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作者与成书过程的研究,是红学的核心问题之一,而且从某种意上来说,它应是红学研究的起点,是红学研究的第一题。近五年以来,它亦是“北京《红楼梦》农工研究小组”研究的唯一课题。
笔者是持“二书合成”观点的,即《红楼梦》是由原本《石头记》与原本《风月宝鉴》二书,经曹雪芹二次创作而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上述两个来源可以看作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素材。“木石前盟”与“金玉姻缘”的对立关系是曹雪芹首创的,“木石前盟”属于原本《风月宝鉴》,“金玉姻缘”属于原本《石头记》,两者之间原来是没有任何瓜葛的。而原本《风月宝鉴》又是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工作前的少作,这样,“二书合成说”可谓从最大程度上确定了曹雪芹的著作权。而且曹雪芹的二次创作工作,又是作了多次大规模的修改,即“一稿多改”。“二书合成说”有两个步骤:一为“二次创作”,二为紧接着的“一稿多改”。
由于原始材料的极端缺乏,故各种说法尚都处于“假设”的阶段,问题的最后解决尚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二书合成说”当然亦是这样。在目前的原始材料十分缺乏的现实背景下,哪一种说法更接近成书过程的客观实际,唯一的判别标准是看哪一种观点能更全面更不勉强地解释《红楼梦》文本中所固有不接榫及大量内在“矛盾”的现象,除此似乎没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可求。
鉴于争论的核心,均是围绕着原本《风月宝鉴》与《石头记》究竟是一部或是二部书,及是怎么样的书而展开。故笔者此文就这一争论的关键问题表明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从原本《风月宝鉴》是演变不出一部《石头记》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文亦是对《红楼梦》是由《石头记》插入部分《风月宝鉴》故事演变而成观点的一种异议。为了行文的简洁,此文用“《风月宝鉴》演变说”来代表《石头记》是从《风月宝鉴》逐步演变而来的这种观点。
“《风月宝鉴》演变说”无法解释为何有“补天”及“还泪”两个神话来源
《红楼梦》一书有两个互不相干的神话来源是大家熟知的。一个是“无材补天”的“顽石”下凡历劫的故事;另一个是绛珠仙草下凡向神瑛侍者报恩的“还泪故事”。“还泪故事”神话,与《甲戌本》凡例所言“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对应得严丝合缝。故事中的一群“情痴色鬼”、“风流冤家”下凡演出的“比历来风月故事更加琐碎、细腻”的风月故事,其最终目的是教悔读者“戒妄动风月之情”。其中“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的秦可卿故事、贾瑞正照“风月宝鉴”、鸳鸯剑斩情丝为点睛之笔。而讲述“自譬石头所记之事”的《石头记》,当然也就是那个“无材补天”的“顽石”下凡所演出种种故事。无“贬人妻女”、无“奸淫凶恶”、无“风月笔墨”的自道,使其与“还泪故事”作了自我区分。第四十九回那些没有秦可卿,没有妙玉的十二钗的诗情画意的场景就是这个故事的典型代表。
但这么两个互不相干的神话故事之存在,给雪芹的写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亦使读者读完全书后也讲不清楚贾宝玉到底是下了凡的石头呢,还仅仅是由神瑛侍者变来而与石头无关。俞平伯先生在“致1980国际《红楼梦》研讨会”一文中说:两个故事平行交而不叉,绛珠自以眼泪还侍者甘露之惠耳,与顽石又何干?而俞先生在《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中,又明确指出:以人物来论,《石头记》的书主人是石头,即宝玉。俞平伯先生指出的贾宝玉是“石头”还是“神瑛”之疑,在众多红学研究者的文章中经常出现。蔡义江先生由于编校《红楼梦》一书,文心细密,在《“石头”的职能与甄、贾宝玉》一文中指出:认为脂评本既写石头,又写神瑛侍者,是一个破绽,证明小说这部分文字是由两种稿子拼凑而成的:“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曹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显然,这样的说法是太不了解作者在构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石头变成通灵宝玉“夹带”到世上来后,虽然被挂在宝玉的脖子上,却并不同于薛宝钗的金锁或史湘云的金麒麟。它是有意识、能思想的,它在十分留心地观察着周围的事物,包括观察据有他的那个人----贾宝玉,它的职能就是把这一切记录下来,写成《石头记》。蔡先生的论述可说是无懈可击的。他还在全书中寻出了全部六个以石头为第一人称叙述的例子,并以此来加强他的观点的可信度。但蔡先生忽略了一个前题,他所找到的例子均在《红楼梦》的第十八回以前,在《红楼梦》后面章回的写作中并未坚持下去。
大家得出石头就是宝玉的总概念是从全书得来的。第一回中设计的这个思路并未在全书中贯彻,或许是根本无法再贯彻下去。若要彻底贯彻至书尾,那部《红楼梦》,曹雪芹还得重新再“批阅、增删”,因为宝玉即石头的思想,在书中是根深蒂固的。其实,若《红楼梦》这书是由雪芹一人,由一个基础稿逐步发展演变而成的话,这个矛盾本来是非常容易克服的。例如,他可设计成使“石头”与“神瑛”统一起来(像程高本所试图的那样),这个矛盾就不存在了。但文本告诉我们,“石头”与“神瑛”各自独立的故事内容已一大片一大片的在书中“原始”存在着,而且中间还有着各自的因果发展逻辑,改了神话源头,后面就得全部或大部分重新写作。我以为,这不符合雪芹“批阅”、“增删”(实为二次创作)的主旨。此时,如回过头来想一想“本名”与“旧有”两条脂批,我想是不会没有启示的。
持“《风月宝鉴》是《红楼梦》的雏形和旧稿”观点的俞平伯先生,还是在那篇《后记》里说了下面的那段话,我想是发人深省的:
如第三回林黛玉进荣国府以前,仿佛仍在“楔子”范围内,写得很干燥简单,和后文的繁复浓郁显然是两种笔路,不知读者亦有这样同感否?凡长篇巨制,前后风格等不尽一致,本是常情,但这里还有稿本合并的情况。书中情节有些矛盾不接的地方,经先后评家指出,也未必不由于此。
总上所摘之言,可见俞先生的成书观为以一稿多改论为基础,“《风月宝鉴》是《红楼梦》的雏形和旧稿”之言,就是明证。但当他把注意力集中到体味书中之文笔及故事之意境时,又走到了“稿本合并”的思路中去了。而且从我们后面要谈的另一部分内容看,更可知他所言“‘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曹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的意思,与我的理解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以为,在原本《风月宝鉴》中神瑛投胎为宝玉,在原本《石头记》中,顽石股胎为另一个宝玉,而这两个构思都是最古老的,没有新与旧的分别。当然,在原始的本子中,他们的名字不大可能均叫宝玉。而且这两个宝玉本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本书中各自的主角,现在变成一个人“贾宝玉”,那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功绩。所以从两个神话故事并无关联这一点来看,原本《风月宝鉴》与原本《石头记》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这两部分均可以视为他的素材。只是雪芹在创作《红楼梦》时,尽可能汲取两个来源的文字,这样,“本名”与“旧有”两词才变得合理。
两个故事平行发展举例
原本《石头记》的故事发生地是南京,石头投胎之地亦为南京,故有“金陵十二钗”与“金陵四大家族”之说。早本的“十二钗”均为金陵人士无一例外,这有四十九回脂评与正文名单可证。正文列出了大观园十二个出色女子:“以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而脂评明确说,这十二个人就是“金陵十二钗”:此回系大观园集十二正钗之文(庚辰本)。此回及下一回文字,可以算作“不讲风月”、专讲“闺友闺情”的样板。除黛玉外,均为金陵人士,而黛玉我将有另文证明是一个新创的合成人物。而且可注意的还有一条,这里的年龄体系与书中正面描述的黛玉六岁进荣府不符,人物年龄差别亦与全书不符,凤姐怎么能只比惜春者大两岁呢!
原本《风月宝鉴》的故事发生地是苏州。当一群风流冤家要下凡时,甄士隐是在苏州葫芦庙旁得见的。而黛玉、妙玉、英莲等一系列风月人物亦均籍贯苏州,秦可卿、秦钟二人,书中说是“江南”人,按我的理解,亦是为了有别“金陵”而如此写法,她们也应是苏州人。当雪芹“披阅、增删”开始后,苏州这队人马逐步进入“金陵十二钗”行列,李纹、李绮、邢岫烟和薛宝琴则被逐出在外,或以后降为副册人物。但苏州人马进入十二钗的工作,一直到现在的版本都尚未完工。例如,为了元妃省亲,安排了妙玉进入大观园。妙玉存在的首要价值就是在省亲时迎接元春。但书中元春去了尼庵,但就硬是没有妙玉露面,书中写道:忽见山环佛寺,忙手进去焚香拜佛,又题一匾云:“苦海慈航”。又额外加恩一般幽尼女道。(第十八回)以“草蛇灰线”为特长的雪芹,不会在这些地方留下疏漏,妙玉接驾的情节应是曹雪芹尚未来得及补进去,而显得不甚合理。另外,秦可卿作为十二钗之收尾人物,连大观园的门都未进过,就过早的死亡,亦表明,雪芹之“书未成”应作广义的理解。
我们看到的《红楼梦》尚是一本开放着的书,离雪芹最后完成写作还有很长的路程。原本《石头记》里的人物,许多评家已指出均为大脚女人。而且我认为,她们似乎有着不少关外少数民族的粗旷之气。例如,书中描写到了贾宝玉与鸳鸯均在野外小解,宝玉小解时,丫头还提醒他不要受风而着凉。我相信,在《红楼梦》书中尚未出现大观园时期,满人之男女大防不如汉族要求严格,故可以有类似第四十九回那样的宝玉与十二钗人物聚会的诗情画意场面。而原本《风月宝鉴》就不一样。秦可卿、红楼二尤、凤姐与贾瑞等的故事,历来就被俞平伯、吴世昌、周绍良等前辈认为是标准的属于《风月宝鉴》的旧文。但在这些故事中,汉族文化就有较强的反映。如六十五回,写尤三姐的文字中有: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有半刻斯文。而第六十九回,写贾母观察尤二姐时,是这样写的:贾母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竟是个齐全的孩子,我看比你俊些。”张爱玲女士在《红楼梦未完》一文中指出:“贾母看尤二姐的脚,因为她是小脚”,而尤三姐的脚为缠足,则有“金莲”二字明示。缠足的习惯为汉人特有,故可联想到原本《风月宝鉴》应是描述汉族生活的。而在凤姐整治贾瑞这个著名的风月故事里,不仅“风月宝鉴”成了故事的重要道具,而贾瑞在“大台矶底下”躲藏时,“只听头顶上一声响,唿喇喇一净桶尿粪从上面直泼下来”,使人感到了江南水乡的汉族风情。另外对秦可卿卧房的描述,里面有大量汉族传统文化人物的名字和用物堆砌,如发生在满族,这是不可想象的。
两个故事文笔落差巨大说明“《风月宝鉴》演变说”不能成立
《红楼梦》里存在两种非常不相同的文笔这个事实,可说有目共睹。例如1986年11月,俞平伯先生访问香港,陈诏先生报告俞先生答记者问时记录了下面一段话:《红楼梦》前八十回并非出于曹雪芹一人之手,而是凝聚了许多人心血的集体创作,例如“红楼二尤”的部分就分明是另一人的手笔。1994年《明报月刊》七月号,登了俞平伯的一篇遗作《红楼释名》,再一次表达了这一类似的看法,文中写道:宝玉梦入太虚幻境在秦氏房中,本书详言所在,而于室内铺陈有特异之描写,列古美人名七,已入幻境,非写实也。(此种笔墨与后迥异,于本书为仅见,疑是《风月宝鉴》之原文)。
俞先生的这种感觉,本来仅是个人之体味,很难说一定与实际相符。但一条脂批的存在,证明了俞先生的看法是正确的。对应对可卿卧房的描述,脂批写道:一路设譬之文,迥非《石头记》大笔所屑,另有它属,余所不知。这条脂批已告诉我们,《红楼梦》中有非《石头记》文字,“别有它属”四字就是明证。而且“别有它属”似乎隐隐包含着一种意思,即脂批作者是知道这些文字的来源的,只是没有明写出来而已。
另外,在《红楼》97年第一期上,我与林冠夫先生合作发表了《曹雪芹创作戏曲传奇》一文,文中指出尤二姐、尤三姐、王熙凤等一些风月故事人物,在对话中出现了一些被学人们称为“夹文夹白”的语言,实际上即是戏曲传奇的对白语言。这和俞先生指出的“另一人手笔”,脂批指出的“别有它属”的范围是完全一致的。这不应该是巧合,它说明了《风月宝鉴》与《石头记》的原始本子极可能是由两个不同的人分别创作的。
冯小青作品群对《红楼梦》的影响只涉及原本《风月宝鉴》和雪芹二次创作部分,而与《石头记》毫无瓜葛
《北京农工报》、《人民政协报》、《红楼》杂志曾发表和介绍了我对“冯小青作品群”影响了《红楼梦》创作的一些文章。文中以大量的文字及故事情节对照来说明,“太虚幻境”、“十二钗簿籍”、“警幻仙姑”、“疗妒汤与王一贴”、“尤二姐与王熙凤”“甄英莲与夏金桂”还有“林黛玉的故事”等一系列故事情节来源,与“冯小青作品群”有千丝万缕的直接继承关系,并可找出许多关键词汇相同。这说明了《红楼梦》中的原本《风月宝鉴》部分和曹雪芹在作二次创作时,受到了冯小青形象的深刻影响这点是确定的。杨乃济先生在“《红楼梦》与冯小青故事、传奇思考扎记”(《红楼》98年第一期)一文中,把这些继承称作“不止于前人创作的一般性的影响与借鉴,而是一种特定的‘拿来主义’的移植与嫁接。”
《红楼梦》与“冯小青作品群”的关联范围和上述的“文笔落差”范围完全一致,这个现象是十分有趣而又发人深省的。这标志着认为《红楼梦》有两个独立来源的假设并非空穴来风,现在至少已得到不少的文本对比实证。
原本《风月宝鉴》与原本《石头记》故事在《红楼梦》中的大量删节是同步的,而不是一减一增
在与我面对面讨论过的学者中,记得只有朱淡文、邓遂夫两位先生认为不存在原本《风月宝鉴》,他们认为《风月宝鉴》仅仅是“雪芹批阅增删”《石头记》所形成的第三个稿本,也就是说《风月宝鉴》仅仅作为《红楼梦》的异名存在过。本文的讨论将不包括与这两位学人的争论,而只对“《风月宝鉴》演变说”作出自己的答辩。
“《风月宝鉴》演变说”的核心内容是:风月故事及文笔在“披阅增删”过程中大幅度减少,与此相应的则是描写儿女真情的“闺友闺情”的故事与文笔大量增加,而且认为这是一个单向的变化过程。但通过对《红楼梦》一书文本的仔细分析,我认为情况与持“《风月宝鉴》演变说”论的分析是不相符合的。实际上,雪芹在作“披阅增删”的漫长岁月中,一方面的确是删去了许多风月故事,也在努力净化风月笔墨。但另一方面,与此同时,雪芹亦在大量删削描述女儿真情的故事,而且删削的数量似乎并不亚于前者。对风月故事的删削及净化文字,已有许多学人论述过,这里仅摘数条以明之:
(1) 删去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故事,使可卿变成病故。
(2) 删削了贾宝玉与纺线村姑交往的主要文字,而这一点是有脂批明示的。
(3) 删去了与尤二姐、尤三姐“混了一个月”的故事。
(4) 删去了因秦钟而与薛蟠大打出手的故事。
(5) 删去了与秦钟、琪官、柳湘莲等人的同性恋交往的诸多文字。
(6) 删去了宝玉与他的“侍童”之间的一些性交往文字。
……
而对儿女真情故事的删削,可从把原来确定为“金陵十二钗正册”人物的薛宝琴、李纹、李绮、邢岫烟被逐出十二钗队伍中体味出一个大概。在今本《红楼梦》中,对这几个人的描写过于粗线条,虽然形象仍十分鲜明美好,但过少的笔墨与她们是“十二钗”正册人物的地位已是很不相称了。
下面将重点的谈一下,雪芹要删但尚未删尽的贾宝玉与史湘云的故事文字十分多,而且“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只能指向贾宝玉与史湘云最后在贫穷中结为夫妇。把金麒麟姻缘移向卫若兰极为勉强,是雪芹创作中的一个最大的无奈。鉴于《红楼梦》前八十回远远未达到完成的地步,雪芹尚未把有关史湘云的大量优美文字删去(或许是舍不得删去),这些造成了全书最大的内在矛盾。在今本《红楼梦》中,虽然有许多情节是通过袭人与史湘云对话倒叙的,但贾史的故事仍是一个全书少量最完整的一些故事中的一个,其优美动人可与宝黛爱情故事相比美。
下面把贾史故事大致串一下,来看看其强烈的内在逻辑性:
(1) 史湘云自幼“父母叹双亡”,寄居荣府。贾母把袭人、翠缕两个自己身边的得力丫头送给了史湘云。
(2) 史湘云经常为贾宝玉梳头,熟悉宝玉身上的一切服饰和用品。故能知道宝玉头饰:“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的,我记得是一样的”(第二十二回)。
(3) 宝玉“顺手拈了胭脂,意欲往口里送”,史湘云“‘拍’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其青梅竹马之亲密可见一斑。
(4) 后来送给史湘云让其配对的金麒麟,书中明言是由通灵宝玉引来的。第二十九回,张道士为了让“远道来的道友并徒子徒孙见识见识”贾宝玉的通灵宝玉,用盘子垫着蟒袱子把玉放在上面去让别人看。可看完后,盘子里多了许多礼品,主要的一件就是“文彩辉煌”的金麒麟。
(5) 而书中特别描写,只有与宝玉有金锁、通灵玉的“金玉姻缘”的薛宝钗一人才知道史湘云亦有一个金麒麟。两对“金玉姻缘”的对垒,就这样被艺术性地点明了。
(6) 和宝钗、宝玉的金玉姻缘是由丫头莺儿在旁挑明一样,金麒麟姻缘亦由湘云的丫头翠缕与她论阴阳来点明了。而书的回目又叫“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7) 宝玉把金麒麟看得比官印还重要,他对史湘云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就该死了”。再一次把“白首双星”的“金玉姻缘”指向了史湘云与贾宝玉。
(8) 四十九回中,通过李婶再一次地来点明金麒麟与通灵玉的“金玉姻缘”。文中写道:只见“李婶也走来看热闹,因问李纨道:‘怎么一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那样干净清秀,又不少吃的,他两个在那里商议着要吃生肉呢,说的又来又去的’”。而回目偏又叫“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这不是在重复点明宝玉、湘云的金玉姻缘吗!
读者还可注意一下,金锁和金麒麟与通灵宝玉所构成的两对“金玉姻缘”,描写手法是极为相似而且对称的,用的字数也相仿。所以俞平伯先生曾在文章中指出,“白首双星”只能指向贾宝玉与史湘云。而周汝昌、梁归智等搞“探佚”的学者亦把其探佚的最后结果定为宝玉与史湘云在贫穷中相结合,可见人同此心。
但曹雪芹已确定取消两对“金玉姻缘”的对垒,而让“木石前盟”与“金玉姻缘”对立起来,并用此来制造一个悲剧。为了突出矛盾,四角恋爱当然不可取,雪芹决定把史湘云从贾宝玉的恋爱关系中排除掉,让林黛玉和薛宝钗对垒,形成一个“三角”。这一点,在书中是有许多迹象可以找出来的。由于要突出“木石前盟”,雪芹从书的第二回开始,按部就班地从正面描述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同桌吃饭同床睡的青梅竹马童年。这么一来,史湘云与贾宝玉的青梅竹马就无处可搁了。贾宝玉的童年只有一个,他只能与史、林二人中的一人有共同相处的童年。由于史湘云本应删去的故事尚未删去,故书中出现了一个最不能让人理解的矛盾,即宝玉一人,在同一年龄,分别与两个幼女青梅竹马共同生活。出现这个情况,并不是雪芹糊涂,而是书尚未改完,出现了应删但尚未删的遗迹。读者当然不了解雪芹改写的全部框架,自然而然地认为“白首双星”指明了全书结局为宝玉与史湘云结合。脂砚斋非常了解这一情况,为了把读者的想法,引向雪芹的后期构思,用两条脂批要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卫若兰,这两条脂批为: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第三十一回)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第三十一回)但鬼才相信脂批说的是合乎逻辑的,可脂批作者亦有他的无奈。
既然雪芹已大为改动这一连串情节,但又未删该删之文,故为了引导读者,脂砚也只能这么做了。可惜探佚学家们,没有去分辨开放性的《红楼梦》文本中,哪些部分仅仅是历史的遗留,而把所有文字都当作最后定稿来理解。探来探去,把成书过程中的早期构思(更精确地说,应是原本《石头记》的构思)当作“佚”来探了。这实在是很可惜的。
通过这一部分的论述,可以明确地说明,“风月故事”及“儿女真情”故事是历史地早期并存的,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演化的过程和可能。曹雪芹的“二书合成”工作,实在是一个二次创作。原本《风月宝鉴》与原本《石头记》在《红楼梦》中有何种程度的保留,通过这些例子应该可以清楚个大概了。
两个书名的原始存在说明“《风月宝鉴》演变说”不成立
《石头记》与《风月宝鉴》都曾经作过《红楼梦》全书的书名,它们所代表的当然是同一部书。但这里讨论的是另一层意义上的事情。由于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这个本子的第一回中有两条脂批。一条是在正文“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的正文上方的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另一条批是在“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的行侧有批曰:本名。“旧有”与“本名”这两个词汇,似乎很难使人区别与它所对应的书,两者谁出现得更早,标志着《红楼梦》可能有两个起源。故把两者均认为是在曹雪芹作“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前就已并存的想法,至少是有一定道理的。
原本《石头记》被脂评称为“本名”,当然是指它是最原始的书名,是披阅与增删的基础。而被称为“旧有”的那本原始《风月宝鉴》,脂批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了这样一种意思:雪芹旧时所著的作品(亦有学人认为是雪芹旧时收藏有的一本书,如吴世昌、戴不凡诸君),原本《风月宝鉴》中的内容在新作《石头记》中有部分的反映,但它不是《石头记》的主要部分。本来用《风月宝鉴》来作新书的题名并不合适,但由于为此书作序的棠村已经逝去,为了表示对他的纪念,故勉强地这样做了。“本名”一批的直接了当,与“旧有”一批的委婉曲折口气,分出了在作批者心目中两者的主次地位,这一点是意味深长的。
脂批告诉我们,原本《风月宝鉴》与原本《石头记》是两个古老的独立存在,它们谁也演变不出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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