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红楼梦》里的贾政和王夫人----这一对所谓“严父”和“慈母”形象,是贾府统治集团的当权人物:头脑冬烘、思想僵化,顽固专横,而又披上“端方正直”、“慈善宽厚”的“正人君子”和“大善人”的外衣。对这两个人物抱有好感的,在广大读者中间是为数极少的。《金玉缘》本的评者也说贾政“迂疏腐阔”、食古不化;王夫人更“一怒而死金钏,再怒而死晴雯、死司棋、出芳官等于家,为稽其罪,盖浮于凤焉!”⑴
在大观园里,贾政是作为贾宝玉的对立人物出现的。在贾府统治集团中,他是个仅次于贾母的第二号人物。但是,依据“男主外、女主内”的封建规矩,贾母的最高权力也只能施行于大观园围墙以内,对外的一切活动及其处理事务的权限,贾母是不过问,也无法过问的。他又和妻子王夫人及其内侄女,均得到了贾母的宠爱,让他们这一房越过了长房的贾赦、邢夫人而独揽家内外一切大事。所以,他们是掌握贾府内外一切大权的实际统治者。“父为子纲”是撑起中国封建伦理道德大厦的最主要的支柱之一。贾政是贾宝玉的直接统治者,为什么贾宝玉一见到他的父亲----贾政,“就象避猫鼠儿一样”,甚至一听到贾政的名字都象“打了个焦雷一般。”这与其说是贾政的特别凶狠,毋宁说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父权特别凶狠更为恰当些。
作为父权代表的贾政,祖父对他特别“钟爱”,原要“他从科甲出身”的,皇上却“赐了个额外主事衔职,”并又“升了员外郎”。于是,他就把这个“从科甲出身”的期望,放到王夫人的嫡子宝玉身上,希望他能在科举中成名,光宗耀祖。然而,宝玉却是个“愚顽怕读文章”,最厌恶“八股时文一道”的所谓“不肖子弟”。在“抓周”“试他将来的志向”的时候,他却“一概不取”,只把那些“脂粉钗环抓来玩弄”。就此,贾政“便不甚喜欢”,说他将来“不过酒色之徒”。在封建社会里,男女两性关系,是被当作洪水猛兽一样可怕的东西,受到带有歇斯底里性的禁锢。恰恰贾政又是个以“端方正直”自居的“正人君子”,有别于偷鸡摸狗、荒淫无耻的贾赦、贾珍辈。因而,他对男女两性关系也就看得格外可怕,这样,对宝玉专在“内帏厮混”的行径,也就格外目为“大逆不道”,不可饶恕和不可容忍的。所以,他见到宝玉非骂即打,动不动“一声断喝”、“喝命找出来”,显出一付作为封建父权的专制独夫的凶恶嘴脸。可是贾宝玉又偏偏有个不容易屈服和改变的性格,有着王夫人所说的“牛心”----他憧憬自由、追求爱情、响往着美的、诗的艺术的境界。他坚决不走父亲替他现定的“仕途经济”的道路。这样,贾政和宝玉的父与子两代人之间,也就发生了根本的分歧,出现了剧烈的、持久的、无法调和的矛盾和冲突。
这场矛盾和冲突的性质究竟是怎样?----宝玉是“代表着新兴市民阶级的社会力量”呢,还只是封建贵族阶级内部产生的“叛徒”、“浪子”或“多余的人”呢?贾政对宝玉的打击“应该视为一种阶级的打击”呢,还是对同阶级内出现的“叛逆”和“异端”的“杜绝”和“防范”呢?要回答这问题,必须牵涉到对贾宝玉形象的分析和评价,这不在本文论述的范围以内。这里,我们仅从分析贾政和王夫人这两个艺术形象的角度上,来观察这两代人冲突的性质和意义。
在十八世纪中叶的中国封建社会里,贵族统治阶级的上一代人期望自己的子弟继承家业,从“科甲”中找到“荣耀显达”的出路,原是很普遍,也不足为奇的。同时,出现所谓“不肖子弟”,败光了祖上的家业,也不为少见。在贾政、王夫人这样封建贵族中的“正面人物”看来,长子贾珠早夭,期望宝玉能“克绍箕裘”,维持那“世代簪缨”的门第于不堕;或者宝玉确属无能,甚至沦于“转眼乞丐人皆谤”的地步。然而,问题的奇特性却表现在:宝玉既不是个愚@①无能的白痴,也不是个儇薄放荡的流氓。他的“傻”,他的“痴”,表现在他偏偏不走“仕途经济”那样“荣耀显达”的道路;他的“愚顽”,他的不肯读书,表现在他偏偏不读那所谓“圣贤之书”。他的禀赋是“神采飘逸,秀色夺人”;他的学殖是“杂学旁收”,知识广博。这就说明他的不走父亲为他规定的道路,不是“不能”,而是“不为”。----“不能”,是力所不迨,可以谅解;“不为”,是不肯去干,是一种公然的对抗。
更为严重的是,在封建社会里,所谓“乾象天,坤象女,”----“乾象男,坤象女”,所以“男尊女卑”是一种“乾坤定矣”的不可怀疑的信条。而宝玉竟敢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就当时来说,这是一种大胆、可怕的离经叛道的言论!在中国封建礼法严酷统治的漫长历史时期内,女子被压迫、侮辱、歧视,一直都被视为理所当然,而贾宝玉却公然喊出石破天惊的“第一声”----“重女轻男”。曹雪芹叠以“天下”、“古今”的“第一”、“无双”等语来形容他,是不为无因,也当之无愧的。----贾政这个“严守男女之大防”的卫道者,连花袭人那样命名都不允许,斥问:“谁起这样刁钻名字”?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这一回中,园中的葱茏花木、奇草异花,那“不读书”的宝玉,却能一一道出名字,还能指出或出《离骚》、《文选》,或出《吴都赋》、《蜀都赋》……而这个“只是读书”的“政老”却只知道叫:“有趣!只是不大认识”。正如评者所讥笑:“题园偶兴,搜索枯肠,须几断矣,曾无一字之遗,何其乾也!”⑶他的情趣也非常低下,在元妃省亲时说出“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的话,足以显示其思想腐俗和人格卑污;他讲的“怕老婆”喝“洗脚水”的“笑话”,则更令人恶心,暴露了他的内心肮脏。这样一个思想僵化、内心龌龊的“正人君子”,如果说,他对自己儿子宝玉不搞“八股时文”和“仕途经济”已是难以理解的话,那么,对宝玉那种“重女轻男”的怪论就更无法理解了:他见过“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见过“今儿朝东,明儿朝西,娶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夜”,见过贾赦、贾珍辈的荒淫无耻……。这些他是司空见惯,不以为怪的。相反,这种提到“女人”就只知“女人,女……”,目光不离脐下三寸的想法,和他那内心想法正是一致的。所以,恶俗的贾环,他倒看得顺眼,“御之,亦卒较恕于宝玉。”⑷而对宝玉那种把女人当作“人”----可以和自己平等甚至超过自己的“人”的说法,就超出他的想象能力而无法理解了。由于不理解,就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惶恐和不安,特别是持此怪论者竟是自己的儿子,这还了得?他不能不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威胁,从而也就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愤怒!在他看来,“这个最可恶的叛逆,比异阶级的奴隶造反还要可恶,所以,一定要铲除。”⑸于是,贾环觑中时机向贾政进谗,诬告宝玉“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加上长官府又来索琪官,这就一下子触及贾政的心病,“气得面好象金纸”,不问情由,大叫:
“拿宝玉来!”……喝命:“今日再有人来劝我,我把这冠带家私一应就交与他咊宝玉过去,我免不得做个罪人,把这几根烦恼鬓毛剃去……也免得上辱先人,下生逆子之罪!”(三十三回)
这显得何等专横、武断,不加调查地就要把宝玉“堵起嘴来,着实打死”,说他将来要“弑父弑君”,将板子下去得“又狠又快”,还要绳来“勒死”,要“趁今日结果了他的狗命,以绝将来之患!”王夫人拚命劝阻都不行,如不是“老祖宗”贾母赶来的话,宝玉真要被贾政“着实打死”或“用绳勒死”了。曹雪芹以那足以千秋不朽的“传神文笔”,描绘了贾政和宝玉的父与子之间这场惊心动魄的冲突;在那波澜迭起、一发千钧的极度紧张的场面、人物和细节的精采描写中,揭示了贾政的残酷无情的狰狞面目。俗云,“虎毒不食儿”。贾政的要活活把自己亲生儿子“打死”或“勒死”的行径,其狠毒程度是远远地超出“虎毒”之上的。这也就在客观上----实质上撕去了那温情脉脉的“父慈子孝”纱幕,揭露出封建父权的极端专横、残忍的实质,锋芒所及,触到了那作为封建伦理道德的核心----“三纲五常”中的“父为子纲”,从而使人看出了它那掩藏在金光灿烂的外衣下的丑恶的本质,对它的“正义”性产生了怀疑。
二
那么,作为“慈母”形象的王夫人又如何呢?
如果说贾政都无法理解宝玉的话,那么,被称为“活菩萨”的王夫人就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贾母还能懂得宝玉和女孩子的接近,并不是为了“男女之事”,王夫人却跟着贾政后面,把宝玉当作“好色之徒”,说他“有天没日,疯疯傻傻”,是一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她“爱”宝玉,只是因为贾珠死了,自己只有这么一个亲生儿子而已。在贾政要治死宝玉时,她就想起贾珠来,便叫着贾珠,哭道:
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三十三回)
在同回中,她还一声“肉”一声“儿”的哭道:
你替珠儿早死了,留着珠儿,也免你父亲生气,我也不白操这半世的心了!这会子你倘或有些好歹,撂下我,叫我靠那一个?
这话说得是多么坦率,多么清楚----这一下揭穿了封建宗法制度下的所谓“慈母”的真面目和“母子关系”的实质。那时,女人是不成其为“人”的,她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只能在“妻以夫贵”和“母以子贵”中才能显出自己的“贵”,否则只是“贱人呀,贱人……”所以,她对贾政说:“要弄死他,岂不是有意绝我呢?”----在那“母以子贵”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贾政的小老婆赵姨娘是有贾环这个“子”作依靠的。如没有宝玉,王夫人也就将沦落到不如赵姨娘的地步,这是她万万不可忍受的。为此,她必须豁出性命来争。所以,她的“爱”宝玉,实质就是“爱”自己,也就是把宝玉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从封建道统视女人为“祸水”的观点出发,从女性特有的妒忌心出发,她感到那些年轻、美丽的女孩子,是损害、夺取她的宝玉这个维系自己生命和生存权利的“私有物”的最危险敌人。----在“私通”为合法,自由爱情为非法的贾府特定环境下,她就象警犬一样的高高竖起耳朵、睁大眼睛,虎视耽耽地、高度警惕地觑伺着随时可能出现的敌人。这样,金钏儿和宝玉间的一句戏言,说:“拿环哥儿和彩云去”,也就触犯了她的禁律,她就猛扑过去,打了金钏儿的耳光,还把她撵出去,迫得她投井自杀,轻易地糟踏了一条年轻的花朵般的生命。
为此,她虽然不无动心,流下了几滴鳄鱼的眼泪,但决不会就此放松对宝玉的防范。相反,她更把这看成一个危险的信号,认为有加倍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措施的必要。就在这时刻,袭人来进言:
如今二爷也大亊,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呢?……(三十四回)
这番话,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一般,正触动了金钏儿之事”,竟一下忘记了那“长贵”的“主子”身份,一把拉住袭人的手,连呼“我的儿”,说出一番又愚蠢、又肉麻,却又是真心的话来:
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名声体面。真真我竟不知你这样好……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索性就把他交给你了,……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同上)
按说,在那“偷鸡摸狗”,无所不有,连石狮子都难得干净的贾府里,根本不会发生什么“声名品行”的问题,王夫人为何如此震惊呢?这是因为在那男女关系提到歇斯底里程度来看待的社会里,象王夫人这样的人愈是愚昧无知,也就愈是多疑善怒,稍有风吹草动就惊慌失措。如何防范宝玉,她原本心中无数,惴惴不安。袭人的进谏,正好让她拉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并作出了破格的决定:把她马上提到了相当于宝玉“小老婆”的“半个主子”的地位,把监视的任务交给了她。这样一来,王夫人和怡红院“虽隔得远”,“身子”不大去,她的“心目神意”却“时时都在”那里了。这样“怡红院”种种,她也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后来因“绣春囊”事件而掀起的“抄检大观园”的轩然大波,正是王夫人推行这个以特务监视宝玉政策的总爆发。尽管这次事件是邢夫人向王夫人所发动的一次进攻,但是,王夫人却把怒火转发到园中年轻、美丽的女奴身上去了。
于是,“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眉眼有些象林妹妹”的晴雯有“罪”了;被宝玉唤作“耶律雄奴”的天真烂漫的芳官有“罪”了;“有几分水秀”,说过句把戏言的四儿有“罪”了……王夫人量“罪”的标准和那昆曲《十五贯》里的过于执是一样的:“既然艳如桃李,安能冷似冰霜?”----王夫人的逻辑是:既是“美人似的人”,她“心里”又焉能“安静”?^这个号称“活菩萨”、“大善人”的王夫人依着这个逻辑,在大观园里演出一场焚琴煮鹤、砍桂摧花的惨剧:“怡红院”里的“美”的和稍有些“美”的聪明灵秀、洁白无辜的女孩儿全被撵了出去,死的死,出家的出家,只剩一些自称“粗粗笨笨”的袭人,麝月一类被王夫人看得“顺眼”的人。假如说,在鸱枭统治的王国里将放逐一切光明的东西的话,那么,在王夫人统治的大观园里也决不能允许一切美的和稍美的人儿存在,正如宝玉在《芙蓉诔》中所斥责的:
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罘@②^@③@④妒其臭,@⑤兰竟被芟@⑥。
如果说,宝玉被笞那回加在他头上的“逼淫母婢”的罪名不合实际,是一次错案的话,那么金钏儿的“教坏”宝玉就是一次无限上纲的冤案;“抄检大观园”造成的晴雯、司棋之死,芳官、四儿的出家、则是一次规模更大、株连更广、结局最惨、影响更大的冤案。又如果说,宝玉被笞事件还有若干蛛丝马迹的嫌疑,金钏儿还说了句把戏言,还不是完全事出无因的话,那么,在抄检大观园事件中,则完全是主观臆想的“看不顺眼”,望风捕影的猜疑,查无实据的密告……其“冤”也就更大、更深、更带有“莫须有”的性质。这正如当时启蒙思想家戴震所说:
至愚之人,悖戾恣睢,其处断一事,责诘一人……凭在己之意见,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方白信严气正性,嫉恶如仇,而不知事情之难得,是非之易失于偏,往往人受其祸,己且终身不寤,或事乃明,悔之无益。⑹
王夫人就是这样“至愚之人”,并属于“终身不寤”者。金钏儿死时,她还流了几滴眼泪,内心里还闪现过自疚的念头;而晴雯、芳官等的或死或出家,她就连眼泪也没有,更无丝毫的自疚了。这说明她的恶作得越多,心也就越硬越狠。如果说贾政毒打宝玉,只能伤及他的皮肤,给他一些肉体上的痛苦的话,那么,王夫人的先造成的金钏儿的死,后造成的晴雯的死,芳官和四儿的出家,就已伤害了他的心,给他精神上造成无法愈合的伤痕。
亲子关系,原是人类最亲密的关系和最纯的感情之一。然而,在《红楼梦》里却让我们看到了一幅怵目惊心的可怕的图景:对这个“神采飘逸、秀色夺人”的贾宝玉,“严父”贾政要摧毁他的肉体,“慈母”王夫人则已摧残了他的心灵,他们都是从自我、自私的动机出发,把他一步步地推向了“情极之毒”而最后“悬崖撤手”----出家的道路。
在这里,作品以惊人的浮雕性反映出这样一个真理:在封建宗法制统治的社会里,特别在封建贵族上层分子中,所谓“严父”和“慈母”的面目已异化到非常丑恶、非常狰狞可怕的地步;亲子关系,也已异化到如此畸形、如此残酷的境地;这也就说明:曹雪芹的“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的现实主义的描写达到了一个如此的高度:即在阶级社会里,永恒的、抽象的、超阶级的亲子之爱是不存在的。
三
如上所述,在曹雪芹的笔下,《红楼梦》里的贾政和王夫人这两个所谓“严父”、“慈母”的形象,显出了鲜明的令人憎恶的反面性质。他们的共同特征是迂腐古板、愚而自用,真是个至“愚”至“执”而“终身不寤”的人。在他们的身上看不到一点人性的闪光和道德、良心的自觉。作为“严父”,则“严”到要把儿子活活致死的地步,失掉了作为“父”应有的最起码的天良;作为“慈母”,恰恰走向了它的反面:一意孤行、偏听偏信,造成了累累血债,失去了最起码的人性。----这样的人掌握了生死予夺的大权,也就“以理杀人”,而“天下受其害者众也”。⑺
然而在有关这两个所谓“严父”、“慈母”形象的评价上,那个与曹雪芹似一似二、深知“拟书底蕴”的脂砚斋的看法,和我们的看法却完全不同,比方说在“试才题对额”回中,贾政自己搜索枯肠,吟不出一字、一句,可是,对天资颖异的宝玉触景生春地题的对联或扁额,却是左一个“一声断喝:‘无知的畜生’”、“右一个‘无知的业障!’”或“喝命:‘叉出去!’”这既写宝玉的才思敏捷、出口成章,又写出贾政的干瘪、迂腐而又顽固、专横,脂砚却批道什么“严父大露悦容”“爱之至,喜之至”,“大家严父风范,无家法者不知”……等等。甚至在贾政要把宝玉“着实打死”或“用绳勒死”时,脂砚也评道:“严酷其刑以训子,不情中十分用情”。即如那贾政说的喝老婆洗脚水的令人恶心的笑话,脂砚也批道:“这方是贾政之谑,亦善谑矣!”另外,对那血债累累的王夫人,也有“王夫人之慈者此”之类评语。这种见解、口味,和我们今天的感受、好恶是大相径庭的。
那么,是不是脂砚斋也头脑冬烘、思想迂腐,甚至如有人所说那样的“妨害”了曹雪芹的创作呢?我们认为,在缺乏充分的根据以前,不应该匆促作出这个结论的。事实上,和脂砚看法相似的也不乏其人,如裕瑞就认为“贾政者,前卷极称之人也!”又说王夫人也是“极慈爱子女之人”⑻,王希濂,虽也说贾政“无才”,又说他“有德”⑼,或者说:这些都和脂砚一样而和曹雪芹大不一样吧,可是,在《红楼梦》----特别在脂本八十回中,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这样一个奇特现象:即在犀利而又深刻地揭露贾政和王夫人这两个所谓“严父”、“慈母”的冷酷、自私的真实面貌的同时,字里行间又表现出一种闪烁其辞的“为尊者讳”的倾向。比如在有关贾政的描写中就加上了“自幼酷爱读书,为人端方正直,”(二回)“其为人谦恭厚道,大有祖父遗风,非膏梁轻荡之流”(三回)和为官时“人品端方,风声清肃,”(三十七回)“一应大小事务,一概之付之度外,只是看书”(七十一回)……等等褒美之语。尽管这些形容语在客观上起到了揭示这个人物的伪善、假道学、假风雅的作用,但是作者使用它们的目的,并非完全如此。例如在脂庚本第七十八回中就有作者的一段旁叙:
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按:指作诗),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办能同宝玉才好,所以每如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这段叙述说明了后来的贾政和那口口声要“治死宝玉”时已判若两人:他从根本上改变了憎恶宝玉的态度,并放弃了原来那套治家训子的原则、方式。同回中还写出宝玉对《姽婳词》应以“半叙半咏”的方式能“始尽其妙”的见解,“贾政听说,也合了主意”,亲自“提笔向纸上要写”,还又“向宝玉笑道:‘如此甚好’,你念,我写。”这正是贾政对宝玉的赞许。众清客对宝玉作的词“拍案叫绝,”连呼“妙极,妙极!”及“大赞不止”,正是迎合“政老”的奉承语,脂砚所说的“爱之至,喜之至”乃至“宁不笑杀”之类评语,用在这里,也就十分切当了。
如果把这些都说成脂砚斋外加上的东西,它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那显然是根据不足,难以成立的。事实上作品自第四十二回后,就显出了一种钗、黛由对立到和好,甚至将以黛玉先逝、宝钗后嫁的“让路”方式解决钗、黛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的迹象⑩。在贾政和宝玉这种不可调和的对立冲突中,也显出了一种将以贾政自动改变治家、训子的原则和方式以解决这场对立和冲突的倾向。如果我们不存偏见的话,就不能不承认这种倾向是确凿地存在于作品之中的。这段作者的插叙,决不仅仅是局部的文字上的措词问题,而是从中透露出了作品原来构思的消息。^何以解释这种奇异的现象呢?
我们认为:首先,应排除掉那种以今天的眼光来“拔高”曹雪芹的偏见,冷静地清醒地看到:曹雪芹终究是两个世纪前的人物,并且出身于那封建贵族家庭。曹雪芹由于时代的阶级的限制,他的道德、伦理观念和审美观点,和今天的读者是差距很大的。比方说,贾政那样要把宝玉“治死”的行径,由于作者的如实的传神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父权主义者对稍有新思想的优秀子弟的横暴和凶狠的摧残,这只是我们从形象所显示的客观意义中得出的结论。在当时,有如这样,甚至残忍、凶狠超过多少倍的事例是随时皆有,随地可见的。因而这也就“久而不闻其臭”----多见不怪,视为正常而不以为异了。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统治下,宗族家长以“悖逆”、“不孝”等罪名“治死”下辈青年男女是司空见惯,不以为异的。即在《红楼梦》里,贾琏说了句同情石呆子的话,就被贾赦“不知用什么东西,打了一顿,脸上打破了两处”。相形之下,宝玉被笞,就更不足为奇。这正是“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⑾脂砚说贾政责打宝玉是“不情中十分用情”,也就可以理解了。
过去,我们批判红学中的“自传说”,这是正确的,必要的。但是,这并不等于否认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时曾用真人真事作原型。从脂评在有关贾政、王夫人的描写中,迭用了“实写旧日往事”,“余几几失声哭出”,“是语甚对,余幼时所闻之语合符”……等等批语看来,贾政和王夫人的原型,可能是作者的直系长辈,因而在下笔时,那“子为父隐”、“为亲者讳”之类的信条,也就不能不发生作用。因而,在有关这两个人物描写中,“牺牲了自己有时从心底出现的较正确的美感”⑿。所以,即使在抄检大观园,王夫人一下逼死几条人命的血淋淋事件中,作者也要出面辩护几句,说什么她“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胸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脂庚本,七十四回),企图替王夫人开脱和减轻罪责。
应该看到,如此种种,不仅仅是形象处理上所加的某些形容语的不当,而且显示出曹雪芹在《红楼梦》的艺术构思中透露出来的一种思想危机。正如作品一开始就展开钗、黛的对立和冲突,并且一步步地走向尖锐、白热化的高潮中忽然来个钗、黛和好的大转折一样,在贾政、王夫人和宝玉的两代人的冲突如火如荼地展开,一步步地走向顶点的时刻,又来个急刹车----贾政治家、训子的原则、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这样一来,贾政和宝玉之间在是否搞“八股时文”和“仕途经济”根本性问题上的分歧和冲突,也就冰消瓦解,不再存在了。
这样的构思说明了什么呢?假如顺着这样的构思来写之后三十回的话,就不能不是更为象“忏悔情孽”或是“父母痴心,子孙不肖”的“自然主义”的“自叙”,更为有着“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也就不能不承认,包括胡适在内的新红学家在有关《红楼梦》考证中所作的某些论断不是没有根据的。他们发现了作品里反映出来的作者构思中显出的一些特征:即曹雪芹思想的某些消极方面。问题在于他们没有准确地解释这种现象,并且错误地歌颂了这个消极的方面。后三十回的没有能够完稿,而未能流传,很可能与此相关。本来,这也是不足奇怪的。恩格斯曾经指出:在歌德的“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的诗人和法兰克福议员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⒀巴尔扎克的伟大的作品里“汇集了法国社会的全部历史”,但他“在政治上是一个正统派”⒁;列宁也指出:托尔斯泰“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但又是“一个颓唐的,歇斯底里的可怜虫”⒂。我们的曹雪芹不也是如此吗?他“有时非常伟大”,是“叛逆的,爱嘲笑的,卑视世界的天才”,⒃对他“所深切同情的那些贵族男女的不义行为的“嘲笑是空前尖利的,他的讽刺也是空前辛辣的”,⒄创作了“无与伦比”的“生活图画”----“世界文学中的第一流的作品”。⒅同时,他又“极为渺小,”“居然是个庸人”,⒆他的“全部同情在注定灭亡的那个阶级方面,”⒇鼓吹“世界上最卑鄙龌龊的东西之一”注释(21)----即色空观念和宿命思想。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程、高的后四十回续书,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和远逊于前书的地方,而在克服前书出现的危机和克服“钗、黛合一”的倾向,完成宝、黛爱情悲剧方面所作的贡献一样,在扭转贾政和宝玉的父与子的冲突趋于调和的倾向,基本上完成贾政、王夫人这样“严父”、“慈母”的形象----封建父权主义者性格塑造上也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注释:
⑴⑶⑷涂瀛:《红楼梦论赞》。
⑵《红楼梦问题讨论集》第四集182页。
⑸鲁迅:《二心集序言》。
⑹《戴震集》268页。
⑺同上,188页。
⑻裕瑞:《枣窗闲笔》。
⑼王希濂:《红楼梦总评》。
⑽有关“二美合一”问题笔者的不同看法,当另文论述。
⑾《戴震集》275页。
⑿、⒀、⒃、⒄恩格斯:《诗与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
⒁、⒆、⒇恩格斯:《致玛·哈克奈斯》。
⒂、⒅、注释(21)列宁:《列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马右矣
@②原字上四下思
@③原字上艹下资
@④原字上艹下施
@⑤原字上艹下臣
@⑥原字上艹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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