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剧”与“小骗局”必须分清
---小议程、高续书与雪芹原作的根本区别


  自从一九八○年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上有人用电脑测验《红楼梦》得出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同为一人所作的结论后,国内推定程、高续书所根据的确系曹雪芹原稿的论者渐渐多起来。他们都认为程伟元、高鹗是根据“搜求”到的曹雪芹的佚散稿件或接近原作的传抄散稿“修辑”起来的。

  确系如此的话,那么《红楼梦》未成“全璧”的千古遗憾,也就可得补偿了,那将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然而,我们也不能将愿望当事实。----关于电脑是否已发达到可以研究《红楼梦》中的问题,笔者浅学少知,不敢妄断。不过,无论电脑如何推断,或有若干资料可作佐证,均必须解释这样一个事实:即程、高续书和脂评中提及的后之数十回雪芹原著的佚文之间存在的差距,不只是某些情节或人物处理上的差异,而是二者间在艺术构思及其体现出来的作者思想性格上的根本差异。

  这里,我们就程、高续书的贾府结局处理和原作构思的根本差别这个具体问题说明程高续书所根据“修辑”的底本决非曹雪芹那“迷失”的原稿,以就教于大家。



  首先,我们应弄清《红楼梦》里所描写的贾府这个赫赫扬扬的“世代簪缨之族,诗书传礼之家”终究成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原因究竟何在?胡适所说的“坐吃山空的自然趋势”是不足以尽之的。因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么一个百年望族,光靠“坐吃”远不致落到“白茫茫”的“真干净”境地,何况从《聪明误》曲中说的“忽喇喇、似大厦倾。”看来,也显然是在受到突然打击中败落的。

  那么,这种突然打击的原因是什么?有些论者爱将它和雍正夺嫡的宫廷斗争联系起来。《红楼梦》产生的时代正笼罩在雍正夺嫡的刀光血影之下,曹家又受到玄烨的宠爱。这种说法,乍看很有理由,但据发现的《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中《雍正朱批谕旨》批示的江宁织造曹俯被抄的罪状是“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他却“反而将家财暗移他处”,因而“甚属可恶”,才将“曹俯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严拿”的。可见案发的原因是经济,而非政治。同时,曹宜(俯堂伯)在雍正七年还升任内务府正白旗护军校;九年晋升为鸟枪护军参领;十一年又升为内务府正白旗护军参领。曹宜子曹颀(俯堂兄)在曹俯抄家后四天----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还得雍正御书“福”字;第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又得御书“福”字。可见曹家并未“一败涂地”,败落的只是曹俯一家,雍正还为之“恻然”,吩咐给曹俯在京“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实际上,至雍正五年,夺嫡之争已成余波,雍正正励精图治地进行整顿,长期亏空的江宁织造受到整饰,是不足奇怪的。如确系和你死我活的夺嫡有关,雍正也不会“恻然”、“少留房屋,以资养赡”,更不会重用曹宜,并连赐曹欣“福”字了。

  当然,曹府不等于贾府,但正如法郎士所说:“文学作品,严格地说,都是作家的自传。”----曹雪芹笔下的贾府,取材于自己家事,也是很自然的。例如:第七十四回中写的“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王夫人谈起来,“贾母听了,心中甚不自在”。这不正是雍正批示说的“反而将家财暗移他处”么!可见雪芹所写确是“身之所历、目之所见”(脂评)。程、高续书的结局将抄家的主要打击落在宁府贾珍及荣府的贾赦身上,对贾政一房则“主上甚是怜恤”而“忍加罪,着加恩仍在工部员外行走。所封家产,惟将贾赦的入宫,余俱还给。”(一○六回)这恰恰和生活原型中的曹俯一房败落、曹宜一房升腾的事实相反。不错,前八十回中暗示的结局:在元妃省亲回中的《豪宴》下,脂砚批云:“《一捧雪》,伏贾府之败。”这和贾赦勾结贾雨村为谋石呆子的二十四把旧扇子,“讹他拖欠官银”,把他搞得“倾家荡产”,如今“不知死是活”(四十八回)的案件有关;在《开夜宴异兆发悲音》回中,贾珍听到“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都“毛发竦然”,还“听得一阵风声,竟过墙去了。恍惚间得祠堂内扇开阖之声,只觉风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众人都觉“毛发倒竖”(七十五回);在《太虚幻境》的判词中也说:“造衅开端实在宁”(第五回)……等等。这就说明:在曹雪芹原来构思中,也准备写贾府致祸的原因确系东府贾珍,及西府贾赦。程、高续书中所作的结局,不是毫无根据的。

  不过,从所发现的脂本脂评提及迷失的“后之数十回”情节看来,纵然吉光片羽,也能看出程、高续书中没有写到,或虽写到而处理恰恰相反的地方----那就是宝玉、凤姐同囚“狱神庙”事件,即脂砚所说的“抄没狱神庙诸事”、“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及宝玉“寒冬咽酸、雪夜围破毡”等回。这些评语及回目所提供的情节,说明了它和程、高续书的宝玉“成佛作祖”、贾政一房的“沭皇恩”、“延世泽”,并且“兰桂齐芳”相反----宝玉曾囚狱神庙,后贫穷到“咽酸”、“围破毡”的“总无可吃之物”的穷途潦倒的地步才先遣嫁袭人,“撒手悬崖”地出家而去的。固然,“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是那时常见的现象。和曹家相去不远的张廷玉也曾被抄了家,而后来又给还了家产。我们不能说程、高所续违反生活真实,但是他们违反了曹雪芹原来构思----前八十回中的“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巍赫赫爵禄高登”等语,固可作为“家道复初”的予示,但那糊绿纱、登爵禄的绝不是贾宝玉一房的什么“遗腹子”,而是贾兰,甚至是他的异母兄弟,又是不共天的仇敌贾环那样的人物,而贾宝玉则是穷到底、潦倒到底,在“眼前无路”的境况中才“撒手悬崖”地一走的。




  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作者一再渲染、强调地描写了这样的两对矛盾:即荣府内部的长房贾赦、邢夫人和贾政、王夫人之间的争权和赵姨娘、贾环和王夫人、宝玉之间的争嫡----这两对矛盾暗伏着,尤以后一对矛盾,即以赵姨娘、贾环为进攻一方的争嫡的矛盾,更处于极其紧张、激化的状态。在《魇魔法叔嫂逢五鬼》回中,先写贾环“素日原恨宝玉”、“因一沉思,计上心来,故作失手,将一盏油汪汪的蜡烛,向宝玉脸上只一推,只听宝玉‘哎呀!’一声”,烫得他“满脸是油”。——他妈妈赵姨娘拿自己的“几两体己,还有衣裳首饰”,还“写个欠契”,求马道婆施魔法“把他两人(指宝玉、凤姐----笔者按)绝了,这家私还怕不是我们的?”果然把他们二人治得“躺在床上,连气息都微了;合家都说没了指望了,忙的将他二人的后事都治备下了”,贾母、王夫人、贾琏、平儿、袭人等“哭得死去活来,只有赵姨娘外面假作忧愁,心中称愿。”(二十五回)这里虽然写得怪诞,却是非常惊心动魂的。

  在《手足耽耽小动唇舌》回中,贾环觑中金钏儿自尽事件,“忙上前,扯住贾政袍襟,贴膝跪下,道:‘我母亲告诉我说: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那次宝玉的差点被贾政“活活打死”,或用“绳子”来“勒死”,正是这个为夺嫡而虎视耽耽的“手足”----贾环“小动唇舌”的结果,也正是赵姨娘苦心孤诣地幕后操纵的结果。不看这母子俩在存心夺嫡中表现的心肠是何等凶狠,手段是何等恶毒,而只看赵姨娘出身“奴隶”,就轻率地予以宽恕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殊不知她已“嫁了男人”,如宝玉说的:“比男人更可杀了!”----实质上她已是“半个主子”,还在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地谋作“正经主子”,再不应以什么“奴隶”出身的“好成分”来抬高她了。

  当然,两次图谋未遂,他们决不会就此住手,还在窥视着进击的机会。在《茉莉粉替去蔷薇硝》回中,她在园中婆子们唆使下,仗着“姨太太”的身分,去怡红院揪打芳官,骂她是“小娼妇养的!你是我们家银子钱买了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这俨然是个恶毒的主子,哪有什么奴隶气儿!----赵姨娘恨芳官,主要是嫉恨宝玉,时刻计算着宝玉。所以,宝玉也很害怕她,得知芳官和赵姨娘“吵闹”就“心中不悦”。事实上,赵姨娘这次吵闹,在酿成芳官等被撵的悲剧上起了很大的作用----那些唆使她来吵闹的婆婆、妈妈们,正是大观园----特别是怡红院里年青丫环们的死对头。当晴雯等被撵时,她们就拍手称快,笑道:“阿弥陀佛,今日天睁了眼,把这个祸害妖精退送了,大家清净些!”(七十七回)赵姨娘和她们----包括王善保家的在内----完全是气味相投的一丘之貉。赵姨娘是其中爬上了“半个主子”的小老婆地位的“有体面”的一个,她正在进一步地为治死宝玉,夺取这个家庭的继承权作出一系列努力。一有机会,她就在贾政前“咕咕噜噜”的陷害宝玉,使宝玉一听说“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儿咒’的一般,登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七十三回)

  贾环正是赵姨娘的肖子,一肚子歪心思、鬼点子。值得注意的是:就这样一个儇薄、恶俗的家伙,居然在中秋宴上作的诗得着了贾赦的赏识,说是“想来咱们这样人家,原不必寒窗萤火,只要读些书……就跑不了一个官几的”,还推许他:“以后就这样做去,这世袭的前程就跑不了你袭了。”他还回头吩咐人“去取自己的许多玩物来赏赐与他”。(七十五回)这是两个人的气味相同、惺惺相惜吧!显然,贾赦这话不是随便说的----作者这样的描写,也不是随便写的。这里专有着暗示和予示性的东西。在这里,这个荣府内一心要向二房争权的“大伯伯”,找到了二房内部的同盟军----贾环这个可以利用的力量。因为假如赵姨娘和贾环能治倒了宝玉,就治倒了王夫人,也就意味着邢夫人对王夫人取而代之,孤立了贾政,取得了家内夺权的胜利。这两股邪恶力量就在这个共同利害的基础上结合起来。----当然,这是个开头,而不是终结,后边应该还有文章的。

  可以想见,在那大故迭起、破坏死亡相继之日,正是赵姨娘、贾环辈大施其鬼蜮伎俩之时。凤姐本身作恶多、积怨深、树敌众,一旦“冰山”融解,“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油尽”,“回首无怪其惨痛之态”,那是可以想象及之的。这将也是赵姨娘、贾环辈开心之日和下井投石之时,巧姐的被“狠舅奸兄”出卖在“烟花巷”,正是其一例。凤姐是王夫人的内侄女,又是她提拔来管家的。凤姐的败落,势不能不影响到王夫人。宝玉的“迂想”、“怪行”,早已“百口潮谤、万目睢眦”,平时和金钏儿说句把玩话,尚被诬为“强奸母婢”,差点被打死。一旦失势,他的哪一项言行都可以上纲上线、罗织成罪的。贾环、赵姨娘会在此时起些什么作用,也是不言可喻的。

  这就可知:凤姐、宝玉落在“狱神庙”,当有更为复杂的内容和更为惨痛的遭遇。本来,前八十回中的往往“叔嫂二人”并提,是由于他们二人处于荣国府里的特殊地位:一成为发号施令的大管家、权倾一时,人人侧目;一成为荣府嫡孙“宝二爷”----“老祖宗”和“太太”宠爱的骄子,人人爱护,捧若凤凰。----“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恶。”(张九龄:《感遇》)这“叔嫂二人”处在一种招怨、招祸的极端危险的地位。----在赵姨娘、贾环心目中,更是夺嫡、夺权的主要障碍,有如眼中钉、肉中刺一样地必欲去之而后快、除之而后已的。那么,在他们失势后,乘机陷害、打击之,使其致于不能再起来的境地,才可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封建贵族家庭中,向来以“家无犯法之男”自诩,一旦陷于缧绁,即为人所不齿,失去了各种做人的权利,成为“废人”。女子一经“官”,即目为“出乖露丑”,“败坏门风”----凤姐的落到“扫雪”、“被休”----“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的悲惨结局,当和此有关。那么,经囚“狱神庙”成了“犯法之男”的宝玉,自然也成了“废人”,失去家族承祧的资格,----贾琏受父亲、妻子犯罪的株连也失去应有权利,那么,荣国公那“世袭”的“前程”,也就责无旁贷地落到贾环的肩上。贾赦的预言,自然就实现了。

  这样,就在凤姐、宝玉彻底败落的时刻,“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贾芸、贾兰一类人则升腾起来“你才唱罢我登场”了。----贾赦和贾雨村一同,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脂评云:“贾赦、雨村一千人。”----贾环的“跑不了一个官儿”,该正是在这个当儿时来运济、飞黄腾达地爬了上去的。旧时代的现实,本是这样冷酷无情,往往那些最恶俗、无耻的小人却占据了最显赫的位置,高俅、魏忠贤辈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当然,我们不是说贾环会爬上很高的地位,只是说,不应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在那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的当儿,趁宝玉成为“废人”、贾琏也受凤姐、贾赦的牵连的机会他倒“世袭”----顶了班做起“官儿”来;那个阴微卑贱的赵姨娘,则“毋以子贵”地做起“正经主子”,取王夫人而代之,那倒是非常可能的。如果这样,我们再来观察王夫人把宝玉称作“孽根祸胎”;脂砚一再评:“伤心笔”,“竟放声大哭”、“骂死宝玉,却是自悔”及慨叹“棠棣之悲,之痛”……等等,也就能懂得这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所为、有所指而发了。程、高所续的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中着意描写的这条重要线索忽略过去,没有加以发展,草草地敷衍过场,这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即此一端,也足证并非原作。




  如上所述,可知在曹雪芹原来的构思中,作为主人公宝玉为代表的荣府二房嫡系,是以彻底败落到“贫穷难耐凄凉”、“转眼乞丐人皆谤”,在无可奈何状况下才出家的。当然,主人公贾宝玉的败落,意味着作品中的主要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的败落。这种处理,符合那“所历不过红楼一梦”和那“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的题旨。尽管也有“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的登场的“新贵”,但那是别的人,就宝玉及其所代表的荣府二房嫡系是不相关的。他们既无“家道复初”的希望,更无宝钗的“遗腹子”的“桂”和“兰”一同“齐芳”的可能。这种写法是“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它按着“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踪,不敢穿凿而反失其真传”的创作原则,写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这种构思和作品开卷时予示的“眼前无路想回头”与“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相符合,也和曹雪芹自己那遭遇打击后一败涂地落到贫居西郊的“蓬牖茅椽、绳床瓦灶”、“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赠曹雪芹》)的境遇相近。

  程、高续书中,将《红楼梦》的彻底毁灭的大悲剧,变成了“沐皇恩”、“延世泽”、“家道复初”,乃至“兰桂齐芳”的“结束又稍振”的小悲剧。----这个小悲剧则写成了书中主人公的“入圣超凡”的结局,和其所代表的贾府得以延长其“世代簪缨”的传统,而且凤姐病故、金桂毒死后,平儿、香菱都“扶了正”,做了“太太”,赵姨娘也受到阴谴而“赴冥曹”了……等等,可说是福善祸淫,报应不爽,实质上是个“小骗局”,确为鲁迅所指出:“未成进士,‘闲且惫矣’”的高鹗,虽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殊不类茫茫白地,终成干净者矣!”(《中国小说史略》)

  可以看出:这两种不同的有关《红楼梦》结局的处理,不是某些章节有“原稿”作根据,或某些没有“原稿”作根据的问题,而是这二者之间的不同处理,显示出原作者曹雪芹和续作者程伟元、高鹗----或者其他人----之间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及其审美观点上的根本差异:前者是从贾府和宝玉的彻底败落,贫困中显示出对人生、社会的否定。尽管主观上他是从佛、老思想的所谓“看破人生”的观点出发的,实质上却否定了当时的社会制度(实即封建制度),续作者程、高或其他人,却是“心志未灰”,未忘“名教”,对现存制度表示了无限的眷恋和幻想。前者是“如实描写,并无讳饰”的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后者则是曲为回护、多方讳饰的“小团圆”,即鲁迅所说的“小骗局”。然而,就这个“小骗局”,当时的读者也不能接受,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日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坟·论睁了眼看》)

  如果说,后来的多种续书和原作比较,显出了“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同上)的话,那么,程、高续作的“小骗局”和原作的“大悲剧”比较,也有“小巫”与“大巫”之分,即工匠与大师之别。----这之间的差别是质的,而不是量的;是不可混淆的,而不是可以调和的。

  因此,我们认为:程、高续书决非雪芹原著。即令他们确是依其“搜求”的“残稿”所“修辑”,其“残稿”也不是雪芹原稿,因为这之间的艺术构思不同和思想性格对立是无法混淆和难以调和的。----艺术构思或有创作过程中发生变化,依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力量,推翻原来设想的可能;而人的思想性格上的差异,是一时难以发生根本变化的。----《红楼梦》是大悲剧,不是小骗局。不可想象:立志写“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的曹雪芹竟又写成了程、高续作这样福善祸淫的小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