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廉



  在近代初期,红学史上最驰名的著作应该是王希廉(生平未详,号护花主人)的评点本。他的评论收录于道光十二年(1832)所刊行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中。书名上题“新评”,可能对《三让堂本》等的“批点”而言,意味着全面地重新加以评点。此书中的《红楼梦批序》、《总评》、《分评》等都由王希廉写的,但此书也收录当时其他红学家的评论文章,如涂瀛(读花人)的《人物赞》与《红楼梦问答》,梅阁的评语,黄琮的《大观园图说》等,可以说此评点本是当时一些文人的红学结晶。   

  王希廉的红学观基本上坚持传统和保守的立场。他认为《红楼梦》虽然属于“小说”一类,但在劝善惩恶,宣扬仁义道德上,并不逊色于“大言炎炎”的经史诸子书。他的这一种态度,在小说正文的评点中也有透露,如第二十三回说:“宝玉一见小说传奇,便视同珍宝,黛玉一见《西厢》,便情意缠绵,淫词艳曲,移人如此,可畏,可畏!”他的保守性也可以从当时的钗黛之争中他为薛宝钗辩护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吴克岐的《忏玉楼丛书提要》中虽说他“大致持论和平,于林薛之间,力事调停,遂使尊林者流群起诟之”,但由此反而可以看出他主张偏向于薛宝钗。他曾指责黛玉“一味痴情,心地褊窄,德固不美,只有文墨之才”,而认为宝钗却是贾母与元春之外,唯一的“有德有才”之人。

  在某些基本态度上,他的确是从教化观点出发把这本小说看成劝善惩恶的作品的,但从全书的分量上考虑,大部分的评语还是针对故事情节和写作技巧而发的。因此在没有全面地整体地分析和探讨王希廉评语之前,一概抹杀它的价值,似乎有点不合理。在王希廉的《护花主人批序》中可以看出他的小说观的一面。小说是描写生活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所以说“小”,但是从这一个小部分也足以反映全体的道理来说,它又并不“小”,正如“以管窥天,管内之天,即管外之天”一样。这实际上已经接触到文艺创作以个别来概括一般以典型来反映生活的基本特征。他又从解释“葫芦”一词的含意探讨全书的主题思想,说这部小说是事实上隐去真事和真姓名以假托小说人物,表现出“人生如梦,幻境皆空”的作品。这也可以说王希廉评《红楼梦》时坚持的基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