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红楼梦》研究的功过是非,经过七十多年时光的洗刷,已经水落石出,看得较为明白了。他创造的新红学,将《红楼梦》研究人荒诞不经、穿凿附会的索隐猜谜法转移到科学考证的基础上,开辟了红学研究的新纪元。这是世所公认的。关于具体论点的得失,我们曾作《正确估计胡适的章回小说考证的价值》与《胡适红学研究评估三题》(分别刊于《徽州师专学报》1987年第一期与1989年第3、4期合刊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胡适晚年作的《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中提出“曹雪芹在乾隆甲戌年写定的稿本止有十六回”说,我们仅就这个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并进而探讨曹雪芹写定甲戌本原稿的真面目。
一
首先,胡适提出的“曹雪芹在乾隆甲戌写定的原稿”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残本十六回是“最古版本”----就目前所知而言----不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稿本不是在甲戌(1754)年写定的。它的年限致少要上推一至二年的壬申(1752)或癸酉(1753)才对。因为甲戌年是“重评”的,不是写定的。当然,这只是提法上的不准确,不妨害他的根本立论。
胡适证明“曹雪芹在乾隆重十九年甲戌写成的《红楼梦》初稿止十六回”的理由有两条:第一条是甲戌残本”第十七回到二十四回是甲戌本没有的,是后来补写的。”他举庚辰本(1760)秋月定稿本状态为证:(一)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霄》有二十七页之多,首叶题作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前面空叶上有的批语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二)、第十九回虽然另起一页,还没有回目,也没有标明“第十九回”。(三)、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没有写完;只写到迎春、探春的灯谜就没有了,下有一叶白纸,上面写着:“暂记宝钗制谜云……”并有脂批“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一这三项资料只能证明:直到庚辰定本时,《红楼梦》尚处于没有最后定稿的状态,而不能证明“甲戌本原缺的十七回到第二十四回是甲戌以后才写的”。⑴未定稿状态与未曾写出稿是两回事。我们不应把一篇没有写定的原稿与还没有动手写的腹稿混为一谈。所以上列证据只能证明:直到庚辰定本时,曹雪芹还在补充、删改他的稿本,而无法证明他还没有写成十七回到二十四回的原稿。所以,这项理由是没有说服力的。
胡适证明的第二条理由是:(一)、第九回写贾氏家塾里胡闹的情形,是八十回里很潦草的一回。(二)、第十回与第十一回写秦可卿病重不能活过春分。(三)、第十回写秦可卿病危时已是冬至,暗示后事已预备好。(四)、十二回插上贾天瑞“风月鉴”的故事。(五)、十三回秦氏突然死亡,与前文不合。针对这几个情况,胡适认为“前面的四回是后来补加进去的,所以其中有讲不通的重要冲突”。
在这里,胡适作了下列推论:一是原稿里对于秦可卿的“种种罪过”抱“很严厉的谴责态度”,如写宝玉在她房中睡觉、焦大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回目标作“淫丧天香楼”。这是在删去天香楼情节后,才补写秦氏病危的情况。二是第八回写贾代儒“乃当代之老儒”,是“何等郑重的描写”!再看第十三回凤姐儿梦里秦氏说贾氏家塾,又是何等郑重的想法!何以第九回写贾氏家塾竟是那样儿戏,那样潦草呢?“而那位”当代之老儒”和他的长孙“又是那样不堪呢?”因此,胡适断定:“这四回内容和第十三回中种种冲突,来证明第九回到第十二回“是甲戌本初稿没有的,是后来补写的。”
应该说明,胡适提出这四回与十三回的“种种冲突”,在作劓?里确是存在的。胡适提出“《风月宝釜》是曹雪芹写的一本短篇旧稿,有他弟弟棠村作序;那本旧稿可能是一种小型的《红楼梦》;其中可能有‘正照风月鉴’一类的戒淫劝善的故事,故可以说是一本幼稚的《石头记》。”这个见解胜出那些挖空心思在《风月宝鉴》旧稿上寻找另一个作者的想法。可以想见,当曹雪芹要将那部《风月宝鉴》的“旧稿”纳入《红楼梦》“新稿”时,势必出现种种冲突。同时,雪芹既听命删去“天香楼”情节,自必须改变对秦氏的看法,在前后回中作出相应的补充和改写。因此,在最终定稿前出现一些矛盾冲突或错乱缺漏的地方也是在所难免的。胡适的这个分析是正确的、有见地的。但是,有关种种同样只能证明《石头记》原稿复杂矛盾现象及其透露的作品构思的某些信息,而不能证明九至十二回是甲戌稿本所没有的。理由很简单:即使这四回确是后来补写的,如胡适估计那样,又怎能断定这种“补写”一定出现在甲戌稿本而不是更早的稿本之上呢?甲戌稿本是已经脂砚斋“重评”----庚辰本已“四阅评过”----既然是“重评”最少也得上推一、二年方是“初评”稿,甚至更以前的原稿----这种可能性更大----而不是这个“重评”稿,不能据此而推定甲戌“重评”稿止有十六回。
二
胡适的考证红学与索隐红学相比固有质的不同,是个长足进步,但他这种考证方法有它的局限,那就是往往主观、片面地相信自己所作的“大胆假定”,找到几条有关的资料,就轻率地作出论断,对整个命题缺乏系统的、多维的宏观上的把握。
《甲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明标出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连同《凡例》中“书中所记何事,又何因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至第一回“谁解其中味”诗为止,是一篇作者自叙创作动机、目的及创作过程的《序文》。任何作家,很难想象会在原稿还没有写,或止写出六分之一、七分之一一以一百十回计一的时候,就洋洋洒洒地写起自述创作甘苦,总结创作经验的《序文》来。记忆力最好、打得腹稿最详细的作家,面临百回,只写出一小部分,大部尚在模糊状态时,也不会不写下去就来“酝删五次”。退一步说,纵使曹雪芹在作品写出十六回时就先将《序文》写好了,那这十六回也会一回接着一回地写,如甲戌本是自第一回到第十六回,中间不间隔,倒还有些可能性。很难想象他写几回如第一回至八回,不从第九回写起,却写十三回到十七回;间隔六、七回,再写廿五回到廿八回。这是不可能的,谁也不会这么做的,违反了人情物理之常。
其次,从脂评提示的情节来看。甲戌本是脂评最多的一个版本。脂砚评语中所提及的情节,自是据所评的本子作出来的。从甲戌本评语来看,就会看出这个版本的大致面目。例如:(一)、第三回王夫人说宝玉是“混世魔王”时,有侧批云:“与绛洞花王对看”。所谓“对看”者,是“对照着看”的意思。据庚辰本第三十七回“海棠诗社”取笔名时,李纨对宝玉说:“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好。”这说明脂砚叫读者“对看”的就在这里。足见甲戌本原稿上已有《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这一回书。(二)、第二十六回写宝玉信步走到潇湘馆“足见凤尾森森、龙吟细细”处,有批语云:“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足见这八个字也是已写成的文字,评者已见到,叫读者“对看”的。(三)、又如同回写到红玉与佳蕙一段对话时,有笔批云:“《猴神庙》回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及?叹!”(四)、第二十六回写宝玉拾到金麒麟及湘云、冯紫英一段,有总批云:“惜《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五)、第八回写袭人摘下宝玉的通灵玉“用自己手帕包好,塞在褥下”处,有批语云:“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回伏笔。”(六)、第二十五回写和尚用通灵玉给宝玉、凤姐治病一段上面,有眉批云:“恨不见《撒手悬崖》文字为恨。”(七)、第八回写宝玉醉后掷杯撵李嬷嬷”一段,上有眉批云:“按《警幻情榜》,宝玉系‘情不情’。”(八)、第十六回写因金哥夫妇事,凤姐得贿银三千两,“便恣意的作为起来”,有批语云:“一段收拾阿凤心机胆量……后文不必细按其事,则知其平生之作为,回首时无怪其惨痛之态……”
在这里,《猴神庙》回、《若兰射圃》回、《误窃》回、《撒手悬崖》回、《警幻情榜》回----庚辰本脂评还提及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及《花袭人有始有终》等回目及宝玉“寒冬烟酸齑,雪夜围破毡”的文字----抛开其它脂本评语不说,单以甲戌本脂评提到的回目来看,不管是否“迷失”,或评者是否看,到作者的原稿中已写成文字,则是无可怀疑的。这是因为在《红楼梦》的创作中,“分出章回”是在最后阶段进行的,如甲戌本第十八、十九回尚未分回即为一例。大约是雪芹先将平时积蓄的生活素材一气写出来,然后再回头分出章回、制成目录。其他脂评中预示后半部情节的,如惜春为尼----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到惜春处,见她和水月庵姑子智能儿一起玩笑处,有眉批云:“闲闲之笔,却将后半部线索牵动。“又如刘老老二进、三进大观围及凤姐巧姐后事----第六回有总批云:“此回借刘妪,却是写阿凤正传,且伏二进、三进及巧姐之归着。”同回写刘老老“未曾启齿,就已脸红”处,有眉批云:“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作者并非泛写”等等。这些脂批暗示的情节,在庚辰、已癸、戚本中更多,几乎足以勾勒出“后之三十回”的轮廓。红学家在这个方面做了大量的梳理、钩沉的探佚工作,写出了很多的论文、专著,并有人据以作为重新改写《红楼梦》后半部及电视剧新结局的依据。这为我们理解曹雪芹的创作目的、动机与艺术构思提供了必要的线路,让我们能大致估量到原稿的真实面目。远在海外的胡适可能接触不多,不过单从甲戌本的脂批看来,也几乎可以约略地窥探出《红楼梦》的原来结构与后之三十回佚文的某些脉络。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也作了这方面的考证。这些资料证明了曹雪芹在写定甲戌稿本,甚至在更早时期的稿本中就已基本上写出了较为完整的《红楼梦》稿本,虽然还不是最后的定稿,中间尚有不少缺损、错乱等尚须改正、补写的地方,但已是自开卷到结尾的整体较为完整的稿本。据庚辰本----这是脂砚斋“四阅评过”的本子----第七十四回前有墨笔记云:“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这在一七五年丙子,是甲戌的第三年。这年就已“对清”七十五回,即使八十回后都已“迷失无稿”,甲戌本也不可能“止十六回”。
三
在这样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甲戌本曹雪芹写定稿的真实面目,及其创作过程与版本流传的情况。
过去,包括笔者在内的读者,大都认为《红楼梦》佚失的后数十回是曹雪芹没有写出来,至多只写出些零星的散稿。实则并非如此。在明义的《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中,就可以看到那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的一些信息:如“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即沉痼续红丝”----黛玉夭亡----“莊问金缘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金玉成空,宝钗亦早卒——“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也枉然”——宝玉撒手悬崖,落发为僧----“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不消瘦骨嶙峋”----树倒猴散,贾府子孙流落……等等。足见明义看到的那部《红楼梦》不但有前八十回的情节,而且有脂评所提及的后数十回的情节,是部比较完整的《红楼梦》。据目前发现的资料,明义是得窥《红楼梦》全豹的唯一读者。明义姓富察氏,号我斋,满州镶黄旗,都统傅清的儿子,明仁的弟弟。据吴恩裕先生考证:他大约生于1749年乾隆五年左右。曹雪芹逝世时,他大约是二十三岁左右。他的时代及交游范围,和曹雪芹在世时接触的范围是有些关系的。所谓“出”,应该是“曹雪芹拿‘出’书来给他看的意思”。⑴吴恩裕先生推定“这二十首诗写于乾隆二十三、二十四年”。他认为“明义所看到的《红楼梦》很可能是他自己的一个抄本”⑵,那时曹雪芹还在世上,有可能拿出自己所撰《红楼梦》稿本给他看的。值得注意的是明义看到的稿本题名是《红楼梦》,不是《石头记》----永忠的《因墨香得〈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诗中所见的稿本也题名《红楼梦》----这就说明并非什么《石头记》题有“石不能言”的“政治意义”,被程伟元、高鹗所纂改“破坏”。这是红学界一大公案,不在这里赘言。实际上甲戌本《凡例》说得很清楚:《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并列《风月宝釜》、《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等异名,那是它的分名。这就足以证明甲戌本《红楼梦》稿本,就全书而言是基本上写成了的,虽然还有缺漏、破损、错乱的地方,那是须不断酝酿、修补和提高的过程。脂评所说的“书未成,而芹逝矣”,就是指这道最后加工的程序没有完成,也就意味着没有“竣工”的意思。它的故事轮廓、人物活动已大致写就了。
至于《红楼梦》的各种抄本,据目前发现的,何以大都只有八十回、七十八回,胡适收藏的甲戌本还止十六回呢?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须注意庚辰本丁亥为畸笏叟批的一段话:“茜雪至《猴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⑶这个“借阅者迷失”,历来论者都推论是“后部忌讳太多”,而“不敢拿出来”上面去。红学家邓遂夫在《〈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原作是怎样迷失的》文中作了这样的推断:他认为“五、六稿”不是“五、六回”。依照各种脂评本,大多分为数函、数卷、数册。如戚序本(包括张正宁本)的书页中缝所标“某卷某回”的编码来看,与己癸、庚辰二本一样,是以十回为一卷,同时又统统四回装订一册。戚本八十回,就装订成二十册。⑷参照周汝昌先生的发现:“凡有短缺,皆为四回或四回的倍数”,⑸正说明原来装订情况同于戚本,即四回为一册,因而才“每失一册,必失缺四回。”⑴甲戌本存的回目,也统统是四回或四回的倍数,说明它现存十六回,正是幸存了过去的四册。”⑵
《红楼梦》原稿究竟是多少回,依脂批来如:第二回戚本有一回前批语说:“以百回之丈书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世态人情,尽盘旋于其间,而一丝不乱,非具龙象力者,其孰能此?”“庚辰本第二十五回有署“壬午孟为雨窗”的眉批云:“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第二十一回庚辰本道有批语云:“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第四十二回庚辰本有批语云:“……全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一在上引批语中,批者看到,或者所知的《红楼梦》稿本是“百回之大书”、“全部百回”。依照这个说法,应是一百回整。《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榜》、《金瓶梅》等小说均是百回。曹雪芹作《红楼梦》也预备写一部“百回大书”是很可能的。但依后三十回“及写到第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二有余”的评语来看:八十回加三十回是一百一十回;三十八回的“三分之二有余”,也是一百一十回左右。大约是曹雪芹先想写一百回,但写下去超出了原来的预想:百回大书,已容纳不下他要写的内容,扩充为一百一十回。周汝昌说:曹雪芹作《红楼梦》预计是一百零八回。照邓遂夫的说法,“借阅迷失”的“五、六稿”,就是五、六册,依装订的四回为一册,恰恰是一百零四回,或一百零八回。⑶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有其巧合的地方。
上述可知,曹雪芹的甲戌本依据的稿本,已包括后半部的主要情节,连最后一回《警幻情榜》也已写了出来。传说中的佚本,如(一)、“旧时真本”中写“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⑷(二)、旧本红楼梦”写“薛宝钗嫁后,以产后病死;史湘云出嫁而寡,后与宝玉结婚;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框子中。”⑸(三)、“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真本”写宝玉四“狴犴”、“小红探监”并与“贾芸结婚”、宝钗“难产而卒”、宝玉“与史湘云结婚”、探春“远嫁”、妙玉“流落风尘”、凤姐“休弃”,且是一百十一回。⑹(四)、端方《红楼梦手抄本》八十回后黛死钗嫁、钗难产亡、宝玉与湘云结婚等情节与前三种抄本相同,还有蒋玉函“已脱籍、拥巨资,在城外设质库,宝玉屡往称贷,旋不满,欲使街兵往哄,为袭人所斥而罢”,又“一曰天雪,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强与欢乐。适九门提督经其地,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盖北靖王也,骇问颠末,慨然念旧,赒赠有加,越日选入銮仪卫充云麾使,潦倒以终”。⑺等等。这几项传闻中的“真本”、“旧抄”等抄本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和程、高百廿回本的情节截然不同,而和脂评予示的百十回的情节倒有不少契合的地方。不能排斥这样的可能:这就是曹雪芹写成的原稿或其流传的抄本。在咱们这个小说戏曲无不“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的“世俗的也、乐天的也”⑻的文化大系统中,出现一部“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的《红楼梦》这样“悲剧中之悲剧”,⑼已是骇世惊俗、难能可贵了。程高续书让黛玉死去保持个悲剧结局,已是“老鸹窝里出凤凰”(俞平伯语)。还加上个“承天恩”、“沐世泽”的“小团圆”尾巴。那时代除了曹雪芹还有第二个具有如此“痛绝了那个时代”(蒋和森语)的悲剧意识的作家吗?这是难以想象的。这种体现了最彻底的毁灭----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悲剧结局与程、高续书的“小团圆”的结局,二者之间的优劣得失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作出简单化的肯定与否定都是不适当的。但是,可以断定的是:这是两条不同的思想线路和两种不同的审美情趣、生活阅历与艺术追求,绝不可能出于同一个作家的手笔。----曹雪芹在乾隆甲戌前一至二年许写定的《红楼梦》稿本,可能就是这样的面目,或者说这才是曹雪芹心目中的“红楼一梦”。
这就可以理解:《红楼梦》这样一部百十回大书,人物数百、头绪万千、前后呼应、伏脉千里。作者只有经过周密的思考,反复推敲写出提纲、略列回犛,方能执笔在手“一字一滴泪,一字一滴血”地写下去。所谓“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者,即写成全书后的一种前后比较、反复推敲、删繁补漏的定稿过程。只有在这个全文写就的基础上,才会在《序言》中用肯定语气说“披阅十载,酝删五次。”所以,曹雪芹写定的甲戌本底稿,是一部基本上完成了的稿本。它可能是八十回,或七十八回,因为五、六稿----依五、六册,每册四回装订计----迷失,正好二十四回至二十八左右,合计为百十回。用戌本的十六回的弥足珍贵之处,就是我们所知的唯一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真面目的本子,它是经历两个世纪的无数“焚”、“禁”的劫难中幸存下来的四册,恰好十六回。胡适的发现,确是破天荒的发现。他的公诸于世令当代和后代的红学专门家感谢不尽。不过,“吾爱吾师,但我更爱真理。”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具体地分析具体的问题。胡适所作“甲戌本止十六回”的论断,并非如有人所说是“这个见解是独创,也颇有一定的说服力”(1989年第3期《汕头大学学报》第60页。)
我们认为恰恰相反:它是轻率的、站不住脚的。胡适留给我们很多宝贵的东西,在红学研究上也是功绩显赫,令人敬佩。过去在左的思潮下,对他一概抹杀固然是极其错误的,但反过来又一律肯定或大予赞颂,同样是不对的。“明命”与“乱命”,古人也分别对待。那么,对胡适的具体论断的是与非,也应作出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注释:
⑴《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篇·跋乾隆重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下未注出者均同,重点引者加。上海古籍出版社。
⑴⑵吴恩裕:《曹雪芹丛考》第204-206页、第243页。
⑶庚辰本第四三九-四四四页。
⑷邓遂夫《红学论稿》第208、209页,重庆出版社。
⑸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增订本)。
⑴⑵⑶邓遂夫:《红学论稿》第210页。
⑷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
⑸启功《记传闻之红楼梦旧本事》。
⑹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937-938页。
⑺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939页。
⑻⑼王国维《红楼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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