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在《红楼梦》研究中,应当注意实事求是,排除偏见。这样,就不会否认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就不会根据“脂评”的片词只语作出种种新奇的臆测。本文认为,应该区别“脂本”和“今本”的异同和优劣,正视“脂本”和“脂评”所证实的曹雪芹世界观的严重局限,不能笼统地认为“脂本”处处优于“今本”。
新中国成立以来,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研究《红楼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可否认,受到左的思潮的影响也是不小的。粉碎“四人帮”以来,红学界也正在努力肃清极左思潮影响,解放思想,力争红学研究工作大大提高一步。
目前,最为重要的,就是在红学研究中,首先应发扬求实精神,树立一种实事求是的观点。毛泽东同志说:“无产阶级的最尖锐最有效的武器只有一个,那就是严肃的战斗的科学态度”,因为我们是“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吃饭,靠实事求是吃饭,靠科学吃饭”,而不是“以装腔作势来达到名誉和地位”(《反对党八股》)。因此,我们应提倡这样一种学风:老老实实,力戒虚夸。对《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的分析,既不要将古作今,任意拔高,或将无作有,极力褒美;也不要故作惊人之论,制造奇谈,或钻考据、索隐的牛角尖,“以震其艰深”。(有关作者、版本和历史背景的考据是必要的,但目的应在于阐明这部伟大作品的思想和艺术。)同时,更应该认清,《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首先体现在故事构思、情节安排、人物性格塑造之中。而这,有八十回和一百二十回的原作在,它们应该是我们进行研究的最主要的对象和最可靠的依据。那种离开原著,一味搜奇猎异,把一些冷假孤证牵强附会地和“红”攀上“转折亲”而大做文章的作法,决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方法。
这里,我们仅就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期望得到大家的指教。
《红楼梦》作者不是“谜”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原早已成为定论,“脂本”、“脂评”和敦诚、敦敏及张宜泉诗中有关曹雪芹资料的先后发现,都证实了这个说法。
第一回中所说的“石头”所“记”,“空空道人”所“写”,曹雪芹所“披阅”、“增删”等语,正是一种“甄士(真事)隐去,贾雨(假语)村言”的手法,也是中国文人惯用的方法,它和那“太虚幻境”的对联上所写的“假作真时真亦假”的说法是一致的。这正如鲁迅把《狂人日记》假托为“某君昆仲”所“记”,茅盾将《腐蚀》说成是从防空洞里捡到的《日记》一束一样,其目的是加强作品的真实感。两个世纪前的曹雪芹就使用这种手法,叙述作品的来源及其曲折传抄、增删过程,目的也在此。同时,这种写法,又给全书抹上了一层扑朔迷离、似真似幻的色调,烘染出一种“梦”中的气氛,显出了近代美学上所说的“距离美”。
脂砚不愧为曹雪芹的知己,在“甲戌本”第一回“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后评道: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这正揭穿了雪芹这种故弄玄虚的秘密。脂砚是说:假如你雪芹只是此书的“批阅”、“增删”者的话,那么,这篇《楔子》又是谁作的呢?这正是作者用的“画家烟云模糊”法,“读者”不要被“作者”这种“狡猾之笔”所“瞒蔽”了去,才是“巨眼”哩!这意思是极为明白的。在这条短短的评语中,脂砚连用三个“作者”作指代词,均用以指代前边那个“雪芹”,相当于三次说“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后文”,正是指雪芹在后边使用如此相似的“狡猾之笔”,即这种“画家烟云模糊处”的“瞒蔽”读者的地方还有“不少”,意思也是很明白的。可是,有人为了要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把这条评语中的“后文”说成是“后边还有不少章节是雪芹自撰,但是其他部分则是根据他人旧稿增删、改写的”,把这条很明白的评语,引伸出原文没有的新义来,制造出一个“谜”,借以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⑴
在同回贾雨村的《中秋诗》“未卜三生愿”旁,“甲戌本”有批云: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
这意义也是极为明朗的。脂砚的意思是说:雪芹撰写这部《红楼梦》,其中也有传诗的意思。但是,那位论者对其中“余谓雪芹撰此书”这样彰明较著的主要部分有意撇开,却在“此书中”后括加上“当漏:诗词”⑴四字,断定书中只有“诗词”是雪芹所撰的,“文”则不是。殊不知在“书中”后加上“诗词”二字,不但后边的“亦”字无着落,而且和后边的“传诗之意”,文既重复,义亦难通。这种任意增字解经的作法,不是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假如允许这样做的话,那么,任何一项确凿的证据,也可以作出截然相反的解释。
再如同回“甲戌本”在“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上,有眉批云: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这里的“旧有”,理应是“旧时他著的”意思,这位论者却断定“‘旧有’不是‘旧作’”,且援引爱新觉罗·裕瑞在《枣窗闲笔》中所说:“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被“曹雪芹得之”等语作证。⑵姑不论他断定“‘旧有’不是‘旧作’”有无根据,就以他所引裕瑞文,也只取有利于自己论点的部分,而对同书所称的“《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和“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以及“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等等不利于他论点的部分则置之不顾。裕瑞这样的“世家子”,生于乾隆三十六年,即曹雪芹逝世九年后,可说其生也晚,不过,他同明义家族有姻亲关系,是明义的晚辈,可能从那里得知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一些消息,《枣窗闲笔》成书于嘉庆年间,甚至更晚。这时,他已接触到包括“脂本”在内的各种不同版本的《红楼梦》及各种续书,但也只是爱好而已,谈不上什么研究,故一“闻”再“闻”,相互矛盾。其所谓“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被“曹雪芹得之”之语,正是属于这种“查无实据”的耳“闻”,难以作为立论的根据,而那有关雪芹的“风雅游戏,触境生春”和“以南酒烧鸭享我”等语,倒勾画出这个绝代“才人”的一个侧影,和敦诚、敦敏、张宜泉诗中涉及的曹雪芹的“酒渴如狂”、“高谈雄辩”、“写出胸中@①@②”、爱将笔墨逞风流”的倜傥不羁的风神相一致,这倒有可能确是裕瑞从“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处所“闻”来的,恰足以作为《红楼梦》确系雪芹所作的一个旁证。
那么,“旧有”究竟是“旧作”,还是“旧得”呢?单从这两个字的字面来看是搞不清楚的,必须从全文来考察。后文云:“乃其弟棠村序也”!如果说,雪芹旧著《风月宝鉴》一书,是他弟弟棠村作的《序》,这是明白可解的。如果说雪芹“旧得”《风月宝鉴》一书,是他弟弟棠村作的《序》,那就有些费解了。习惯上总是自己著的书,请别人作《序》,很少有别人著的书,却由得此书的人请人作《序》的。何况就字面讲,“旧有”作“旧作”,可解;而“旧有”作“旧得”,就不可解。如何“得”法呢?意义就更模糊了。可见断定“旧有”不是“旧作”,是根据不足的。后面的“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意思也是很明白的:现在棠村已逝去,我----脂砚----看到雪芹增删后的“新稿”,不由想起棠村作过《序》的“旧稿”。所以,仍然在这里袭用了《风月宝鉴》这个“旧名”。这本来也没有什么疑义。论者却别出心裁地提出那个“因”字,应该是“用”字,解释成:脂砚“睹新(稿)怀旧(稿)”,所以把已故的棠村为旧稿《风月宝鉴》写的“《序》中这段文字‘用’在这里”⑴。“这段文字”,和改“因”字为“用”字,又是外加的,而不是那条评注所原有或应有的。
特别被论者作为论断《红楼梦》非雪芹所作的最主要的论据,是“庚辰本”第十三回回末的一条朱笔评语: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论者认为有五条理由证明这条批语是“畸笏乾隆壬午(一七六二年)所批”⑵,从而推论出“三十年前”雪芹只十七岁----依生于乙未(一七一五年)说,或八岁----依生于甲辰(一七二四年)说,绝不可能自叹“风尘碌碌,一事无成”,“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从论者所举那五条理由来看,所谓“一、阅书中细节而感慨伤怀、痛哭流涕”;“二、是亲历其事的过来人身份的口吻”;“三、屈指计年(且以三十为单位)”;“四、用反问式感叹句(?!)”;“五、据‘靖本’,畸笏于‘壬午春季’曾批阅过第十三回”⑶。其中一、二、四项,根本与“壬午”无涉;三项,“三十为单位”的“计年”,也往往是举成数,不足断定为“壬午”;五项的“靖本”曾有“壬午春”的畸笏批阅过十三回,也不足断定这条评注也出于壬午。相反,揭出“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却是“甲午八日(月)泪笔”。当然,我们不应该据此断定此批也系“甲午八月泪笔”。但是,从那“余尝哭芹,泪亦待尽”的语气来看,它和这条的“余不禁失声大哭”、“作书人在何处耶?!”的语气是一致的,类似的批语还有不少。既然从考证方面看,尚无法断定这条批语确出于“壬午”或其他任何一年,那么,就语气看,就性质言,说它是和“甲午八月泪笔”一类相同的悼念雪芹的文字,也出于“甲午”相近的时期,则“三十年前”,正是雪芹“作书”时期,不更为合情合理吗?这样,这条“三十年前作书人何处耶?!”的批语不但不足以证明《红楼梦》非雪芹所作;而且它和那一系列相近似的批语一样:恰恰证明了《红楼梦》确系雪芹所作。
雪芹的著作权难以推翻
有人从《红楼梦》的大量谜语中,考据出宝玉即“石兄”,即“曹頫”,即“脂砚”,从而考证出“原作者是脂砚,改编者是曹雪芹”,其所使用的也是同样的方法,即从某些词、字的引伸、转借的考据中作出臆想的论断。本来,脂砚斋其人,参与了《红楼梦》的创造工作,深知“拟书底蕴”,前人早已作过充分的考证,并得出了相应的论断。而那位论者所举出作为证明“宝玉”即“脂砚”的论据之一的“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的诗句,也是从“宝玉”即“作者”的“自传说”的观点立论的。实际上,“一芹一脂”,一著一批,在大量“脂评”中是说得很清楚的,脂砚只是批者而不是作者,他处处自称“批者”、“批者”、“批书人”而和称雪芹为“作耊”、“作书人”相对比,这是随处可见,毋庸一一赘述的。比方说,脂砚就曾把书中的小红斥为“奸邪婢”,而不知后文尚有“狱神庙抄没诸事”,有宝玉曾得力于她的文字。假如是作者,岂有作品构思的基本情节都不知道?即使是合作或合编者也应该知道的。类似这样的批语,还有不少,如果尊重、相信“脂批”,而又无法否认这一系列有关的批语,即使偶尔找出一两条孤证,也是不足以推翻雪芹的著作权的。再说,“茜纱公子”和“脂砚先生”对比,只能说明他们是两人,而不是一人,如系一人,有何“对比”可言?历来诗词的对偶句中两句重复指同一主体,是少见的。所以,论者所说的“毫不怀疑地断定:曹俯、作者石头、批者脂砚,三者是同一个人”⑴,我们也毫不怀疑地断定:这是没有根据的,不能成立的。
当然,考证出《红楼梦》写了大量曹寅家的往事,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是,这些发现都只能说明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中,曾经依据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真人真事的原型,绝不能据此倒退到“自传说”、“自然主义的曹家盛衰史”的道路上去的。事实上,所谓证实了“石头”即“脂砚”、“茜纱公子”即“脂砚先生”云者,只不过说明了曹雪芹在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时,曾以脂砚为原型而已,它和脂砚即作者的推论,还是毫不相干的。至于什么“雨过天青”谐音“大清”;“闻”无“耳”为“门”,谐“豪门”;《淮阴怀古》,“喻指清帝室之寡恩”;《马嵬怀古》指“俯妻大概也是被迫而死”;《蒲寺东怀古》则指“曹俯当有侍妾在家”……等等,完全是穿凿附会。否则,一部《红楼梦》也就成了一部记录曹家兴衰的“家史”,即使无一字无来历,无一语无典故,也只能成为《楝亭集》的《续篇》或《演义》而已,又有什么“伟大”和“值得骄傲”之处呢?^用这种烦琐的方法研究《红楼梦》,确会把它变成“谜”,变成“梦魇”,越研究越糊涂的!不是吗?那位“毫不怀疑”地“断定”脂砚即石头、即曹俯、即作者的论者,又从第二十回“脂评”的“岂敢”二字中,对脂砚又发生了怀疑:“莫非真是麝月么?”⑵脂砚竟又变成“真是麝月”!记得曾有人把屈原“研究”成了“龙阳君”;鲁迅嘲笑过有人把大禹“考据”成了“一条虫”!如此研究下去,《红楼梦》和曹雪芹的“结论”也会愈演愈烈、愈出愈奇,将来不知会如何伊于胡底的。
实际上,除了《红楼梦》和“脂评”中一再揭示出作者是曹雪芹外,在敦敏的《题芹圃画石》诗中的“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就已写出了雪芹爱石、画石,并从画石中“写出胸中@①@②”的嵌奇跌宕之气,其中也透露出雪芹与“石头”、“石兄”之间的消息。这两句诗,首句写雪芹其人,第二句写其所画石,因人及石,以石况人,从画石中抒发了雪芹那怀才不遇的满腔抑郁之气,原意也是很明白的。论者却偏要在“更见此”三字上做文章,说第二句是写曹俯,怎会在雪芹画石图中钻出个“曹俯”来?岂非怪事!在张宜泉的《题芹溪居士》中写道:
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
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
这和第一回中作者自写的“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的情致正是一致的。那首《伤芹溪居士》诗的小注中所说的“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和敦诚诗中的“接倒著”、“步兵白眼”、“诗胆如铁”的豪气也是相近的。尤以那“白雪歌残梦正长”句,点出一个“残”字,一个“梦”字,再和敦诚《挽曹雪芹》诗中的“牛鬼遗文悲李贺”和“开箧犹存冰雪文”联系起来看,不就明明白白地写出了曹雪芹的“遗文”,正是那“冰雪”一样纯净、“牛鬼”一样奇特的《红楼梦》的“残稿”吗?
明义的《题红楼梦》诗前,也注有“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大观园并非“随园故址”,可能系后来传闻有误,但也没有理由据此将“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等语也一并否定掉。诗中所叙情节,倒象是《红楼梦》的一个初稿本。永忠的《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也明白无误地说明《红楼梦》是雪芹所作,故观后在其所作诗中极称其“传神文笔足千秋”、“三寸柔毫能写尽”、“辛苦才人用意搜”,表示他的无限倾倒,而“几回掩卷哭曹侯”,意思也很明白,诗题是“吊雪芹三绝句”,当然“哭”的是雪芹,而不是其他任何人。论者却抓住其中一个“侯”字做文章,认为雪芹没有做过“侯”,“曹侯”也是指“曹俯”。⑴诗题上明明是“吊雪芹”,怎么又“吊”“哭”到“曹俯”头上去了呢?殊不知“曹侯”的“侯”,是为押“十一尤”的韵挪来用的,也是一种尊称的意思,雪芹这样“世家子”称为“曹侯”本无不可,古人诗词中并无这样严格限制。况且永忠对雪芹也是“可恨同时不相识”;雪芹都“不相识”,又焉知其还“相识”那个“石兄、脂砚同为一人”的“曹俯”吗?真不知何所见而云然!
至于论者作为否定《红楼梦》作者系雪芹的又一根据是作品里有大量“吴语词汇”、“雪芹将贾府从南京搬到北京”、“时序倒流”、“大宝玉、小宝玉”,以及雪芹未经过曹府江南四次接驾之盛,缺乏那样经验,写不出那样“备极风月繁华之盛”……等⑴,也是理由不足的。一个从南方迁移到北方的人,语言里夹杂些“吴语词汇”,是非常自然,不足奇怪的,如果雪芹所作的书中是清一色的北方话,毫无南方话的痕迹,那倒值得奇怪了。更重要的是,不懂得《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的所以能够达到思想、艺术的高度,不在于它的处处和曹家实事相关、语语均有出典,而在于它那广阔的概括性,达到了“充分的现实主义”的极致。所以,在地域上,它是《白雪红梅名园集锦》,作者标明是“集锦”么,偏要去寻找“京华何处大观园”,岂非荒谬?人事也一样,作者明明说“甄士(真事)隐去”,大观园即为“太虚幻境”的象征么,偏要用历史《纪年》、《年表》的方式来套,以贾家比曹家、以宝玉比雪芹(或曹俯、脂砚、竹村(?)……),自然也就“时序倒流”,“大宝玉”和“小宝玉”相互打架了。这种研究方法也是与实事求是的精神不符的。
同时,说曹雪芹在金陵时间不长,年龄较幼,没有参与曹家“四次接驾”之全盛,就写不出《红楼梦》,只有脂砚或曹俯等才写得出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无论依雪芹生于甲辰或乙未说,他在金陵均待过一定的时期。自幼颖慧,六、七岁作诗的“神童”在我国向来并不少见,雪芹这样旷代少有的“才人”,七、八岁即可知事,毫不足怪;十六、七岁“成文章”而“名抵卿相”⑵,更不足为奇了。古今中外,多少伟大的成果,正产生在那些奇才异能的青少年时代,又何以能断定雪芹幼时经历的“风月繁华之盛”就过眼烟云,不能记忆,而写不出来呢?何况他在书中一再说明“生于末世”,书中写的也不是什么“南巡接驾”之盛,而是那“运偏消”的“末世”风光。据此断言雪芹写不出《红楼梦》,是根据不足的。退一步说,纵令雪芹更幼小些,从未经历曹家的江宁织造时之盛,只要有一定相似的,哪怕是“少量的经验”,在一个有才能的作家说来,同样可以根据“艺术家的信念,即艺术家的‘强词夺理’”,写出“揭示时代概括的那种经验”的。⑶那些历史小说家还能写出几十年、几百年,乃至几千年前的事情哩!列夫·托尔斯泰有过拿破仑入侵、莫斯科撤退的经历吗?罗贯中、施耐庵参与过魏、蜀、吴三国相争、梁山英雄起义吗?他们怎么能够写出《战争与和平》、《三国演义》、《水浒传》这样栩栩如生地再现历史人物和历史事变的伟大作品呢?近来,端木蕻良同志写出了《曹雪芹》上卷,还雄心勃勃地准备再续《红楼梦》后三十回,难道他也见过雪芹或石头、脂砚、曹俯,经历过曹家江宁织造时的“风月繁华之盛”吗?可见,断定《红楼梦》的作者一定要经历过曹家在江宁的全盛时期,否则就不合格的说法,是不够慎重的,是违背艺术创造的根本规律的。
此外,关于《风月宝鉴》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初稿,则是可以确定的。从各种迹象看,它的创作思想和艺术构思受到《金瓶梅》的影响。《金瓶梅》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摒弃了帝王将相和才子佳人的题材而以普通平民和日常生活琐事为题材的长篇小说。《红楼梦》正继承了《金瓶梅》开创的这个传统,并在这条新辟的道路上,青出于蓝地创造出这部旷代少有的伟大作品。这继承、发展、变化过程之间的脉络,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有意义的课题。从《风月宝鉴》到《情僧录》、《十二金钗》到《红楼梦》之间命名的变化,正透露了这继承、发展和变化之间的消息:从接近《金瓶梅》的《风月宝鉴》,到脱尽《金瓶梅》旧胎的《红楼梦》,正标志了曹雪芹由“色”到“情”----“肉欲”到“友谊”和“爱情”----从自然主义到现实主义的思想、艺术的发展、变化和提高。在那“不寻常”的“十年辛苦”中“增删五次”的每一次易稿即意味着又一次艺术上的提高和思想感情上的净化。所以,与其说《风月宝鉴》里的某些情节非雪芹所经历而断言非他所作,毋宁因此而断言那些雪芹未经历过的材料系他人----如脂砚、石兄所提供更合理、更恰当些。退一步说,即使《风月宝鉴》确为他人所作,当它在雪芹经“十载辛苦”的艺术创造而写成《红楼梦》后,它和《风月宝鉴》之间已不是量的变化而是质的差别了。这之间的性质,也就决不是一个“编”字足以尽之,可以毫不怀疑地说: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冠以一个“作”字,也是当之无愧,十分恰当的。更何况所谓《风月宝鉴》系脂砚或“石头”……等所“作”的说法,还缺乏必要的证明呢!如此而欲一举推翻曹雪芹的著作权,实在谈何容易!^因此,我们认为,在红学研究中,一切大胆的、有创造性和突破意义的新见解,尽管还不十分成熟,也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但是,它必须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那种用背离实事求是精神的研究方法所得出的见解,不管多“新”,也是没有作用的。所以,在没有更新的资料发现和更有说服力的论断提出以前,《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论断,还是推不倒的。它并不是一个“谜”,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把它“揭开”了。
正确对待脂砚、“脂评”和“脂本”
“脂本”的发现,在红学研究中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了一个以近代科学观点、方法研究《红楼梦》的开始。应该承认,正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提倡白话文、攻击旧文化所起到的作用不可抹杀一样,胡适在红学研究中首先提出“脂本”、脂砚,并以“脂本”、“脂评”及敦诚、敦敏等材料来考定《红楼梦》的作者、时代、版本,第一次将红学研究从种种“索隐”的迷雾中廓清出来,由荒谬绝伦的猜测中转移到比较可靠的科学考证的基础上来的历史功绩,也是不应该抹杀的。
长期来,在左的思潮影响下,我们往往将学术问题当作政治问题看待,在有关胡适的红学研究成果的估价上,也是不分皂白一律否定的。我们曾经批判了胡适的将贾家比曹家、曹雪芹比贾宝玉的“自传说”和“自然主义说”,这是非常必要的,从而把红学研究推进到一个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研究的新阶段。但是,正如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没有彻底清理封建主义的废墟一样,在有关《红楼梦》研究中的资产阶级观点的批判运动中,没有区分资产阶级观点和封建主义观点之间的差别,没有区别红学研究的科学成果和其所作的错误解说之间的关系。
比方说,我们在批判胡适----俞平伯的“自传说”、“自然主义说”的时候,没有区分清楚:胡适派的“自传说”,较之各种“索隐派”是前进了一步的。因为,尽管不应该将作者和宝玉、曹家和贾家等同起来,混为一谈,但应该承认,在宝玉形象中,也确实反映了一些作者自己的东西;贾府种种,也确有不少取材自曹家。所以,这种说法,固然是错误的,但较之那毫无根据的“顺治出家说”、“纳兰性德说”……等,却是说明了一部分真理的。这样,我们只对胡适派的红学作了一些声势煊赫的政治上的声讨,却没有对其首先用来作红学研究之主要根据的“脂本”和脂砚、“脂评”,作出细致、认真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当然,坚定地从实际出发,从形象出发,并作出踏实研究的,仍然在我们的红学研究中占着主要的地位。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这样的两种倾向:一是打着“马克思主义认为”的旗帜,轻视和否定有关“脂本”、脂砚和“脂评”一类的资料,仅从政治思想的角度上来做文章,缺乏坚实的科学基础,不免有过分的褒美,或任意的拔高之处,显得空泛、没有说服力。后来闻风而动的“总纲”说、“形象化的阶级斗争史”说……等等,正是这一派的进一步发展。一是依然抱着“自传说”不放,始终不忘将宝玉比雪芹,或脂砚、曹俯、竹村……,以贾家比曹家,尽管也口口声声地斥“胡(适)说”,实际上,却无条件地拜倒在“脂本”、脂砚和“脂评”之前,离开作品和作者的实际,而用了貌似考据训诂的方法,从引伸、转借中,作出了许多离奇的论断。
如何正确对待“脂本”、脂砚和“脂评”等有关材料,是当前红学研究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如何正确对待“脂本”、脂砚和“脂评”等有关材料,是当前红学研究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脂砚其人,成为多方猜测的对象。有人说是曹雪芹之妻史湘云,有人说是他的叔叔,又有人说他就是书中的宝玉,或者就是曹俯……等等。当然,根据“脂评”或其他资料对脂砚作出力所能及的考证,这是非常必要的。假如能从令人信服的资料中断定脂砚的真实身份及其和作者的关系,对《红楼梦》的进一步研究是有极大作用的。然而,“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在文献不足征考的今天,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该肯定的肯定,该存疑的存疑,不应该单凭主观臆想,硬要得出新奇可喜的成果。本来,各种“脂本”上的评注,也是比较芜杂的,或署名或否,或记时或未记。署名也不一,或署脂砚,或署畸笏,二者是一人还是两人,也难确定。还有很大部分,既难以确定评注的时间,也难以确定出自何人之手,因而,在一般情况----无法确定其时间和批者的情况下,只能作为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资料看待,不能轻易作为立论的主要依据。
至于脂砚为“史湘云”,或“宝玉”、“石兄”是曹俯……之类说法,其立论基础仍是“自传说”,原属无稽。如第十八回,“庚辰本”有条夹批说:
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见之,不觉怒焉,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
脂砚说得很清楚,作者固然“形容余幼年往事”,然亦“自写其照”。这正道出了雪芹在创造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时,既写了脂砚的“幼年往事”,也“自写其照”,足见这个艺术形象并不如论者所想象那样:一定是雪芹的“自传”,或其他人----如脂砚、曹俯或竹村的“写照”,而他也是个“嘴在山西、脸在北京”的“拼凑起来的脚色”,有概括意义的典型形象。“庚辰本”第十九回有条双行夹批说: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至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
假如宝玉确是雪芹“自写其照”,或系脂砚、曹俯、竹村的“写照”,脂砚又岂有“实未目曾亲睹”之理?可是虽未“目曾亲睹”,又“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这正说明了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既有非“独写其照”的典型性,又有鲜明的个性。那些推崇“脂评”的论者,却偏偏不相信“脂评”阐明的这个艺术典型创造的真理。“脂评”之所以是珍贵的资料,在于评者参与了《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的创作过程,深知“拟书底蕴”,因而,不少地方能够有助于阐明创作此书的某些艺术规律。同时,还能够透露出全书艺术构思的基本轮廓和后三十回佚文的一些消息。感谢俞平伯、吴世昌等先生,在这方面作出了大量的考订工作,出版了校本《红楼梦》及《校勘记》……等书籍,为后人的进一步研究红学提供了有益的资料。
不过,我们也应该清楚,归根结柢,曹雪芹是个封建时代的作家,“脂评”作者也是封建时代的评家,他们的思想均不可能超越那个时代。我们不应该离开这个实际来极力褒美、拔高曹雪芹和《红楼梦》,同样,更不应无限地赞美和抬高“脂评”。因此,对待脂砚和“脂评”,我们只有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现实主义艺术的审美标准以及《红楼梦》的总的倾向的角度上来观察、衡量,才有可能使其起到应有的作用。反之,在那芜杂的,原非出自一人之手,又相互矛盾的,长短不一、年代不一、甚至年代、评者不明的数千条批语中摭拾出一条、两条,甚至一谜、一词、一字,离开作品实际、离开历史条件作出“毫不怀疑的论断”,那是轻率的,没有说服力的。一两条评语,乃至一两个谜语、一两个词或字,能够代替原著六、七十万到百万言吗?
就“脂”论“脂”,就“今”论“今”
确实,各种“脂本”的出现,给我们打开了眼界,让我们看到了一种和流行的一百二十回本(简称“今本”,下同此)的面目迥然不同的《红楼梦》。这两种不同版本的《红楼梦》是面目各异、性格不同的。但是,在红学研究中,我们却常常遇到这样的一种现象:即在评论中不是以“今本”的观点衡量“脂本”,就是用“脂本”的标准来要求“今本”,结果往往陷入以英尺量俄里、或以俄尺量英里的说不清楚的境地。
我们认为,必须将这两种不同的版本,加以比较,先找出二者之间的同异,然后,才能在这个基础上来评定它们的优劣和是非。离开了这样的基础,一切有关《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的论争都是踏空的,缺乏共同出发点的。
先说整个故事情节的同异。
自第一回“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的“还泪说”开始,都侧重宝玉和黛玉的爱情,并插入宝钗乃至湘云的纠葛,作为故事的主线来描写的,并且,都预示了宝、黛爱情必将发生的悲剧结局。同时,宝玉将出家、黛玉将夭折,赫赫扬扬的贾府,也将被抄捡而败落下去。这些是两种不同版本的大致相同的地方。
但是,仔细的读者,加上“脂评”的提示,会发现这大致相同中却显出了很大的不同。
同是宝、黛爱情悲剧,“今本”是在贾母和凤姐的操纵下造成“金玉姻缘”,逼死黛玉,并且将黛死、钗嫁置于同日同时;“脂本”的后三十回虽已佚失,但在前八十回中即已显出了黛玉将先“泪尽而逝”、宝钗后嫁,以“让路”的方式来解决钗、黛矛盾的迹象。这是二者之间情节处理的第一个不同,也是一个性质严重的不同。
其次,同是黛、钗之间在爱情上的对立和冲突,“今本”强化了这种对立和冲突,并在后四十回中发展到你死我活、不可两立的地步。由于这样的结局的出现,使自第四十回后出现的钗、黛和好现象,显得黯然无光,并且显出了反面的意义。“脂本”里却由钗、黛对立转为和好,发展到“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甚至“严似同胞共出”的地步。据“脂评”提示:佚文中还有“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和“钗、黛二人,名虽二个,人却一身”之语,显出了确凿地存在一种所谓“钗、黛合一”和“二美合一”的观点。(这种观点曾经俞平伯先生加以推论和发挥,受到严厉的批判。今天看来,俞平伯先生那些推论和发挥,确是错的。但当年的批判中,对“脂本”和“脂评”中确凿存在“合一”的观点和现象置若罔闻,似乎是俞先生无中生有,⑴则是不符合事实的。)这是这两种不同版本之间情节上的第二个不同,也是根本性质的不同。
再次,同是宝玉出家,“今本”的宝玉出家,是“中举”后的出家,“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叩了头,并有“一子成佛、七祖升天”之语,还在宝钗腹中留下一子,将来还要和贾兰一同而“兰桂齐芳”,有“忠”、“孝”两全的性质。在“脂庚辰本”第七十八回中,写出贾政“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按:指作诗词)”,就认为这是“贾门之数”,“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可见宝玉是不会“中举”的。据“脂评”提示:在后三十回佚文中有宝玉囚在“狱神庙”,并有“寒冬咽酸齑,雪夜围破毡”,及失玉、甄玉“送玉”才“悬崖撒手”----出家----的情节,可见“脂本”里的宝玉是经过极度贫困、在走投无路----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的情况下,甄玉送玉,才看破了“甄(真)即是贾(假)”,“贾(假)即是甄(真)”,撒手悬崖、决绝而去的。这是两种版本情节上的第三个不同,同样是根本性质的。
又次,同是贾府的败落,“今本”写贾府被抄捡时,贾政一房还得着北静王的照顾,“主上甚是怜悯”,“不忍加罪”,保留了他那“工部员外”之职,所封家产,只将“贾赦的入官,余俱给还”,“沐皇恩”、“延世泽”,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是一个“败”而未“倒”,“落”而复“起”的局面,仍然不离“大团圆”的格调。在“脂本”中,从前八十回的情节发展的脉络及“脂评”提示的后三十回佚文中的凤姐、宝玉俱囚“狱神庙”,凤姐后来还落到“扫雪”的“回首无怪其惨痛之态”的境地,宝玉也落到“咽酸齑”、“围破毡”的地步的情节及“脂评”中的“棠棣之悲,@(4)@(5)之痛”等语来看,恰恰和“今本”相反,势必是贾政一房受到严重打击,贾赦、贾环之流倒很有可能相互勾结,来个“自杀自灭”,才会象探春预言那样的一败涂地的。那个“失名”的“怪客”题诗中的“自执金戈又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也正预示着“外头杀来”将和“家里自杀自灭”一齐出现的。与此同时,作品以葫芦庙起火开始,也将以大观园起火作结。这样,“天火烧、人命遭”,贾府这个赫赫扬扬的百年大族,才会彻底一败涂地,剩下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是这两种不同版本情节上的第四个根本性的不同。^诸如此类,还有不少,不及一一赘述。
再说主要人物的思想性格的差异。
宝玉----“脂本”中,如前文所述,他是始终不搞“八股时文”一道,并且他这个主张在对贾政的软拖硬抗中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不过,他沦于极度贫穷的境地,可能还充任过“击柝之役”,相似于《金瓶梅》里的陈敬济那样“顶火伙,打梆子摇铃”⑴,应上那“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的《好了歌注》的谶语后才“悬崖撒手”地出家去的。“今本”里的宝玉却大做八股文章,高中了“第七名举人”,拜辞父亲后被那有“仙风道骨”的“一僧一道”度去的。在俗时未脱富贵公子的气息,出家后也带有“成佛”或“仙去”的意味,还被皇帝封作“文妙真人”。
又如宝钗----“脂本”里,她始终是个如脂砚所一再称颂的“大贤大德”的“贤宝卿”,作者也称她有“停机德”,是“山中高士”,是“艳冠群芳”的“牡丹”。她和黛玉一直保持着“金兰契”的友谊,黛玉逝后还怀念不已,是当着肯定性的人物处理的。“今本”里,由于后四十回中出现的“瞒机关”、“漏消息”及黛死钗嫁置于同日同时,让宝钗扮演了一个在实质上夺取“宝二奶奶的宝座”、逼死黛玉的不光彩的脚色,成了个非常虚伪的否定性的人物。
再如袭人----在“脂本”里,也只是写她的“温柔和顺”、“识大体”,待宝玉忠心耿耿,其被读者目为向王夫人“进谗言”的情节,也是当作“识大体”----自然是封建主义之“体”----的肯定性的行为来描写的,故脂砚也“贤袭卿”、“我袭卿”地称颂不绝。依“脂评”提示的后三十回佚文中,还有宝玉出家前遣嫁袭人、袭人出嫁后还和丈夫蒋玉函“同侍宝玉,得共终始”的情节,显然,也是当作肯定性的形象处理的。在“今本”的后四十回中,把她写成了破坏宝黛爱情、逼死黛玉的密谋参与者和促成者之一。宝玉出家后,她又首先改嫁,作了个“伤心岂独息夫人”的“失节”者,自然是目为否定人物的。
还有,在对待贾母、贾赦和王夫人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上,“脂本”和“今本”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脂本”里,贾母的“厚道慈善”,贾政的“端方正直”,王夫人的“天真烂漫”,均是当作肯定性的人物处理的,尽管在现实主义的描写中,已经初步反映出这几个当权人物的伪善和凶残,但字里行间,却总是显出了一种曲意美化他们----“为尊者讳”的态度。如果说,作者对贾赦、贾珍,特别是赵姨娘和贾环,抱着一种“深恶而痛绝之”的态度的话,那么,对贾琏、贾蓉辈,则贬中有褒,在揭露他们那邪恶性格和肮脏灵魂时,还偶尔现出人性的一闪,如贾琏对石呆子的同情,贾蓉对尤二姐的同情之类;对贾母、贾政、王夫人,则是以褒为主,如写贾母的“怜老惜贫”,贾政的“端方正直”,王夫人虽无善足述,还多方回护,曲为辩解。有人说宝玉在《芙蓉女儿诔》中说的:毁bì@③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
指的是王夫人。实质上宝玉既没有这样的认识,也没有这样的勇气。他指的只是王善保家及其后台----邢夫人。所以,和雪芹同为“世家子”,相去年代又不太远犚裕瑞,也同样感到贾母、王夫人是“皆慈爱儿女之人”,贾政是“前卷极称之人也”。在“今本”里,通过以贾母、王夫人为首的贾府统治集团密谋策划破坏宝、黛爱情,炮制“金玉姻缘”,逼死黛玉,逼疯宝玉这个大开大合的中心情节,将贾母、王夫人这伙当权人物的伪善、狠毒的狰狞面目暴露无遗,使得裕瑞这样的人看不惯,说这“岂雪芹所忍作者”、“故知雪芹万不出此下下也!”“断非与前书一色笔墨者”⑴。
其他,如凤姐、李纨、鸳鸯、尤三姐……等人物,在“脂本”和“今本”之间,作者对待她们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上,也有很大的差别,不一一赘述。
排除偏见,创造成果
如上所述,可知“今本”和“脂本”之间在主要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上诸多不同,是一个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脂本”的出现,打破了历来以“今本”为依据的传统观点,发现了和“今本”截然相反的“脂评”中所提示的后三十回佚文。可以看出:在思想倾向、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细节、语言等方面,有很多的地方,“脂本”是大大地优于“今本”的。于是,又产生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凡是有异于“今本”的“脂本”部分都是“好”的,凡是“脂评”都是对的。对“今本”一百二十回的所谓高鹗所续部分,则一律斥为“恶札”,可以批出它几百个“不是”来,主张把它从八十回后“割去”,不许其“狗尾续貂”。因“脂本”接近于雪芹原稿,好象凡是雪芹的都是“好”的;凡是高鹗的都是“坏”的。自然,这样一来,包括“脂本”出现的那种“二美合一”、黛玉“泪尽夭亡”等等,都属于“好”的范围之列。俞平伯先生当年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
在五十年代里,我们批判了这种资产阶级的,又带有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的审美观点,尽管在方式方法上不无可议之处,但其主要倾向是正确的,起了积极作用的,它有助于推动大家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研究红学。然而,在批判过程中,没有把所谓“新红学家”所发现的“脂本”、“脂评”等新资料在红学研究中的积极作用,同他们由此所作的解说和推论的错误性质,明确地区别开来,则是很大的缺点。前面说过,“钗黛合一”、“二美合一”的命题,不但在“脂评”中出现,即在“脂本”的前八十回中也可以看出这样的迹象,可见不是俞平伯先生臆造的,而是确凿存在于作品所体现出来的作者艺术构思之中。俞平伯先生的错误,在于赞美“脂本”这种艺术构思,并据此责备“今本”不合于这种艺术构思。我们批判俞先生时,却把“脂本”本身应该负责的问题,全推到俞先生身上去。这不仅不公平,而且根本上无视了“脂本”、“脂评”的发现所证明的《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极为复杂的面貌和极为矛盾的性质。如何理解这个复杂、矛盾的现象,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学术研究领域内,那些最复杂、矛盾的地方,往往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正视这些现象,考察这些现象,往往有可能在一些最根本性质的问题上获得最大的突破,甚至有可能因而在一系列问题上取得连锁反应式的成果。反之,如把它一下批倒,也就会堵塞了我们前进的道路。
当然,在这篇文章中,不可能对上述种种问题作出全面的分析,但是上述有关资料引起了我们如下的想法:即接近曹雪芹原稿的“脂本”,如果实事求是地考察的话,就可以发现,它并不如论者所想象那样是处处优于“今本”的。它确有不少为“今本”所望尘莫及、大大逊色的地方。同时,也确有一些并不高明、甚至相当保守、落后的地方。撇开有如“钗、黛合一”,銻玉先死、宝钗后嫁,以“让路”方式解决“金玉姻缘”和“木石姻缘”的矛盾、冲突之类尚待作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不谈,单就性质较为单纯的部分来说,“脂本”第十六回中,秦钟临死时嘱咐宝玉“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并承认“以前自为高过世人”,今日“才知自误”了。“脂本”第六十九回中,尤三姐死后向二姐托梦,竟说是她们致贾珍、贾琏于“聚@(6)之行”,于“上天”所“不容”。前者是秦钟弥留时的最后留言,俗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决不能说这是“调侃之语”;后者是尤三姐在托梦时说出的,和可卿托梦一样,有着不同一般的意义。这和“太虚幻境”里警幻所嘱咐的“从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等语联系起来看,决不如论者所说均是“调侃语”。应该认为它确是反映了曹雪芹的某些思想观点的。这样,也就可以理解:“脂本”中将那贾府最高统治集团中的“老废物”----贾母写成那样“慈善宽厚”;将头脑冬烘、思想僵化而又狠毒凶残的贾政写成那样“端方正直”、“放诞风流”;将那一怒死金钏,再怒死晴雯、逐芳官、司棋的王夫人,说成“大善人”,还是什么“天真烂漫”的人……等等,也难以说这俱是“反语”,目的只在衬出这些人物的“伪善”;应该看到,这些写法在客观上起了如此的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这种观点和裕瑞的观点是一致的。这是他们之间出身相同、时代相近,因而,他们对这样出自同阶级的“长辈人物”,也就“久而不闻其臭”,保持了一定的“尊敬”,笔下也就不免曲意回护,予以赞美了。这样,我们不能不排除掉这样的一种偏见:即曹雪芹是如何如何的“叛逆”、“反封建”。如果我们冷静地想一想,就会觉得这原是很自然的,因为曹雪芹终究是那个时代的儿子,又出身在满族上层家庭,尽管随着家庭的受到打击流落下来,“贫居西郊”,过着“举家食粥酒常赊”⑴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接近了中、下层人士,从而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乃至很强烈的不满现实的情绪。但是,他的世界观不可能不受着那统治观念和阶级偏见的束缚,他的政治、道德观念和审美标准,也就不但和今天的我们不同,和当时的下层人民不同,即和当时的中、下层知识分子也是有很大区别的。裕瑞能敏感地觉察到《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绝非一色笔墨”,并认为贾母、贾政、王夫人“为前卷极称之人”,绝不是偶然的。与其说,这是出于裕瑞的艺术敏感,毋宁说是出于他的阶级敏感。脂砚的满口“贤宝卿”、“贤袭卿”的赞叹,王希濂的赞贾母的“仁厚诚实”、宝钗的“有德有才”、贾政虽“无才”却“有德”……等等,都是与此相同的。
由此可知,“脂本”和“脂评”里反映出来的避开钗、黛的思想、性格的对立和冲突,作出“钗黛合一”----“二美合一”的艺术构思,也正是曹雪芹的想法,只是脂砚在评语中道破了而已。而“今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续者出于“闲且惫矣”的进学之前的高鹗,甚至可能更“闲且惫矣”的其他中、下层知识分子之手,他们固然没有曹雪芹那样的“冰雪聪明”和足以“传神千秋”的“文笔”,但是,也没有他那出自上层家庭的保守思想、阶级偏见,和产生自高度封建文化教养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审美情趣,所以,他也就能依据前八十回原书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思想、性格发展的逻辑,续出了原作者囿于种种偏见而作不出来的结局:使黛死钗嫁置于同日同时,将宝、黛爱情的悲剧冲突达到了厊来构思中未曾有过的最高潮,在《红楼梦》这部作品的创造上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这样,也就不能不排除掉那“脂本”一定处处优于“今本”,雪芹也一定处处优于续作者的偏见。相反,从种种迹象中可以发现,在不少的地方,“脂本”显出更芜杂、零乱,更不成熟的性质,人物性格处理上的前后矛盾,使人想起它和《金瓶梅》里的情况有些相似。当然,也有更多地方高于“今本”、优于“今本”,为后来的续作者所不能望其项背的。因此,也就为我们勾勒出这样一个前景:即如果我们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排除偏见,解放思想,将有关红学的种种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考察,以现实主义美学标准来衡量,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分析,就有可能得出一系列不同的看法,把我们当前的红学研究工作提高一步。
注释:
⑴见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北方论丛》一九七九年第一期。
⑵见孔祥贤:《〈红楼梦〉的原作者是谁》,《北方论丛》一九七九年第五期。
⑴见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一文的注,《北方论丛》一九七九年第一期。
⑵见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北方论丛》一九七九年第一期。
⑶见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一文的注。
⑴见孔祥贤:《〈红楼梦〉的原作者是谁》,《北方论丛》一九八○年第四期。
⑵见李白:《与韩荆州书》。
⑶见阿·托尔斯泰:《致青年作家》,《阿·托尔斯泰论文学》第二六五页。
⑴有关“二美合一”,将另文说明。
⑴见《金瓶梅》第九十六回。
⑴见裕瑞:《枣窗闲笔》。
⑴裕瑞:《枣窗闲笔》。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石右加鬼
@②原字石右加(上田下左田右田)
@③原字讠右加皮
@(4)原字左脊右鸟
@(5)原字左令右鸟
@(6)原字上鹿下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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