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年来,我先后写了三篇成一个系统的红学论文:《贾宝玉为诸艳之冠》、《论大观园》、《怡红院总一园之首》。其主旨已见《怡红院总一园之首》一文,此地不妨再略加补充。我的主要目的在说明《红楼梦》以贾宝玉为主角,大观园的主角活动的场所,而大观园却又以怡红院为中心。如果我们约略统计一下,就会发现前八十回中凡单纯描写宝玉个人或宝玉和对手的活动占一半以上,其余有宝玉参加的大场面也占十回以上,说他三分天下有其二并不为过。至于“大观园”根本是为宝玉的理想而定做的“人间仙境”,故事在大观园内发生也占同样的比例。宝玉住在大观园内的一个中心单位,即总一个园之首的怡红院,那么故事至少有四分之一以上在怡红院内呈现,自是顺理成章的方式。
贾宝玉虽说是主角,但在大观园内却做不了主,因为他是“众矢之的”。所有的目光全集中在他一人身上,而且还要经显微镜放大。他和诸钗来往,虽然在某一程度上可以谈笑无忌,双方总免不了存有戒心和自律,不能逾越当时的礼法,等于士子写八股文一样,要用熟练的技巧方能在不见涟漪的池水上效蜻蜒那么一点即起。可是怡红院却是宝玉的地盘,说他是怡红院的小皇帝也不算过分。第七十九回,因诸事不顺遂,内郁外感,生了重病,逐渐痊愈后,还得保养过百日,方得外出:
这一百日内……和这些丫鬟们无所不至恣意耍笑作戏。……只不曾拆毁了怡红院,和这些丫头们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
所谓“无法无天”,并不是桐花凤阁所说的“有袭人在内”之事(这是世上最俗气最容易做到之事),而是在怡红院院中营造更平等、自由的气氛:自己既不摆主子的架子,大小丫鬟也不妨顽成一体,而这是违反家法和规矩的,只不过是特殊情形的极端。不可否认的是宝玉在怡红院享有高度的自由,而众丫鬟尽心服侍,对他关切到无微不至。大家目标相同,宝玉本人非但随和,还时时以同情和爱护回报她们,所以怡红院中并无主奴的扞格和因妒忌争宠引起的争斗,多少采取和平共存的生活方式,各尽所能,各得其乐。只有从宝玉和众丫鬟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就是脂评所谓“怡红细事”中,我们才可以看到宝玉生活开放的一面。宝玉并不因为和众丫鬟有主奴之分而忽略了人际关系中的心灵部分,甚至和她们都有施与受,因她们而在感情和心灵上产生各种不同的反应,使他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人。因此怡红院中的人物是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对象,可使我们对这部伟大的说部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
怡红院的丫鬟为数众多,超过贾母房中,居全家之首。大概说来,凡在怡红院中服侍过、做过事或开口说过话的大小丫鬟一共有十二人左右。如果细读全书,加以深入分析和比较,我们会发觉曹雪芹把笔墨集中在四人身上,而作者为这四位丫鬟建立一个隐晦不露的方程式,几乎若合符节,在读者不知不觉中潜现出来。这证实了我前面提出的说法:作者对《红楼梦》的构思和写作事先有一个完整的蓝图,也可以说是伟大的设计。在这里,不妨重复一下以前用过的譬喻:这四个丫鬟,等于是音乐中的交响曲,每人等于一个乐章,结构谨严,主题明确,但时以变调衍化出现,有时互相衬托,有时相反相成,读者不细读,或许觉察不出其中的关联和前后的呼应与回声,忽略了阴阳转调和此起彼落的和谐之美。这四乐章相等于一年的四季,相辅相生,完成了四时的运行,也同时完美地表达了作者的构想。所以我称这四人为四大丫鬟,以别于其余陪衬人物。这四人依先后出场序为:袭人、晴雯、麝月、小红。原名红玉,原作先用红玉,后改为小红,本文则一律统称为小红,以免混淆不清。她们的取舍和她们的身份、地位,甚至所占篇幅无关。第七十三回,怡红院众丫鬟为宝玉过生日,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各出五钱银子,因为四人是一等丫鬟,小红非但连第二级的四人都挤不进,而且早已为凤姐借调,不再是怡红院的一员。如果将十二个人逐个论去,说起来话太长,不如将这系列文章所采取的收录标准列后:
(1) 此人一定要和宝玉有情义,并且在宝玉感情生活和实际生活上产生积极作用,甚至震荡。
(2) 此人的出场必有一特别为她设计的场面,深印读者的心目中,不能忘怀,以别于他人。
(3) 此人必然和宝玉有一场单对单的重头戏,脂评称之为“传”,以她为中心,宝玉反而处于被动,是受者并作出反应。
(4) 此人当然能言会道,否则在怡红院没有插足,也没有插嘴之地。她的谈吐必有自己的风格,另有一功,方能跻身于四大之列。
(三)
这里预备将以上作为收录的四项条件略加讨论和阐明。
所谓情义,在宝玉和四大丫鬟的接触中,时时以各种不同方式呈露,只要细读原作便知,不必亦不可能逐点细加陈述。进一步的感情上的回应和震荡则呈现于特殊的事件上,因太明显,往往可从其他标准中见到,限于篇幅,也没有从头说起的必要。一个比较具体而节省时间的看法就是将四大丫鬟或明或暗出现于回目上的次数列出。经过考校之后,我们会发现她们仅次于正十二钗中的黛玉、宝钗、熙凤三人。黛玉出现次数最多,因为她在八十回后不久即“泪尽夭亡”,不像宝钗和熙凤仍是后三十回的主要人物。以探春地位之尊,在前八十回回目中只出现两次。相形之下,这四个丫鬟现身次数可以和湘云,以及副册中的香菱、平儿、鸳鸯相比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回目中和袭人有密切关系的有以下四条:
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
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根据脂评,后三十回至少有回目的已经有一回:“花袭人有始有终”,指袭人遵从宝玉的旨意并由于特殊的情况嫁与蒋玉菡,婚后要求宝玉留下麝月才安心,然后二人侍奉宝玉和宝钗夫妇。当然另有其他事件,在回目中出现,脂评没有提起,不必费心机去猜测。
有关晴雯的回目有下列四条: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第五十一回:胡庸医乱用虎狼药
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
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第七十八回,晴雯已死,但下半回回目:“痴公子杜撰芙蓉诔”,是描写宝玉思慕、追询死况、悼亡的过程,晴雯虽死犹生,至少可以说是宝玉的隐身对手。
麝月最少,因为她在怡红院采用的最低姿态,作者用在她身上的笔墨也最收敛,详下文。她只出现过一次:
第五十九回:绛芸轩里召将飞符
绛芸轩是宝玉小时的“营生”,亦即迁入怡红院前居住之所的名称,在回目中与怡红各两见,以免重复太多。袭人和晴雯是贾母房中拨过来服侍宝玉的,麝月和晴雯同时出场,自是怡红嫡系元老。这回指春燕之母蛮不懂事,到怡红院去追打春燕,麝月见她无理可喻,遂命小丫头去叫平儿或林之孝家的来整治一下。根据脂评,后三十回回目中,麝月出现次数较多,袭人有始,但终于嫁蒋玉菡;晴雯有始,不幸早已被撵夭亡;小红方开始进入宝玉意识范围中,即被凤姐借调,后与贾芸相恋而成夫妇;唯有麝月自始至终追随宝玉。宝玉出家可能是全书的最末一回,回目中大概有“悬崖撒手”四字,脂评说他有“情极之毒”,因为有“宝钗之妻”、“麝月之婢”而仍然狠心出家。此外,另有多处出现场合,不在话下,脂评屡提及有关她的事,而未提及回目名,只好姑置不论。
小红于前八十回回目中凡两见:
第二十四回: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密意
此回指小红在蜂腰桥门前遇到坠儿引贾芸去怡红院见宝玉,四目相对。其后贾芸自坠儿处得悉小红不见了一块手帕,正是自己前次捡到的,遂将自己的一块偷龙转凤托坠儿还给她。其后小红改隶凤姐门下,前八十回即没有什么表现。
在后三十回中,红学家根据前八十回的线索,断定二人同受知于宝玉而受惠于熙凤,结缡为夫妇。第二十七回,脂评责小红为“奸邪婢”,大概指她和贾芸私通款曲,所以应与良儿和坠儿同被逐出怡红院。在这条眉批之后,另有一条署名畸笏的补批:
此系示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而“狱神庙”在脂评中凡五见,是关键性的环节,则小红一定和这两件大事的回目有关,出现不止一次,不足为奇。至于另外应有其他表现,既见不到逸失的后三十回,就不必加以猜测了。
(四)
我预备下面分论四大丫鬟,每人三节;第一节以“出场”为中心,第二节以“传”为中心,第三节则每人选一段对白,以反映其性格,同时还带论到其他细节,说明这四颗明星如何伴月。每一节都以一项条件为主,然后提供必须的补充和说明。
“中国古典小说”是现代的说法,旧时称为说部,因为和说书有血缘关系,《三国》和《水浒》最为明显,而《金瓶梅》和《红楼梦》虽然是有结构的长篇,但也是从这传统中演化出来的。所有说部都很注意人物的出场,因为原来是用语言表达的,必须先声夺人。最出名的例子是《三国》,足足用了两整回描写刘、关、张三顾茅庐来培养诸葛亮出场的效果,但在这方面却比不上《红楼梦》那样普遍、多样化和鲜明生动。一般说来,四大丫鬟的出场,有实有虚。所谓“虚”出场,就是只见到名字,或从别人口中听到名字,有时出了场,只不过跟出跟进,甚至有谈话,有小小动作,但出了场等于没有出,因为不够准确、具体、生动,在读者心目中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一定要为这些人制造气氛,就好像京戏中先把锣鼓点子打起来,以便揭帘让主角出场一样,然后到了舞台中心亮相,表现具体的动作和目的。男角如是武生便会起霸,女主角则可能有舞蹈身段,用道白或唱腔表明身分。在《红楼梦》中,作者极少采用全知观点来介绍人物的出场,因为距离太疏远,因之太冷淡,所以往往利用主角或第三者的眼睛来着意描写主要人物,等于是电影的特写和切割。
例如一开始时,利用黛玉的眼睛来看贾氏三春、熙凤和宝玉的出场,有声有色,次次不同,而黛玉本身的特写却留待宝玉出场时方从宝玉眼中见到。宝钗的真正出场一直要到第八回宝玉去梨香院探望她们才从宝玉眼中呈现,以前只是虚出,而宝玉再次从宝钗眼中又有一特写,可见作者在这方面花了不少经营的心血。令人惊异的这些主角的出场有时却反而不如四大丫鬟出场那样在轻描淡写中见功力,因为作者显然为四大丫鬟每人精心设计了一个令人难以忘记的场面。我们可以大胆地说红楼梦在这一方面固然发扬光大了说部的传统,但同时隐然与西洋戏剧和现代电影介绍主要人物出场的手法相吻合,几乎可说走在时代的前面。
四大丫鬟每人均有一场和男主角宝玉单对单的主戏。袭人和晴雯见前八十回,麝月和小红则在迷失的后三十回才出现,但为重头戏则一。第十九回,宝玉到袭人家里去,脂评有如下一条:
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表面上看来是故事主线之外的枝节,却称为“传”,可见是关键文字,不是衍文。四大丫鬟是又副册上人物,以晴雯为首,袭人次之(脂评一时不察误写袭人为冠,反而合本文体例),照情理而论,地位原在正、副册各人之下,但我们切不可因为她们身为又副册上的丫鬟而加以轻视。袭人有传,晴雯和小红都有传,脂评三处都指出其性质,麝月也有传,但作者使用的方式和要插的地位不同,用以配合前八十回的伏线和后三十回的故事发展,以致读者见不到,事实上也无法见到其中的共同点。这也是作者苦心经营的大结构中一个重要环节。
红楼梦中诸钗个个能言善道: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熙凤、平儿、鸳鸯等各有各的长处,可是口吻绝对不同,完全能配合她们的性格和身分。除了熙凤之外,她们并不是女强人,说起话来并不颐指气使,但“理”字似乎完全站在她们的一边。宝玉几次在黛玉面前碰了钉子之后,唯有唯唯诺诺的份儿,这样反而乖巧。只要看薛蟠在宝钗面前,赵姨娘在探春面前,贾琏在凤姐面前所表现的理屈和无能,便会同意宝玉天地灵秀之气只钟于女子身上的说法了。
四大丫鬟也是如此,每人都伶牙俐嘴,却又迥不犯重。前八十回是袭人和晴雯的世界,所占篇幅最多,但麝月和小红牛刀小试,略显身手已不同凡响,将来后三十回的重头戏一部分在她们身上体现,我们虽然只能凭脂评推测,也可从想像中得之。她们的谈吐大多在怡红院的范围之内,有时针锋相对,有时话中有刺,有时含有至情至理,精彩泛呈,可惜一出怡红院,便要顾及身分和循规蹈矩,失去原有的光彩。在院内各人的谈话散见“怡红细事”中,讲道理的地方也合乎她们的出身和为人,警句则到处俱是,不胜枚举。我预备为每人选一段比较特别和具有代表性的谈话以概其余,最好当然是由读者细读原作,去体会四大丫鬟的行止和谈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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