家并接任江宁织造,曹家在江南的家业雍正又全部赏给了隋赫德。纳尔苏为曹家至亲,虽曹寅、曹頫已故,但仍向着曹家。名为借财物,而实际上是为曹家向隋赫德索要,纳尔苏叫第六子(六阿哥)福静出面(按,福静亦为曹佳氏所生)为雪芹家索借银子二次共三千八百两。纳尔苏专找上了隋赫德,其态度岂不十分明显。

  曹家虽已败落,但毕竟是“百年望族”,单是曹寅的两个女儿均嫁给了王族,隋赫德虽是奉旨抄了曹家,但内心毕竟有惴惴不安之感。所以此案还有离奇之处。内务府的奏案原件云:“和硕庄亲王臣允禄谨奏:臣遵旨讯问原任织造绥(隋)赫德以财钻营一案。……”这件案子当从两方面说,隋(绥)赫德故有钻营之意,而纳尔苏亦何尝没有勒索之情。此案却定为“绥赫德以财钻营一案”,此其一;奏案结尾云:“绥赫德理宜在家安静,以待余年(按,绥赫德江宁织造任已被革退),乃并不守分,竟敢钻营原平郡王纳尔素(苏),往来行走,送给银两,其中不无情弊。至于讷尔素,已经革退王爵,不许出门,今又使令伊子福静,私与绥赫德往来行走,借取银物,殊干法纪。相应请旨,将伊等因何往来,并送给银物实情,臣会同宗人府及该部,提齐案内人犯,一并严审定拟具奏。为此谨奏。”  

  这是请旨将迁涉这个案件的绥(隋)赫德及纳尔苏两家“案内人犯,一并严审”。  

  但结果又如何呢,雍正的谕旨是:“绥赫德著发往北路军台效力赎罪,若尽心效力,著该总管奏闻;如不肯实心效力即行请旨,于该处正法。钦此。”丝毫没有提到纳尔苏及六阿哥福静,岂不离奇。奏案中说隋赫德“不无情弊”,这是实情,雍正十一年,已被革去江宁织造,在京城闲,而又抄过并被赏赐曹家房产的隋赫德,去钻营已被革爵的纳尔苏,确是“不无情弊”,这情弊很明显,明眼人谁不情楚?  

  奏案还提到在详讯隋赫德子富璋时,有这么一句值得注意的话:“复详讯富璋,据称:从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后来沈四带六阿哥并赵姓太监到我家看古董,二次老平郡王又使六阿哥同赵姓太监到我家,向我父亲借银使用。”这说明曹雪芹一家到北京后,去过纳尔苏的王府(恐怕不只一次),而且去的目的之一,从所引上文的前因后果看,亦很明显,就是请曹家的长婿长女求助,于是生出向隋赫德索借财物之事。此案审于雍正十一年十月,索借财物则始于十年十一月。曹家“行走”平郡王府,在曹家于雍正六年住进蒜市口十七间半,到雍正十年之间,即1728年至1732年,此时雪芹为十四至十八岁。  

  当然,曹家去平郡王府,也恐不仅是为了上述一件事。至于曹家人往平郡王府行走的都有谁,难以判断。如果推测的话,则可能是曹頫(与纳尔苏平辈,姐夫与小舅关系,如是,则曹頫可能已被释放,但此点待考),曹雪芹(纳尔苏夫妇的亲侄,与福彭、福秀、福静为亲姑表兄弟)。而雪芹祖母虽年事已高,辈分也高,但去平郡王府的可能性却不是没有,比如去看望女儿、女婿或求助等事,这是很有可能的;而雪芹母马氏与曹佳氏应是以姑嫂关系相称,亦有此可能;曹頫妻则远了一点。总之,比较有可能的是曹頫(待考)和曹雪芹(雍正十年,雪芹已十八岁(当无不去之情理),还有就是雪芹祖母李氏。另外,也不排除得力仆人。  

  反过来说,雪芹姑母曹佳氏(雍正四年,纳尔苏被革爵,“不许出门”)及子福彭、福秀、福静等,从亲族情理讲,亦不无去蒜市口看望雪芹一家的可能。  

  以上均因匮乏史料,只是推测,但我这个推测,自觉尚不无一定道理。  

  乾嘉时代裕瑞的《枣窗闲笔》(署思元斋著)记云:“其(指雪芹)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又与平郡王府姻戚往来。”裕瑞的记述虽很笼统,但符合事实,可为参证。  

  纳尔苏夫妇有七子,其中曹佳氏生四子,即长子福彭,康熙四十七年(1708)生;四子福秀,康熙四十九年(1710)生,雍乾间曾任三等侍卫,乾隆六年(1741)因病退,二十年(1755)卒,年四十六;六子福静(靖),康熙五十三年(1714)生,比曹雪芹大一岁,乾隆间封奉国将军,授三等侍卫,卫,十三年(1748)因病退,二十四年(1759)卒,年四十六;末子福端,雍正八年夭折。  

  纳尔苏卒于乾隆五年(1740),雪芹姑母曹佳氏卒年不详(或早于纳尔苏)。  

  光平郡王府一家,曹雪芹就有亲姑姑,姑父,亲姑表兄弟四人(福端在雪芹一家迁京后不久即死去)。总之,雪芹一家与平郡王府一家,关系绝非乏乏,惟史料极少,难以钩沉。

  曹雪芹的大表哥福彭,是几个表兄弟中最为出类拔萃的一个。

  福彭比雪芹大七岁。史学家戴逸先生在《曹雪芹与平郡王福彭》(注:载《燕都》1990年1期。)一文中提出如下的看法:“他(指福彭)英年早慧,才华出众,受到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皇帝的赏识。曹雪芹和他年龄相差不大,福彭长于曹雪芹六七岁或十余岁(因曹雪芹生年尚无定说),两人必有来往。除至亲关系外,亦当有惺惺相惜之情。由此推想:曹雪芹思想和性格的某些方面也许受到表哥的影响,在文献不足征的情况下,这一推想有相当的合理性。”福彭幼年时即被康熙养育宫中;雍正四年,福彭年仅十九岁,继为平郡王;六年,雍正将福彭选入内廷,与两代皇子们一起读书,其中即有弘历(后继位为乾隆);九年,雍正任二十五岁的福彭为定边大将军;福彭与弘历关系匪浅,同窗时,弘历称“圆明居士”,而福彭称“如心居士”,乾隆即位前,将自己诗文辑为《乐善堂全集》,卷首即为福彭作序,而福彭当时做为大将军正统兵乌苏里雅苏台。乾隆登基,即召回福彭,任协办总理。但没几年,福彭又退出中枢政权,不过乾隆对福彭仍不薄。十三年,年仅四十一岁的平郡王福彭病死,谕旨“缀朝二日”,谥曰“敏”,曹雪芹三十四岁。后福彭长子庆宁袭爵。

  平郡王府在石驸马大街的西口内路北,今已改称新文化街。雪芹姑夫纳尔苏的祖上为清初八大铁帽子王之一克勤郡王岳托,到纳尔苏的父亲纳尔福袭爵时,封为平郡王,至乾隆四十三年福秀子庆恒袭爵时又改回为克勤郡王。笔者自幼年便住在附近,后又同老友赵洛、顾平旦兄和冯其庸先生分别考察过,我自己也乘地利之便去两次拍照。因介绍平郡王府的文章已有(注:如赵洛《宝地》189页,《红学散论》193页(平郡王府一文为顾平旦撰),我拍的照片见《红学散论》图版九,冯其庸先生拍照片见《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此处不再赘述。现克勤郡王府(平郡王府)已属文物保护单位。需要补充一点的是,现该府遗址的前边是新文化街第二小学,而后边则是幼儿园,属后边保存完整。我五十年代时进去过,前边也完整;改为小学校后,街门改,进门后也已辟为操场了。该府原址形貌,《乾隆京城全图》绘之,王府颇为精整(注:复制图可见赵洛、平旦二兄文章内。)。

  曹雪芹还有位二姑,名已难考,为雪芹父曹顒之妹。这位二姑,也奉旨嫁与一位“皇上左右”的某侍卫(注:曹寅奏折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资料》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八日折。)。康熙四十八年(1709),曹寅奏折云:“再梁九功传旨。伏蒙圣谕谆切,臣钦此钦遵。臣愚以为皇上左右侍卫,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远,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庄田奴仆,为永远之计。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兴言及此,皆蒙主恩浩荡所至,不胜感激涕零。”

  雪芹这位二姑及姑父,曾移住在东华门外。据萧爽《永宪录续编》记:“寅……二女皆为王妃。”则这位侍卫,如同福彭一样,后来也袭了王爵。遗憾的是,雪芹这位二姑父,不仅姓名待考,关系也尚无蛛丝马迹可循。雪芹这位二姑是否生子,更是无从考起。这位二姑父的为人如何也是个迷。从情理讲,雪芹的二姑及姑父,对回京后的曹家也似应有往来和给予照顾;但是却又实在是难以推实。

  除上述外,另有一位显赫人物也很值得探索,他就是傅恒。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十六回,侧批中提到了“文忠公之嬷。”《红楼梦大辞典》(注: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1月版。)我负责编写“脂砚斋评”一栏,对“文忠公之嬷”这一辞条,我是如下解说的:“《红楼梦》第十六回,写贾琏乳母赵嬷嬷听说皇上准许后妃省亲,便说道:‘……这样说咱们家也要预备接咱们大小姐了。’庚辰本在句末有朱笔侧批五字:‘文忠公之嬷。’清代乾隆时谥‘文忠’的,只有傅恒,傅恒之姐嫁乾隆为孝贤纯皇后。‘文忠公之嬷’指的是赵嬷嬷,意即赵嬷嬷所说的话,实为傅恒乳母的口气;赵嬷嬷即如‘文忠公之嬷’,但并非就是。周汝昌《红楼梦新证》认为:‘……文忠公之嬷,显然指的不是‘大小姐’元春,因为‘嬷’不等于‘母’,所指仍该是赵嬷嬷,不过比传抄地位稍误而已。乳母的来源,往往是外家或亲戚,则此批盖谓‘赵嬷嬷’为来自傅恒家之嬷。’另参见有关曹雪芹家世条目。”

  我的意思是,仅凭五个字的侧批,很难断定赵嬷嬷即是“文忠公之嬷”;但我也引了周先生的意见:“则此批盖谓‘赵嬷嬷’为来自傅恒家之嬷。”周先生是将傅恒列入曹家“姻戚”的(注:周汝昌先生意见详见《红楼梦新证》105页至109页。)。我之所以不能断定,一是尚考证不出傅恒与曹家有什么姻戚关系,仅凭五字侧批是难以为据的;二是《批本随园诗话》卷上有一条批云:“乾隆五十五、六年间见有钞本《红楼梦》一书,或云指明珠家,或云指傅恒家,书中内有皇后,外有王妃,则指忠勇公家为近是。”皇后、王妃之说当指元春和探春,但元春并非为皇后,也大不过是皇妃,探春远适,六十三回也仅是暗示而已。此批与《红楼梦》有不合之处,或属于当时附会之说。但傅恒之姐确是乾隆的皇后,若与“文忠公之嬷”批语联系起来看,似乎又有马迹蛛丝可探寻。而主要的是这五字侧批很关键,但又很突兀,耐人思索:批者是谁?

  傅恒(?—1770),姓富察氏,号春和。甚为乾隆倚重,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会典馆总裁,一等公。后画功臣百人像于紫光阁,他居首位。他与曹雪芹大体同一时代,但与曹家究竟有否姻戚关系,还是另有其他关系,仍然待考。但是他的侄辈却与曹雪芹或他的《红楼梦》有关系,且留下了史料。估将傅恒列入此节,有关内容留待后文再述。

  曹雪芹一家,在北京还有曹家本族的亲戚,也需再要说一说。司参见本书第一章二节中《曹雪芹家族关系表》及第一节中诸表。

  雪芹的叔祖曹宣,字子犹,是祖父曹寅的亲弟弟,生于康熙二年(1662)(注:亦有可能生于康熙元年,仅相差一年,本文不详辨。),比祖父小四岁。“宣”字因避玄烨的“玄”字音讳,档案中又称他为荃,所以曹宣、曹荃实为同一人。雪芹曾祖父曹玺调任江宁织造时,曾将寅、宣兄弟二人带到江宁。

  曹宣生前曾任过侍卫、管册府(管理内庭典籍)、物林达(司库)等。兄曹寅承袭父职,并数典巡盐,为三品通政使,圣眷甚隆,生前身后声名颇振。尤侗虽称曹宣有“妙才”(注:见尤侗《曹太夫人六十寿序》。),比起乃兄来,却是天差地别。曹宣卒于康熙四十三年,(1711)。宣有四子,多曾由伯父曹寅带往江南抚养,曹寅《栋亭集》中不止一次提到,其他史料、档案亦言及。可见曹寅之苦心。

  问题出在雪芹这位叔祖与祖父关系不和。有人曾考证过不和的原因(注:朱淡文《曹寅小考》,载《红楼梦学刊》1982年3辑。),条分缕所,引征颇详,本文不具述。关系不和,在当时不仅寅、宣兄弟的亲朋友好知道,甚至恐怕连康熙皇帝也知道。雪芹祖父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病故后,父曹顒于同年补放江宁织造,五十四年顒又病故,谁再袭职?为此,康熙也颇费了脑筋。本年正月,内务府折中有康熙谕旨:“……曹顒自幼联看其长成,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之子内,无一人及得他,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上极细心紧慎,朕甚期望。其祖其父,亦曾诚勤。今其(家)业设(若)迁移,则立致分毁。现李煦在此,著内务府大臣等询问李煦,以曹荃(宣)之子内必须能养曹顒之母如生母者,才好。原伊兄弟亦不和,若遣不和者为子,反愈恶劣。尔等宜详细查选,钦此。”折中又云:“本日据李煦禀称;奉旨问我曹荃之子谁佳,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佳,可为曹寅之妻养子。奉旨:好,钦此等因。查曹顒之母不在此处,臣等向曹顒家人罗汉询问曹荃之子,尔主人应选何人?据称曹荃之子曹頫忠厚,是母慈子孝,我主人以为养子都好等情。……因查曹荃诸子中,惟曹頫可为曹寅妻之子,请补官主事,袭江宁织造之缺。为此缮折谨奏请旨。内务府大臣兼工部尚书赫奕、署内务府大臣兼中录章京马齐等谨奏。奉旨:依议,钦此。”

  可知,因寅、宣兄弟不和,在承嗣问题上,康熙也很谨慎慎。另,康熙的谕旨中所云:“原伊兄弟亦不知,若遣不和者为子,反愈恶劣。”这句话颇为笼统,似指寅、宣兄弟,又似指曹宣的四个儿子,他们互相之间似乎即不和。曹寅在《栋亭集》中提到宣二子曹鲉(乳名骥儿)“骥儿新戴虎头盔”,并有《途次示侄骥》五律三首。曹寅对弟弟的孩子看来都很喜爱。但《栋亭集》中也有“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之诗句,这已在诗中明确表示对于弟宣之子并非是不分轩轾,而是公开褒扬三子曹颜、四子曹頫。

  承嗣为寅子,以维护曹寅江南若大的家业不致分毁,并继任江宁织造,补官主事(后升员外郎),这恐怕是曹宣的几个儿子都想过继的。因为曹寅卒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子顒于五十二年二月莅任,而于五十三年底(至迟不过五十四年正月)即病故,在任不过两年。曹寅所创下的基业、在江南的声名,江宁织造一职的地位,对曹寅的几个儿子来说,过继为曹寅子,岂不是好事。

  但是康熙知道曹家的事,而曹寅大舅李煦(苏州织造)也正好在北京,李煦岂不详知曹家的内情?故康熙命内务府大臣询问李煦,李煦则明奏:“我奏曹荃第四子曹頫佳,可为曹寅之妻养子。”于是曹宣最小的儿子曹頫过继为曹寅子,袭职江宁织造。按,曹宣卒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曹頫至迟生于四十二年(或四十三年),若按是年生,頫承桃袭职时为五十四年,虚岁十三岁,虽然是年三月曹頫上折中自称“黄口无知”,但十三岁还未到成童之年。《礼记·内则》云:“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刘允济诗《经庐岳想洛川有作》:“礼乐富垂髫,诗书成舞勺。”舞勺学文,舞象学武,年十五为成童。故我前亦推论曹頫生年大概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承嗣时较大可能为十六岁。康熙五十七年六月,曹頫奏请安折,康熙批云:“朕安。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虽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闻大小事,照尔父密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这是又三年的御批,仍称曹頫为无知小孩,如我前推不谬,则曹頫年十九,未到弱冠(按,指二十岁)之年。从这条御批看,康熙对曹頫既嘱“所关非细”,而从后两句看,老主子对小奴才的态度又颇亲切。总的说,曹頫在康熙年间,任职江宁织造是平安无事的(当然也不是没有告曹頫的,但并没有动摇他的职务),曹家也依然维持着祖先创下的基业。

  从血缘关系讲,曹頫有亲兄长三人,即长兄曹顺,约生于康熙十七年(1678);次兄曹頫,约生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三兄曹颜,约生于康熙二十七年(1588)。(注:均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张书才等同志的《新发现的有关曹雪芹家世的档案》,载《历史档案》1983年1期。)这三人均为曹雪芹的堂伯父(曹顺生年存疑)。

  曹雪芹的这几位堂伯父与叔父曹頫,兄弟四人,关系不和,这亲兄弟四人关系不和究竟内情是怎么回事,虽有人探考过原因,但其中也有难以令人信服之处,不过,关系不和大致是可以肯定的,否则,为什么康熙谕旨中突出强调:“……若遣不和者为子,反愈恶劣。尔等亦详细查选,钦此。”但是不是四兄弟间彼此均不和呢,尚未有史料可以索探。根据第一历史档案馆公布的新材料(见前引),曹宣的四个儿子中,长子曹顺大次子曹蚰八岁,曹頫大三子曹颜两岁,曹颜大四子曹頫十七岁(此点存疑)。曹顺要比曹頫大二十三岁(或二十二岁),曹蚰也要比曹頫大十四岁(或十三岁,)。曹頫与三位兄长的年龄相差太大。康熙五十四年曹頫过继为曹寅子之前,康熙已知道他们兄弟之间的不和,那么,曹頫当时年龄过不了十三岁(舞勺之年),尚未成童。按理说,曹頫的三位兄长之间的不和应是明显的,因为他们三人早都成人,连曹頫也于康熙五十年已任职宁寿宫茶房,而曹頫当时不过才十二岁。三位兄长如何会与这位年幼的小弟弟不和呢?

  但是,曹家的事情,远非那么简单。这不和的根源,要追溯到雪芹的祖父曹寅和叔祖曹宣,曹寅是一脉单传至孙雪芹,而曹宣有四个儿子。从曹寅的《栋亭集》中有夸奖曹宣二子曹柚的诗有指出“成材”在三子曹颜、四子曹頫的诗,诗题为:《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载《栋亭诗别集》卷四。辛卯为康熙五十年(1711),珍儿为曹寅幼子,殇于是年,第一首为:“老不禁愁病,尤难断爱根。极言生有数,谁谓死无恩。拭泪知吾过,开缄觅字昏。零丁摧亚子,孤弱例寒门。”此诗可证珍儿为曹頫之弟,曹寅这一支确是“零丁”、“孤弱”。第二首为“兼示四侄:“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经易谈何易,程朱理必探。殷勤慰衰朽,素发满朝簪。”第三首则为“寄西轩诸友”。此西轩非真州,即仪征之西轩,(按,有认为西轩只在江宁,愚以为漏了另一处)(注:从曹寅诗“骥儿新戴虎头盔”看,曹頫二哥曹頫(骥)很小便由伯父曹寅抚养。曹頫当亦很小。三哥曹颜或亦如是。),乃曹寅江宁织造府中的西轩,这是因为珍儿殇于江宁,应是没有疑问的。

  这组诗作于1711年中历三月二十六日,从诗题看,此时曹寅不在江宁织造署(珍儿殇于江宁家中,所以诗题中有“闻”字,也不在仪征(诗题中有“寄”西轩诸友),那么曹寅当时在扬州,正在催征亏空,这有其他史料可佐证。

  曹寅于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初秋,自编刻《栋亭诗钞》八卷,其中收有本年所作诗,但是却没有将作于前一年的这三首组诗收进去,“不欲付梓”。寅殁后不久,其门人郭振基等又“网罗搜辑”,刻别集四卷,词二卷,文一卷,成于1713年。这组诗正收入在《栋亭诗钞别集》。曹寅生前所刻《栋亭诗钞》,是自己选订的,其删下来的则“命小胥钞录藏诸箧衍”,曹寅故有“披砂砾而检晶荧”之意,但个别的诗作是否另有别情呢?我所指的即为这首组诗,尤其是组诗中的第二首。

  组诗三首互相是有关联的,上引了前二首,我们不妨再看第三首,当可知其中的关联:“聋耸双荷异,凄迷复此晨。那堪无事老,长做不情人。薄福书囊远,偷生药里亲。磋跎非一致,丰啬恐难论。”从情调看亦是很伤感的。三首均忍恸珍儿殇感而作。此三首组诗,曹寅生前未编入集中,借用乾隆堂兄弟私昉对《红楼梦》评语中的一句话:“……恐其中有碍语也。”曹寅另一首《吊亡》亦未编入《栋亭诗钞》中,也是门人补入《别集》中,那是另有隐情。而这组诗,依拙见,“碍语”当出在第二首上。首先题目中有“兼示四侄”,四侄是指亡弟宣的四个儿子吗?不是,而是专“示”第四侄曹頫。当时曹頫十岁,年幼,父曹宣已故去七年,所以曹頫被伯父曹寅抚养于江宁织造府。康熙五十四年(1715)七月十九日,曹頫奏折中云:“……窃奴才自动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可为佐证。曹頫当时在江宁。且诗题“寄西轩诸友”,西轩也在江宁织造府内。因此,“兼示四侄”,即指曹頫无疑。第二首是写给曹頫的,诗中首联即明显指出:“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而在此诗之后一月,宣三子曹颜即被录取为宁寿宫茶房。曹寅对弟弟曹宣的四个儿子当然了解得很清楚。所以,他诗中明确道出能成材者在三侄、四侄。宣子兄弟之间本就不和,曹寅的这首诗不啻是火上添油吗?而不和因素中,是不是也有曹寅对四个侄子的亲疏有关呢?我看有此可能。从《栋亭集》中,有夸奖二、三、四侄的诗;唯没有写曹宣长子曹顺的诗。曹寅虽都给三个侄子(曹頫尚未出生)捐了监生,那恐怕也主要是考虑与弟曹宣的关系。而《栋亭集》未载的曹氏家族内情,恐怕还要复杂。

  曹頫是由京中南下继任江宁织造的。他又何时离开江宁北上入京呢?这当是曹寅病故之后,康熙五十三年冬李煦、曹顒带同曹頫一同进京。继曹顒病故后,曹寅一支后嗣无人(雪芹尚未出生)。康熙亲命由曹荃(宣)诸子中挑选一个“必须能养曹顒之母如生母者,才好。原伊兄弟亦不和,若遣不和者为子,反愈恶劣。尔等宜详细查选,钦此”,并让内务府大臣等询问正在京中的李煦,其实李煦心中早已经对曹家内情有数,立奏“曹頫佳,可为曹寅之妻养子”。曹顒的家人罗汉亦说“曹頫忠厚,是母慈子孝”承祧继任之事就这样定下来。

  这是件曹家的大事,结果是十五、六岁“黄口无知”的曹頫过继为曹寅子,并且接任了江宁织造一职,并即补官主事。这对曹頫来讲,确是天高地厚的洪恩。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曹頫蒙此旷典奇恩,自是激切感戴之至,但是,也就此激起了三位兄长与他的不和。终康熙之世,曹頫总算平安;雍正即位,曹頫的霉运就接二连三地来了,终致抄家、枷号,全家回京。

  上面较多探析了曹氏一族的复杂关系和雪芹几位堂叔伯的情况。因为曹宣这一支是雪芹的本族,未出五福,加以祖父曹寅又从小抚养过几位堂叔伯,堂叔父曹頫又承嗣为祖父寅子。按理讲,曹氏这两支的子孙,关系应是较密切的。虽然雪芹一家进京后,两支的关系尚不清楚,但不和的种子却早已种下了。

  雪芹在京中还另有一门曹家本族的亲戚,论关系则要更远一辈,但也有必要简述一下。雪芹高祖曹振彦有子二人,长曹玺,次曹尔正(曹鼎),尔正子曹宜,宜子曹颀。曹颀与雪芹父曹顒、叔父曹頫为平辈,雪芹称颀为堂伯父,但这位堂伯父是否名颀,仍尚待考。《五庆堂谱》载颀为宜子,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诰授武义都尉。《八旗画录》亦载为宜子。《八旗氏族通谱》亦载颀为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但内务府奏折中又两次提到曹颀为茶房总领,而《栋亭集》中又有《喜三侄颀能画长干为题四绝句》,诗中小注提到子犹(曹宣字),宣三子曹颜确曾录取为宁寿宫茶房。曹颀到底为谁之子,尚难确定,今估从前者,为曹宜之子。雍正三年传旨赏曹颀烧洒胡同房一所,五年赐御笔纸“福”字一张。据内务府折,曹颀卒于雍正十一年。其子嗣不详。

  曹雪芹一家在北京的姻戚,以及亲情的关系谨做如上的介绍和探考,除此之外,是否还有?比如苏州织造李煦一家,与曹家是福祸与共的亲戚,雍正二年被抄,李家仆人217名除年羹尧拣取外,余者在崇文门变卖,李煦一家十口,雍正五年李煦 被流放,而其余九口呢?是被变卖(也在崇文门)?还是遣回北京?还是风流人散?仍然是个迷?有对此探讨者,但史料匮乏,难以登堂窥室,得见李家败落后的具体情况。但以曹、李二家的关系而言,很有必要探讨。乾隆登基,李煦已早死。李煦的子孙同时获罪,是因李煦而引起的,此时或稍后,其子孙或可能恢复自由之身,那么雪芹一家在京中的姻戚中,当有李煦的后人,或李煦的后人仍有流落南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