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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倘若有个对《红楼梦》毫无兴趣、毫无研究的人,说《红楼梦》这种书没有什么价值,人们大概会一笑置之,不以为怪。但如果有人郑重地告诉大家:有位红学专家----就是“新红学”创始人胡适,他说“《红楼梦》毫无价值”,您信不信?我想很多人对此是会深为惊讶,觉得难以置信的。然而这并不是出于他人的代拟或主观的猜测,而是确然的事实。
这些年来,国内外都出版了一些有价值的红学著作,我觉得一九七九年台湾出版的罗盘的《红楼梦的文学价值》便是其中的一部⑴。这部书不作考证等方面的工作,而是专门从文学创作原理来研究《红楼梦》的创作经验和技巧,希望通过一番比较系统的研究,充分地肯定和阐发《红楼梦》的文学成就和价值,并帮助今天的文学青年从中得到有益的借鉴。应当说,这种研究很有意义,《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是一部有价值的书。但我在这里并不想对它作具体的评介,使我感兴趣并且想加以引用的是该书卷首《李序》(李辰冬作)中如下的一段文字:
十几二十年前,中国广播公司为广播全部红楼梦,整整准备了一年,在正式广播的前夕,约胡适、李玄伯两位先生以及兄弟我----那时他们认为的三位红学专家----座谈,意思是想请三位专家来捧捧场。第一位当然是先请胡先生发言,而胡先生的第一句话,就是“红楼梦毫无价值”。那时主持广播的是邱楠先生,邱先生就问:“胡先生,红楼梦既然毫无价值,那末,我们明天还播不播?”胡先生感到出言有问题了,于是说:“我只讲考证问题,至于价值问题,请李先生(指我)讲好了。”邱先生接着又问:“红楼梦既然毫无价值,您考证它干什么?”“我对考证有兴趣,只是为考证而考证”。“红楼梦毫无价值”,这是我第一次从胡先生口里听到。我们这种六七十岁年纪的人,从小就喜欢红楼梦而重视它的原因,由于胡先生的提倡,现在从胡先生的口里说它毫无价值,真正难以置信。但后来打听,才知道胡先生讲这样话的不止这一次。红楼梦是否有价值,在罗盘先生这部书里,可以得到明确的解答。
李辰冬这篇序言作于一九七九年,序中说“十几二十年前”,那就是六十年代的事了。到了六十年代胡适还认为“红楼梦毫无价值”,并且据李辰冬后来打听,胡适讲这话还“不止这一次”。由此可见,“红楼梦毫无价值”这个评价,并非胡适偶尔失言,而是他对《红楼梦》一个重要的一贯的观点。
《红楼梦》究竟有没有价值?这个问题当然不必等到公元一千九百七十九年罗盘的《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出版以后,才可以得到明确的解答。这部文学巨著出现二百多年来经受了历史的考验,并且超越了国界,得到了许多读者和评论家那样热烈的赞赏和崇高的评价,这个事实本身就已经作出最权威、最明确的解答了。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代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灿的明珠,同时也是可与世界上任何最伟大的文学作品相比美而毫不逊色的杰作。还在清朝末年,王国维就把《红楼梦》和歌德的《浮士德》这部世界名著相比美,称赞《红楼梦》是极其难得的“宇宙之大著述”(《红楼梦评论》)。然而后来新红学的创始人胡适却不重视《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价值,俞平伯也曾说《红楼梦》“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当然也有不同看法,比如李辰冬的《红楼梦研究》一书⑵,其主旨恰恰就是要解释《红楼梦》的重大价值及其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意大利有但丁的《神曲》,英格兰有莎士比亚的悲剧,西班牙有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德意志有歌德的《浮士德》,法兰西有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俄罗斯有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那末我们有哪部杰作可与他们并驾齐驱呢?”李辰冬的回答就是:我们有曹雪芹的《红楼梦》!在《红楼梦》有无价值这个问题上,胡适和李辰冬的说法哪个合乎实际?当然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胡适的“红楼梦毫无价值论”是说不通的。倘若《红楼梦》真是毫无价值,包括毫无考证价值,则胡适自己那些《红楼梦》考证文章何从产生?他那些文章包含的价值就与《红楼梦》本身有价值相联系,否则胡适考证文章的价值又何所附丽?所以,“红楼梦毫无价值论”不但否定了在电台上广播《红楼梦》这类普及工作,而且也全盘否定了有关《红楼梦》的一切研究和考证工作,连同胡适自己的工作在内。这个说法并不符合实际,也是令人难以苟同的。
为什么象胡适这样一个学者,并且还是一个多年研究《红楼梦》的红学专家,竟然会认为“《红楼梦》毫无价值”,原因何在呢?根据上面李辰冬的记述,我们已经可以排除这是胡适一时失言的可能性。那么,是不是出于某种“逆反心理”呢?据我看,《红楼梦》研究中的“逆反心理”,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也无论是大陆还是大陆以外都是有的。远的不说,不久以前香港“不过如是斋”《红楼梦谜》一书的出版,作者岂不是就在显示这样的心理和意图:你们不是反对索隐派的做法,反对把红学变成猜谜学吗?我偏要用索隐派的观点和方法,用猜谜的形式再写出一部大书,把《红楼梦》彻里彻外当作一个“谜”来猜!关于这部书,本文后面将要论及,这里暂不详谈。胡适是否也是出于另一种逆反心理,对《红楼梦》的价值索性来个全盘否定论呢?可惜当年李辰冬他们没有当面明确地向胡适提出这个问题,现在当然就更无从问起了。据笔者看法,这可能是一个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
胡适轻视乃至否定《红楼梦》的价值,尤其是它的文学价值和世界地位,是跟一定时期某种思想认识的局限性、尤其是跟他文学观上的偏颇和欠缺分不开的。从这个意义来说,胡适六十年代对《红楼梦》这个极端否定的评论,跟他二十年代就轻视《红楼梦》的思想艺术性是完全一致的。在二十年代,轻视《红楼梦》的价值和地位,并不是个别人的孤立的现象。当时胡适、陈独秀、俞平伯都是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当年机械搬用西方的文艺观点和欣赏习惯,觉得西方近代小说是小说最好的范本,并以此来衡量中国的古代小说。陈独秀当时就按西洋近代小说的模式来批评《红楼梦》,不满意于《红楼梦》不象西洋小说那样“专重善写人情”,说“他那种善述故事的本领,不但不能得读者人人之欢迎,并且还有人觉得琐屑可厌”。所以他建议有名手“将《石头记》琐屑的故事尽量删削,单留下善写人情的部分”。⑶在陈独秀眼里,曹雪芹最多不过是第二流作家,他的小说是需要“名手”来加以“尽量删削”才能成为好作品的。《红楼梦》既然是这样一部蹩脚小说,那么当然也就不得入于世界近代文学之林,谈不上什么重要价值了。
陈独秀认为,故事叙述方面的“琐屑可厌”是我国古代小说的普遍缺点,“不但《石头记》如此,他脱胎底《水浒》《金瓶梅》,也都犯了同样的毛病”。⑷这种批评并不符合我国这些名著的实际状况,是不妥当的。我曾经说:“这种片面性的理论,甚至都违背了这样一个普通的道理,即无论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在成功的文学作品中,‘故事’和‘人情’是辩证统一的,‘人情’正是通过‘故事’才能表达出来的。试问,拿《红楼梦》来说,如果没有试题大观园的故事,没有宝玉挨打的故事,没有贾宝玉和他的女伴们日常生活的种种故事,书中各种人物的思想感情如何表现出来?《红楼梦》里的‘人情’能够离开《红楼梦》里这些‘故事’而存在吗”?⑸如果真象陈独秀主张的那样,将《红楼梦》里“琐屑的故事尽量删削”,留下来的还会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吗?
一方面把西洋小说当作小说创作应当遵循的唯一范本,另方面又轻视本国小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民族特点和长处,以欣赏西方文艺小说的心理习惯代替欣赏本国古代小说的心理习惯,这是当时一部分人贬低《红楼梦》和我国其他古代小说的共同原因。而由于胡适对我国文化遗产存在着“不如人”论的观点,所以他轻视乃至否定《红楼梦》的价值和地位就更不是偶然的了。
胡适对《红楼梦》持“毫无价值”论,还反映了他个人文艺观、特别是对文学典型塑造理解上的偏颇和欠缺。胡适对《红楼梦》的评论有两个要点:一个是认为《红楼梦》的创作方法是“自然主义”,一个是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这两者结合在一块,使胡适自己无法理解《红楼梦》思想和人物的概括意义,无法理解这部小说及其一系列成功的文学典型形象所反映的社会思想内容的广阔性和深刻性,因而无法对《红楼梦》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作出合乎实际的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说,要充分地体认和阐述《红楼梦》的价值,对他来说并不只是愿意与否的问题,还有个可能不可能的问题。
在《红楼梦》研究的历史发展上,胡适的贡献主要是在考证方面,至于他对小说创作过程中作家艺术思维的特点,对文学典型的概括性的认识和理解,看来既赶不上前于他的王国维,也比不上稍后于他的俞平伯。这种情况固然使他难以对《红楼梦》的价值作出充分的积极的评价,同时也使他难以对自己的“自传说”的正确性产生怀疑,在这方面,俞平伯就比他强。首先,俞平伯虽然曾经对《红楼梦》的世界文学的地位表示怀疑,但他从不否定《红楼梦》的价值,而且在不少具体的评论中肯定、赞扬了《红楼梦》的艺术成就。其次,俞平伯虽然也主张“自传说”,但他不象胡适那样坚持。一九五二年《红楼梦研究》出版时,他在《自序》里面对自己早年《红楼梦辨》过分拘泥于“自传说”就作了自我批评,认为其中第八篇《红楼梦年表》“把曹雪芹底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的做法“根本就欠妥当”。在一九五四年三月发表于《新建设》的长篇论文《红楼梦简论》中,他对新红学考证派的“自传说”及其研究进一步提出了批评。他说:
他们把假的贾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书中主角宝玉和作者合为一人;这样,贾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谱,而《石头记》便等于雪芹的自传了。这很明显有三种的不妥当。第一,失却小说所以为小说的意义。第二,象这样处处粘合真人真事,小说恐怕不好写,更不能写得这样好。第三,作者明说真事隐去,若处处都是真的,即无所谓“真事隐”,不过把真事搬了个家而把真人给换上姓名罢了。
俞平伯这两段文字都是在一九五四年《红楼梦》研究思想批判之前就写下的。这表明他从自己多年的研究中,已经越来越意识到“自传说”的不合理性以及将贾氏世系和曹氏家谱合二而一的做法的错误。他这里说得很对,“自传说”的不妥当,首先就“失却小说所以为小说的意义”,而且,“象这样处处粘合真人真事,小说恐怕不好写,更不能写得这样好。”是的,如果硬要“实录”式地去写,即便写成了,那也是“起居注”、“生活记事”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算是小说,更不要说能够写出《红楼梦》这样的富有创造精神和艺术魅力的文学作品来了。俞平伯在这篇文章中再次说,这种“过于拘滞的毛病”“我从前也犯过”。这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跟俞平伯相比,在“自传说”这个问题上,胡适的认识和表现就比较差劲了。胡适并不是没有接触到不利于“自传说”的事实或材料,但他不肯据此对“自传说”有所修正。大家知道,胡适建立“自传说”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脂砚斋评”。但他对“脂评”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脂评”中那些他认为有利于“自传说”的材料他就利用,那些不利于“自传说”的地方,那怕是很重要的评论,他就故意回避掉了。如庚辰本第十九回“脂评”有两大段评述,说贾宝玉这个人物“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有正本作“目未”)曾亲睹者”,“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豫适按:此二字拟移前读作“不独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奇传(有正本作“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根据“脂评”“皆今古未见之人,也是未见之文字”这些评述,人们自然就会得出这样的认识:“脂评”指出贾宝玉这个人物形象并不是实录生活中某一个实在的人,也不是照摹过去作品中某一个人物,而是出于小说家曹雪芹的艺术创造,同时人们也将会对“自传说”产生怀疑。⑹胡适有关《红楼梦》的文字,包括有关其版本的文字写了不少,但是他从未引述“脂评”中这些不利于他那“自传说”的重要材料,更不用说象俞平伯那样对“自传说”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了。这固然说明了胡适在体认小说创作的规律和特点这些方面不及俞平伯,同时也反映了胡适在这个问题上治学态度并不是实事求是的。
(二)
胡适提出“红楼梦毫无价值论”,这是《红楼梦》科学研究中非科学性的一个典型例子。其实,如果我们稍加观察,就会发现这些年来红学研究中非科学性的事例颇不少,比较常见的表现就是片面性和绝对化(极端性)。
红学评论、研究中的片面性和绝对化过去和现在都有。胡适当年建立“新红学”,批判了旧红学索隐派,提出了“自传说”,在《红楼梦》研究的发展史上是一种进步。经过人们长期的研究,一般认为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充分运用他自己以及他家庭的生活为素材的;但是把这一点合理性的东西加以扩大,把《红楼梦》说成就是曹雪芹的“自传”,这就有了片面性。不过,胡适的"自传说"还不是那么极端的,他觉得小说中有些环境和人物不一定是实有的;可是到了后来,“自传说”在有的红学著作里就发挥到了极端的地步,把小说中的贾府和曹氏的族谱简直是合二而一,以为《红楼梦》里的人物和事件真是所谓曹家生活的“实录”了。
长期以来,视《红楼梦》为“实录”的观念一直束缚着一些人的头脑。人们时不时地会看到文章和报道,说是《红楼梦》里大观园已经发现了,在北京的某街某巷某一处所;隔了些时候又有文章说已经找到大观园原址,不过不在北京,而是在南京的某一条路,门牌号码是多少。诸如此类的争论,自昔迄今,一直都有。当这样一些文章在那里费力考据,并且从《红楼梦》里各找印证,争论不休的时候,为什么就不想一想,《红楼梦》说到底毕竟是一部小说,曹雪芹在北方和南方都生活过,他为什么不可以写大观园兼有北方和南方的景物特点呢?为什么就不想一想,我们有什么权利要求曹雪芹创造大观园这样一个文学环境,要么只允许他照摹北京的要么只准他照摹南京的某一个实实在在的例子呢?又比如,人们也常看到、听到有考证文章,说发现某人的诗集、某处的记载恰好也是“十二金钗”、“金钗十二”,说这就是曹雪芹所写"十二金钗"的根据。老实说,这样的“发现”及评论,实在也是很难过高估计其真实性和科学价值的。
近些年红学研究中还出现了一种现象,即有意无意地把某些问题搞得十分对立。你说《红楼梦》后四十回好?我偏说后四十回很坏,坏透了!说它不但艺术上极差,毫无好处,而且政治上也很反动,是高鹗他们秉承清朝统治阶级的旨意炮制出来的。你说《红楼梦》后四十回坏?我偏说后四十回很好,好极了!说它不但艺术性跟前八十回没有不同,而且后四十回思想性比前八十回还更进步。关于"脂评",一种情况是,不但把它作为判断《红楼梦》创作情况的唯一依据,而且自觉不自觉地还把它作为我们今天评价《红楼梦》准则,象有人批评的那样,对它简直“奉若神明”。另一种情况则是,把“脂砚斋”骂为“老奸巨猾”,把“脂评”通通说成是“庸俗不堪,一塌糊涂”,说“那些脂评,都太糟糕了”。《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东西,“脂评”现在也已经不是几十年前难得看到的了。对于这些放在大家面前、事实上都是难以完全赞扬或完全否定的东西,由于各人爱好不一,评价遂有高低之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截然相反、势不两立的评价和结论呢?这就使人觉得难以理解了。是由于先入为主、固执己见呢?还是“逆反心理”在起作用呢?还是二者兼而有之呢?这样来进行研究和评价工作是不是实事求是呢?
对于胡适红学著作的研究和评论,我们也有个评价得更科学、更准确一点的问题。有一个时期,对胡适的红学成就采取尽量贬低甚或根本否定的评价,这也不是实事求是的。近些年来不少同志提出应当重新评价胡适,实事求是地肯定他在红学史上的地位,这是应该的。胡适作为新红学的创始人,“他在当时,发起了对旧红学索隐派那种‘猜谜学’的批判,他查阅了大量有关资料,明确提出《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并且联缀考述了曹雪芹的家世和《红楼梦》的版本,决非一无是处,是应该历史地加以肯定的”。⑺在胡适以前,并不是没有出现过一些根据实际材料进行考证的文章,如钱静方的《红楼梦考》、孟森的《董小宛考》,都是较好的著述,但学术份量似嫌不足,影响也不甚大。“从作者、家世、版本等诸方面进行比较有系统的考证工作,并且对《红楼梦》研究产生重大影响的,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应当说是第一篇”。⑻学术史上的事实,是不应凭人们主观的好恶而加以抹煞的。胡适虽然不是第一个说《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但他考证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这是正确的,也是比较切实的。相比之下,现在有的考证家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甚至无视清代确实的史料记载,把曹雪芹这个人的存在也否定掉了,这不反而是一种只凭主观猜想、无视实际材料的倒退行为吗?
这几年有关胡适的评价,无论是批评还是肯定,似乎也还存在着一些不那么科学、不那么准确的情况。一方面,有的文章在批评的时候,似乎不自觉地犯了点扩大化的毛病。例如把批倒胡适和批倒“脂评”完全挂起钩来,说“不批评这个祖师爷,胡适就批不倒;批了脂砚斋,胡适不批也倒了”。我们知道,胡适在运用“脂评”建立他那“自传说”时是有片面性的错误的,本文前面就谈到这种情况;但是我们“对胡适不能为批判而批判,把他学术考证上正确的部分也否定掉;自然也不能为了批判胡适,延及‘脂评’,把‘脂评’里面应当肯定的东西也都批判掉了”。⑼另一方面,有的文章为了肯定胡适,对他某些错误或不尽妥当的东西也都肯定了下来。有一种说法,似乎以前批判胡适“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批判错了,重新又把胡适那种体现实用主义哲学的方法论看作是科学的正确的东西而加以接受。又有一种看法,说胡适其实并不否定《红楼梦》的艺术成就和价值,说“自然主义”并不是贬义词,胡适把《红楼梦》归入“自然主义”,就是对《红楼梦》的充分肯定。这种看法也可以商榷。别的不说,胡适自己就不止一次地说“红楼梦毫无价值”,这怎么解释呢?
人们常说,“矫枉过正”。对于事物的认识和评价,人们有时候着眼点比较偏重于这一方面,有时又比较偏重于那一方面,看来也许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在学术问题上,就探求对于研究对象的科学认识的高度真实性、准确性来说,总是以力求符合实际为好。矫枉过正,或许难以完全避免;但是矫枉过正毕竟不应是我们科学研究的目的和标准。试想,既然是“过正”,也就并不准了。
关于“逆反心理”,有时候或许跟矫枉过正不无一点关系。出自逆反心理或者夹杂有逆反心理的意见,倒不一定百分之百必然是错,当然也不一定完全对。是对是错,归根到底要看是否符合实际。譬如一匹马,假如许多人都不认识它,都说它是驴;但有人偏说它是马,那么尽管这种意见出自逆反心理,我们也必须承认他是对的。但同样是这匹马,许多人都说它是马;有人偏说它是驴,则不论这种意见是否出于逆反心理,他的意见总是错的。又同样是这匹马,它有它的“优点”和“缺点”,而两种均出于逆反心理的意见。一种意见说它毫无缺点,是千里马、神驹;一种意见说它坏得不能再坏,“一善俱无,万恶齐备”。那么我们只得老老实实地指出,这两种意见都不对。
有关《红楼梦》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现象。学术见解上的分歧也不是坏事,不同意见的充分讨论还可能使得人们对问题认识得更全面、更深刻一些。问题是在于,在《红楼梦》研究、评论中,人们发现,就因为矫枉过正或逆反心理或其他非科学的因素在起重要的甚至是决定的作用,结果就使得某些本来比较容易获得一致看法,或者至少看法不应截然相反的问题,也弄得长期纠缠不清,始终不得解决,并由此不断产生指马为驴,以及对着同一匹“马”或者捧煞或者骂煞的情况,这实在是很遗憾的。要克服《红楼梦》科学研究中诸如“不是举之上天,就是按之入地”⑽的思想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毛病,最根本的一条还是大家努力做到实事求是,多增强一些科学性,多消除一些非科学性。
(三)
这些年来红学研究中非科学倾向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就是主观随意性的进一步严重化,其主要标志是旧红学索隐派著作及其研究方法的复活。海内外不少同志和朋友对这种非科学倾向曾有批评,但这类著述依然不断出现,并且不仅是一些文章,还有一些专著。有的专著篇幅之大,完全可以跟旧红学索隐派一些大部头著作相比。象香港前不久印行的“不过如是斋”的《红楼梦谜》,⑾长达三十多万言,便是近来出现的最大的索隐派猜谜学著作之一,作者也因而可称红学界一位大猜谜学家。
“不过如是斋”这部著作,站在新旧红学索隐派的立场,其驳论的主要对立面是新红学派。作者在《序言》中说:“近七十年来,议论《红楼梦》的专著和文章多得很,若要页页都看,恐怕我们的光阴会糟蹋不少”。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写这部《红楼梦谜》呢?他说:
只因有一个自为积极的意义,就是希望年青人读完我这本书,明白到“新红学”原来是一场闹剧,从此不再轻信那些什么曹沾又名曹雪芹,脂砚斋是曹雪芹的亲友,以及林林种种的雪芹遗物等等可厌的“铁论”;把省下来的时间老老实实的去钻研一些真才实学的时代科技,好使后世的中国人变得聪明些,学会自行思辨问题那就好了。
接着又说:“无奈面对近年‘新红学’自传派不改只此一家的气焰,寻且变本加厉,谬证孳生;很憎恶这个不象样的读书风气,心所谓危,也就不避冒犯权威,跟随索隐诸君子走卞和与齐太史兄弟的窄路子,算是对一己的良知作出了交代。”这可以说是“不过如是斋”撰写《红楼梦谜》一书的动机的说明,也可以说是他自称要做坚定的索隐派的宣言。
在《红楼梦》研究史上,新红学考证派和旧红学索隐派曾经反复折辩、争论不已,可以说是红学论坛上的“老对手”了。拙著《红楼梦研究小史稿》《红楼梦研究小史续稿》中有关章节以及专文《从胡适蔡元培的一场争论到索隐派的终归穷途》对此曾作过一些评述,⑿此处不赘。我这里只想说一点,即“不过如是斋”如此全盘肯定索隐派、全盘否定新红学,未免是一种片面性的看法。
新红学有没有缺点和错误?当然是有的,本文即有所涉及。关于所谓雪芹“遗物遗作”,对于那些弄虚作假的恶劣行为,对于那些不严肃的轻率的做法,进行严肃的揭露和批评是很应该的。至于所谓“不象样的读书风气”,各人所指容有不同。依我看,就红学研究而论,倘若要批评“不象样的读书风气”,那么首先还得批评不象样的研究风气、著述风气。如果没有不象样的研究、著述风气,何来不象样的读书风气?或许可以说著述界的不良风气是读书界不良风气的反映,但是学术界为什么要去迎合读书界的不良风气呢?总之,风气上的问题,如果只批评读者而不批评作者,那就有欠公平。
错误的东西、不良的风气是应该批评的。但批评应当实事求是,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倒一切,更不应该只是赞美索隐派而贬责非索隐派。把“新红学”整个儿说成是“一场闹剧”,这种笼而统之的批评就不恰当。再说,“曹沾又名曹雪芹,脂砚斋是曹雪芹的亲友”,错在哪儿?莫非要象新索隐派杜世杰那样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甚至连清朝初年确有作家曹雪芹这样的事实也化为乌有,说仅仅是另一个人的“化名”,才算是发现了真理?
“不过如是斋”的《红楼梦谜》,是旧红学索隐派的复活的一个典型,它在近来出现的索隐派猜谜学著作中很有代表性。这部书的基本观念是,认为《红楼梦》是“一本前所未见的梦谜小说”,全书“到处隐藏了大、中、小的谜语不计其数”,⒀这些“谜”所隐藏的内容就是明清之际的政治历史事件,反映了小说作者“民族主义”的思想。这部书全盘接纳了从旧红学索隐派到当今索隐派著作的观点,书的题目则明确表示它是一部猜谜学的著作。现在我们只就该书有关小说最主要的一对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的章节,各摘引一段出来请大家看一看,议一议。
第一段,是关于林黛玉的。“不过如是斋”在这段文字中,竭力称赞《红楼梦》“藏谜”的高明手法令人惊叹不已,认为小说里紫鹃对黛玉说做一碗汤:“火肉白菜,加了一点虾米儿,配了点青笋紫菜”,这几句话其实是“作了一个史事报告”,说其中深藏着有关明清之际的重大政治内容。他说:
《红楼梦》藏谜的手法,每每痴得使人惊叹不已的。像第八十七回紫鹃问黛玉:叫雪雁告诉厨房,给黛玉作一碗“火肉白菜,加了上?点虾米儿,配了点青笋紫菜”好么?这时的紫鹃,其实作了一个史事报告。“火肉”谐音鹅肉,白彩的鹅肉,就是天鹅肉了;“虾米儿”读蛤蟆儿;“青笋紫菜”是清顺治来。这一碗汤恐怕是说:弘光帝那个癞蛤蟆,只为好色想吃天鹅肉,看看快把江山配给了清顺治帝了。黛玉道:“也罢了”。是无可奈何的口气,她既有偶副射福王的身分,能够接得上说什么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一句谜释藏在第十一回末,算是伏笔于千里之处的一个明点了。(《红楼梦谜》上篇第七节《林黛玉》。)
《红楼梦谜》虽说是新出现的索隐派著作,其实它的基本思想和研究方法全是旧索隐派的老一套。大家知道,旧红学索隐派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就认为《红楼梦》“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红楼梦谜》接受的就是蔡元培这个看法。但是旧红学索隐派这个说法是靠不住的,过去已经受到许多人的批评。正如余英时近年来所说的:“索隐派诸人,自清末以迄今日,都是先有了明清之际一段遗民的血泪史亘于胸中,然后才在《红楼梦》中看出种种反满迹象。自乾隆以来,《红楼梦》的读者不计其数,而必待清季反满既兴之后而‘民族主义’之论始大行其道,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是值得追究的”。⒁我认为余英时的这个批评,指出《红楼梦》研究中"民族主义"论产生的时代原因,并指出索隐派种种著作的产生,都是它们的作者先有上述意念存于胸中,然后才在小说里"看出种种反满迹象",这个批评可谓切实有力,是符合实际的。
“不过如是斋”上述这段文字,依我看来,不外就是余英时所指出的先入为主的索隐派研究方法的产物,与其说是在表现《红楼梦》“藏谜”手法之高明,不如说是《红楼梦谜》作者在显示自己“制谜”的本领。所谓紫鹃的话语所藏的“谜”,实际上是这位索隐家自己制造出来的。猜谜人自己即是制谜人,这就是问题的实质。至于这里使用的所谓“解谜”法,无非也还是旧红学索隐派和一部分旧红学评点派所使用的谐“音”之类的方法而已。不过,“青笋紫菜”居然谐读作“清顺治来”,就未免“谐”得过于牵强了。
应当说,在旧红学索隐派和旧评点派著述中,谐音法还是使用得比较认真、严格的,可是在《红楼梦谜》里,作者为了自己制谜、解谜的需要,往往是“谐”得太自由、太不严格了。我这里顺带提一下《红楼梦谜》对小说另一个重要女主人公薛宝钗的索隐,据“不过如是斋”说:“薛宝钗的正射是顺治帝后,副射是洪承畴”。为了证实这个“副射”,他便说薛宝钗居处“梨香院可以谐读成吏降院”,薛宝钗所吃“冷香丸谐读领降官”。请问,倘若不是为了适应自己的需要,硬要把薛宝钗说成是影射汉奸洪承畴,以为《红楼梦》作者写薛宝钗是讽刺“洪承畴很早便带头做了降臣”,谁会作这样的“谐读”呢?⒂
第二段,是关于贾宝玉的。“不过如是斋”认为,贾宝玉姓爱新觉罗,影射的即是姓爱新觉罗的顺治皇帝。他认为小说里史湘云叫贾宝玉“爱哥哥”那段话,就藏有“咒闹(豫适按:疑系“骂”字误植)胡人的死亡”的寓意。他说:
第二十回,史湘云叫宝玉做“爱哥哥”,黛玉笑她:“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上来,只是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你闹么爱三了”。黛玉短短一句话里,出现了“爱”字三次,实在是一个明点:贾宝玉原是姓爱的,几十年前,不是有些人把英文里的科学一词译作“赛先生”,民主一词又译作“德先生”吗?用的都是这个简称的方法。“回来赶围棋儿”是说回来围攻旗夷的时候,“又该你闹么爱三了”这一句话表面是闹一二三,实际写成只见有一二三而无四。无四谐读胡死,可知史湘云口中的爱哥哥只是书中的言语,她心里却是要咒闹胡人的死亡呢。(同上第八节《贾宝玉》。)
《红楼梦谜》作者认为:“明末清初的大事,或许没有一件在《红楼梦》里找不到影踪的,而《红楼梦》作者写这一本小说,技巧上亦不离营造谜语,并使之连贯成篇。”(上篇第二节《薛蟠》)照他看法,这里又是一个隐藏“明末清初的大事”的“谜语”。这位《红楼梦》猜谜家说,他小时候听人家说笑话,有人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一二三四五六七”,下联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这副对联是用来讽刺某人“忘八”“无耻”的,他对《红楼梦》这个小情节的猜释就是受了这个笑话的启示。其实,《红楼梦》里这个小情节,不过是写史湘云字音咬不准,把“二”说成“爱”,也就是林黛玉笑她“偏咬舌子爱说话”罢了,哪里有什么深意?哪里是小说作者设什么谜?这个所谓“谜”,也还是这位猜谜人自己“营造”出来的。
大家知道,《红楼梦》的版本不同,文字也有异。“又该你闹么爱三了”是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所附“程甲本”的文字。《红楼梦谜》的作者是知道“己卯本”、“庚辰本”和“戚序本”都是作“又该你闹么爱三四五了”的。这样一来,所谓“无四”谐“胡死”之说不就落空了吗?不过不要紧,索隐学家有的是办法。这位猜谜人对此又变着法子预先作了这样的猜释,说《红楼梦》作者这一次“不是用缺略的‘四’字来暗示无四,而是用添续的‘四五’两个字来谐读‘死胡’,藏谜的形式相反,但谜底的寄意是相同的”。这位猜谜人声明,他“较喜欢”王、沈《红楼梦索隐》所附“程甲本”的那一句,“是因有助我便利猜释谜底”。可是请问,曹雪芹的卒年无论依“壬午说”还是“癸未说”,他不是一七六三年或一七六四年就去世了吗?他怎么能够看到并且认可后来才出现的程伟元高鹗的“程甲本”呢?莫非曹雪芹死后又活回来修改他的《红楼梦》?
其实,读者压根儿就没有必要去猜测曹雪芹“藏”这个“谜”用的究竟是“缺略法”,还是“添续法”,要知道这个所谓的“缺略法”、“添续法”都是“不过如是斋”李知其自己“营造”出来的。同时,读者当然也不必去考证曹雪芹在清朝乾隆年间,是否就已经能未卜先知,预先参考后世人们译英文“科学”一词为“赛先生”、译英文“民主”一词为“德先生”的办法来“藏谜”,因为这个所谓“简称的方法”、“缺略法”、“添续法”,以及将“回来赶围棋儿”说成是隐寓“回来围攻旗夷”之类,全都是这位制谜人又兼猜谜人自己“营造”出来,因而是死无对证的事。
旧红学索隐派的研究方法,就是他们常用的影射法。在《红楼梦谜》中,这种影射法也就是猜谜法,运用起来是非常灵活的。这位索隐家认为《红楼梦》的影射有“正射”、“副射”,还有“偶副射”。例如林黛玉,李知其说她“正射是董小宛”,“副射是亡明帝统”,至于“偶副射”那就不止一个,有时候“偶副射是唐王朱聿键”,而在小说第二十回听紫鹃说做碗汤的时候的林黛玉则是“偶副射福王”。福王朱由崧和唐王朱聿键都是南明的亡国之君。又如贾宝玉,李知其说:“贾宝玉的正射一如《王沈评》所指出的:是清初入关的顺治帝”。李又同意蔡元培的说法,贾宝玉的“副射”是“传国玺之义也”。但贾宝玉同样也有多个“偶副射”?象小说第三十三回挨他父亲的板子的时候的贾宝玉,正如蔡元培所言,“那是康熙朝太子胤礽被废事的影射”。李知其说:“偶副射,那要随书中谜语制作的机遇而作方便的客串”。只要读者了解到猜谜人就是制谜人,那么索隐派方法论的全部奥妙就一清二楚了。事实上,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这些人物,他们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影射”什么人、什么物,难道不正是索隐学家们按照自己的需要,看怎么“便利”“方便”就作怎样的编排吗?
一般说来,在新红学考证派的考证工作中,有时由于某种先入之见,也可能产生牵强附会的东西。但他们作为考证家,总要拿出点“证据”,假如那“证据”是伪造之物,那么考证家的考证及其结论的虚假性也就暴露出来了。可是索隐家就不同了,他们在索隐过程中也提出一些“证据”,但这“证据”往往是他自己制造并且解释权只属于他自己的玩意儿,往往是难以查实、死无对证的东西。索隐学家使用这种办法,自以为很聪明、很灵活,不容易被人抓住把柄,殊不知这恰恰暴露了索隐学派整个研究方法那种主观随意性的实质,说明索隐学派的著作及其研究方法是离开科学性更其遥远的东西。
《红楼梦谜》的作者劝告青年人,不必读非索隐派的红学著作,就只读《红楼梦谜》这样的索隐学著作,“做索隐读者”(第八章《贾宝玉》),并且要他们“有信心遵循蔡元培、王梦阮、沈瓶庵、潘重规、杜世杰等正确而高明的导航线,继续把谜语猜下去”(第二节《薛蟠》)。我们这里当然无法讨论蔡元培等人红学著作的具体的异同,但自己本人就是索隐学家、《红楼梦》“谜学”专家的李知其,推崇索隐学派的著作为“正确而高明的导航线”,这自然是很可以理解的。至于青年们是否愿意、是否会按照这条“导航线”,象李知其那样地“继续把谜语猜下去”;又假如个别青年真地照此办理,他是否会由此大得好处,象李知其希望的那样,“变得聪明些,学会自行思辨问题”(《红楼梦谜·序言》),这就有待于实践的检验了。我们完全相信,具有科学观念的现代青年,对于“不过如是斋主人”的这番劝告,是会作出正确的回答的。
《红楼梦》不仅是属于中国的,也是属于世界的,它是各国人民共同的宝贵的文学遗产。对《红楼梦》的科学研究工作,应当使人们对它获得正确的理解和认识,使人们从中得到有益的帮助和借鉴,这就要求《红楼梦》研究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笔者本文从胡适的“红楼梦毫无价值论”说起,论及红学的一些历史和现状,着重对《红楼梦》科学研究中非科学倾向提出了一些看法和批评,这些看法和批评可能也会有不科学的地方,也犯了片面性的毛病,请同行专家们批评指正。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科学研究?我觉得科学就是老老实实的学问,科学研究就是追求实事求是。如果我们大家不断地克服片面性,特别是克服主观随意性,那么《红楼梦》科学研究中的非科学性就会不断减少,红学研究的科学水平就会继续提高,这是可以预期的。
注释:
⑴罗盘,本名罗德湛。《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一九七九年初版,一九八三年再版。我用的是一九八三年的再版本。
⑵李辰冬《红楼梦研究》,一九四二年正中书局出版。拙著《红楼梦研究小史续稿》(上海文艺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八月出版)曾专章评介,此处不赘。
⑶、⑷陈独秀《红楼梦新叙》,见上海亚东图书馆一九二一年五月初版《红楼梦》卷首。
⑸拙著《红楼梦研究小史续稿》第一章第四节。
⑹我在《关于"脂评"问题》一文中,对这两段“脂评”另有较详评析,见拙著《中国古代小说论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五年一月出版。
⑺、⑼《关于"脂评"问题》见拙著《中国古代小说论集》。
⑻拙著《红楼梦研究小史续稿》第二章第二节。
⑽《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版《鲁迅全集》第四卷《南腔北调集》。
⑾《红楼梦谜》,“不过如是斋”(李知其)著。该书上篇248页,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出版于香港,自印本。
⑿前二本拙著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先后于一九八○年一月、一九八一年八月出版;后一篇文章发表于《红楼梦研究集刊》,收入拙著《红楼梦问题评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出版。
⒀《红楼梦谜》上篇第一节《甄英莲》。
⒁余英时《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见余英时所著《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一九七八年台北联经出版公司出版。我用的是一九八一年的增订再版本,引文句下着重点系我所加。
⒂这一小段中有关薛宝钗的引文,除“梨香院可以谐读成吏降院”见《红楼梦谜》上篇第一节《甄英莲》外,余均见该书上篇第三节《薛宝钗》,句下着重号系我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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