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绛洞花王
----贾宝玉形象的构想初探


宝玉,圣之情者也!
----徐瀛


从“潇湘妃子”别号说起

  《红楼梦》里有个令人费解的地方,即未出闺阁的林黛玉,却有着一个和她的少女身份不相称的别号:“潇湘妃子”。

  寄人篱下的林黛玉抱着“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人耻笑了去”的想法,对别人说的话非常留心,如有丝毫触犯自己尊严,特别是涉及男女关系的地方,她绝不容忍,很快作出反应的。例如凤姐和她开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儿?”她就“涨红了脸”,骂凤姐“贫嘴贱舌的讨人厌”,气得“起身就走”(二十五回);宝玉和她拌嘴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时,她“一闻此言,登时把脸放下来”,(三十回)宝玉借用《西厢记》词句向她调情时,她“登时急了,撂下脸来”,嚷道“我要告诉舅舅、舅母去!”(二十六回)即使最贴心的紫鹃替她的终身大事担忧,劝她“拿主意要紧”时,她也要说:“我明日必回老太太,退你回去,我不敢要你了。”(五十七回)宝钗指出她不该在筵席上说出和《牡丹亭》、《西厢记》有关的酒令时,她“羞得满面通红,满口央告”,一再表示:“再不说了。”(四十九回)……这些,都说明了这个出身封建贵族家庭的“主子姑娘”相当牢固地存在着谈爱情就有失体面的传统观念,时刻警惕地守卫着这道礼教规定的防线,生怕陷入那贾母所说的“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可怕、可羞的境地中去。

  可是,当探春将“潇湘妃子”这个别号奉赠给她,并用“娥皇女英洒泪竹上成斑”作比,“大家听说,拍手称妙”时,她却一反故常,不但不抗议,反而“低了头,也不言语”,并且在以后历届诗社作诗时,都自己署上“潇湘妃子”这个别号。

  《礼记》云:“妃者,匹也”,“天子之妃曰后”,“次于后者曰妃”;多才博学的林黛玉不会连这个意思也不懂。如果说“妃子”是一种美称,所以她能接受的话,那么,当宝玉将宝钗比作“杨妃”时,这个涵养工夫达到炉火纯青地步的宝姑娘,却顿反常态地“不由的大怒”,“冷笑了两声”,并反唇相讥,把宝玉比作“杨国忠”,还借着丫环靓儿寻扇的缘由,来个“机带双敲”,咄咄逼人,一点也不温柔敦厚。如果说,杨妃是“乱国”之“妃”,有着贬义的意味,所以宝钗不能接受的话,那么,在《寿怡红群芳开夜筵》回中,探春掣了根写着“瑶池仙品”和“日边红杏倚云栽”句的诗签,大家说她将来“也是王妃”----这完全是褒义的性质。----的时候,那个向来豪爽的探春也立刻“红了脸”,说这是“混帐话”,将签“撂在桌子上”,强死强活地闹着不肯饮酒。

  由此可见:无论“贬义”也好,“褒义”也好,在身出封建贵族家庭的“主子姑娘”看来,只要一涉及这个“妃”字,就触犯了禁忌。那末平时心眼最细的林妹妹对“潇湘妃子”这个别号为什么却安之若素、不以为怪,别人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当的地方呢?应该说,这中间是有些蹊跷的。

  这也不能不使读者产生这样的联想:如果称林黛玉为相当于“娥皇女英”的“潇湘妃子”的话,那么,谁是那相对而言的“帝舜”呢?----难道别号“绛洞花主”的贾宝玉,竟是这个和“妃”相对而言的“帝”或“王”吗?

  在流行的《红楼梦》本子上,均作“绛洞花主”,但在经学者考定:在所发现的脂本系统的抄本中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庚辰本,它的第三十七回海棠结社中,却是这样写的:

  李纨道:“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就好。”

  这可以说明:曹雪芹的原著是“绛洞花王”“绛洞花主”。是后人避讳而改的。这样的例子在《红楼梦》中是有的,如庚辰本第一回里的“成则王侯败则贼”句,从己卯本后都将“王侯”的“王”字改成“公”字,俞平伯的八十回根本三八五页。校作“王”字,是很有道理的。


要将宝玉塑造成一个“王”

  仔细观察,我们又不能不发现这样一个奇异的现象:即在《红楼梦》里有关贾宝玉形象的描写上,曹雪芹使用了一种很不寻常的手法和词语:一开头,用“补天说”作一冒,目的在说明作品的主人公----贾宝玉的来历非凡,不是寻常之辈。当冷子兴说宝玉“将来是色鬼”时,贾雨村“罕然厉色”地说出“若非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参道悟玄之力者不可知道”的一大篇“重大”的话,还是把宝玉比作历史上的许由、陶潜、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一流人物。宝玉出场时,又作了两首似褒似贬的《西江月》赞词,其中有这样一联:

  天下无能第一,
  古今不肖无双。

  这里所说的“天下”、“古今”、“第一”、“无双”的字样,和贾雨村的评价及“补天说”、“还泪说”等等,都透露出作者在创造贾宝玉形象的构想中有些极不寻常的想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里特别描写了一片“虚无缥缈中”的“太虚幻境”,在那片“飞尘罕到”、“人迹难逢”的仙境里,出现了一个仙@①飘飘的警幻仙姑。 和宝玉出场时有两首《西江月》词一样,这里也有一篇《赋》。甲戌本脂砚批道:

  按此书凡例,本无赞赋闲文,前者宝玉二词,今复见此一赋,何也?盖此二人乃通部大纲,不得不用此套,前词是作者别有深意,故见其妙;此赋则不见长,然亦不可无者也!

  “此二人”----宝玉和警幻----为什么是“通部之大纲”?而《西江月》词的“别有深意”又何在?深知拟书底蕴的脂砚有意指出了这两个有关键性的问题。

  我们知道,《红楼梦》里有一个洋溢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女儿国”,同时还隐隐约约、似有若无地存在着一片“太虚幻境”。如果说大观园这个“少女的天堂”是太虚幻境的人间投影的话,那么,太虚幻境就是大观园女儿国的理想的升华。大观园的主人是贾宝玉,他是那片世界的“绛洞花主”或“绛洞花王”;太虚幻境里的主人是警幻仙姑,她是那片“司人间之风情月债”的幻境之“主”或“王”。----一在人间,一在天上,二者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构成全书的纲领,所以说“此二人乃通部之大纲”。因此,只有警幻才能懂得宝玉,有权利解释宝玉。她对宝玉的“意淫”的分析和对他所作的“天下古今第一淫人”的评价,正是继《西江月》二词对宝玉所作的赞美之后的一次准确而全面的诠解。也就是对前者的“别有深意”的阐明。作者生怕读者看不懂《西江月》词里的“别有深意”似的,警幻所作的评价中再一次使用了“天下”、“古今”、“第一”等语言形容贾宝玉这个人物,目的在引起读者对前词中所作的“天下”、“古今”、“第一”、“无双”等词语的重视和深思。请问:“第一”是何人?“无双”又是何意?----什么是“天下”、“古今”的“第一”和“无双”呢?这不是耐人寻味吗?

  显然,作者用极度赞美之词称许贾宝玉,而且这不是一般的赞美,而是一种异乎寻常的,简直可以说是出了格的赞美。同时,在那篇赞警幻的《赋》里,作者又有意地借用了曹子建《洛神赋》的很多地方,这是“作者有意使人联想到曹子建梦宓妃事。”(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如果我们将它和描写秦氏房中的“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赵飞燕立着舞的金盘”、“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及开卷时将宝玉比作“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以及回目中的《杨妃戏彩蝶》对《飞燕泣残红》,乃至王夫人称宝玉为“混世魔王”、鸳鸯称宝玉为“宝天王”、“宝皇帝”,刘姥姥称“大观园”为“天皇宝殿”,对它磕头……等等联系起来看,这一系列特殊用语所构成的“语义”层发出了一种频率相同的信息:让读者不能不产生这样一个疑问:雪芹如此一再反复地运用宫廷的“王”和“妃”这样词语形容宝玉及其有关的人和事的目的和动机究竟是什么?----在这样“疑问”的启示下,如果再来观察和黛玉的“潇湘妃子”相对的“绛洞花王”的别号,就不能不使我们产生这样一个猜想:即雪芹这种欲言而又止,将吐而又藏的态度,显示出他有一种重要的话要向读者说而又不敢说,故用特殊的语言,以闪烁其词的方式向读者暗示:在艺术的设想和构思上,他要将宝玉创造成一个“王”----一个号称“天皇宝殿”的“大观园”里的“王”。

  贾宝玉一落胞胎、嘴里含着上面有许多字迹的“通灵宝玉”,孙渠甫在《石头记微言》里说它是“传国之玺”,“通灵宝玉”即是“皇帝之宝”四字,反面“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八字,即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据《三国志》裴松之引《吴书》载:

  汉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方园四寸,上绞交五龙。

  通过这些蛛丝蚂迹,不能认为孙渠甫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如果把这一说法和其他一系列类似情节和用语联系起来,不能认为曹雪芹没有把宝玉塑造成“王”的动机。

  宝玉是大观园里的“花王” ^“王”字有不同的含义,它可以是为“帝”作“王”的“王”,所谓“有天下曰王”;也称那些最高、最好的东西或人物为“王”,牡丹为色中之“王”,兰草为杳中之“王”,莎士比亚为戏剧之“王”,托尔斯泰为小说之“王”,乃至“歌王”、“球王”、“棋王”等等。这样的“王”,不是靠能祸、福人的权势和“一怒而伏尸千里”的威风令人慑伏称臣,而是在某一个方面具有特殊的才能和独到的造诣令人衷心悦服,承认其确为这个方面之“最”。这是一种无冕之“王”。孔子,就被称为“天下第一人”“亘古第一人”的“素王”。据《家语》载:“齐太史子舆见孔子,退曰:‘天将欲素王之乎’言无位而空王之也。”孔子凭一个平民身份而成历代崇拜的“素王”不是靠“权力”,而是靠“德行”----自然是封建主义的德行,----取得的。《红楼梦》的作者也要把贾宝玉塑造成一个“王”,一个“多情”的“花王”。

  何其芳同志在《论〈红楼梦〉》文中分析贾宝玉形象时,说:

  人们叫那种为许多女孩子所喜欢,而且他也多情地喜欢许多女孩子的人为贾宝玉。……这正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点在发生作用。”

  这种说法触及到了贾宝玉形象的实质。在作品中,作者确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渲染贾宝玉的这个“多情”的特点;如写他生下来“抓周”时,就“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玩弄”,父亲贾政认为他是“酒色之徒,因此不甚爱惜”;写他“最喜在内帏厮混”;“暴虐顽劣,种种异常”,可只要“见了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竟变了一个样子”;他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还认为“天地灵秀之气”只“钟于女子”,男子是“可有可无”的“须眉浊物”,只会“沾辱世界”……。可以说,和女孩子打交道,是宝玉一生中的最主要的“行状”。他对一切清净洁白的女儿,不分亲疏远近,不劈贵贱高低,都一味地以自己的“痴情”去体贴、关心、帮助她们,他也以自己能够和她们接近,在她们面前尽点心,替她们做点事情,作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如平儿遭贾琏、凤姐辱打,他能伏侍她“理妆”,就“喜出望外”;香菱把石榴裙弄污,怕回去讨骂,他拿袭人的新裙替她换了,也觉得“欢喜异常”。这样事例很多。可是宝玉和那些“皮肤滥淫之蠢物”不同,他对这些女孩子并没有存任何不洁的念头,他只是无私地爱着她们,连那“花月不足喻其色”的晴雯和他同睡一房也竟无占染,确如二知道人所说:他“必务求兴女子之利,除女子之害。利女子乎即为,不利女子乎即止”。这就实至而名归,“能获得众女子之心”。(知道人:《红楼梦说梦》。)在大观园里,宝玉受着所有女儿的爱戴。紫鹃把他比作一个“万两黄金”也“难求”的“知心”;“槛外人”妙玉,也暗暗记着他的生日,特写“不僧不俗”的帖子“遥叩芳辰”……。这些,正说明了她们都把宝玉当成了最好的“闺阁良友”,最懂得女子的“心”,也获得了女子“心”的一个人。

  在那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法制度长达数千年的严酷统治下,什么“授受不亲”啦,什么“男女不杂坐”,“嫂叔不通问”啦,(《曲礼》)什么“七年(即七岁)不同席、不共食”,“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内则》)啦……等等,男女之间处于一种非常紧张的状态。在这样的统治下,男人只是把女人看成泄欲的对象、戏弄的玩物,“今儿朝东,明儿朝西,娶个天仙来,也不得三夜、五夜,”这样的男人都是“皮肤滥淫之蠢物”,在这样的社会里,象贾宝玉这样懂得女人的心,对女人如此尊重而又体贴入微的男子,确是绝无仅有难能可贵的。他确是“开辟鸿蒙”以来的唯一“情种”,是曹雪芹制造出来的,“古今少有”、“天下无双”的“第一人”。请问:自从盘古到于今,有象贾宝玉这样以赢得女人的“眼泪”为自己终身事业的人吗?没有!有象贾宝玉这样能获得众女子之心的人吗?也没有!所以,“多情”是贾宝玉这个形象的基本内核。不错,他还有反对八股时文,厌恶仕途经济,不分名份等级……等等其它方面的特点,但它们和“多情”这个最突出的特点相较,不能不退居到次要的位置上去。贾宝玉的“多情”不是一般人存有不洁念头的“滥情”,它有着少见的、独特的性质,所以很难被人理解。粗心的读者看不出这个特点,用传统的男女间的爱情来解释它,也就产生了“爱得太滥”,“溥而不专”的责备;细心的读者知之而不能言,也只好“存疑”而已。只有曹雪芹的好友脂砚说出了宝玉的这个独特性,他说:“听其囫囵不解之语,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古今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不贤,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不知“何等脱胎,何等骨肉”。(脂庚本第十九回评注)这许多“说不得”,一句话,就是说明了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第一”、“无双”的独特性质。

  我们如果仅从宝黛二人的悲剧的角度来看,是不能理解贾宝玉的。若从宝玉形象的这一独特性质来看,就不难理解了。林黛玉确是宝玉的思想知己,在宝玉的心中占着特殊的地位,但却不是唯一的地位。他对少女不抱淫思邪念,对一切美丽、聪明的少女,都无私、无我地“昵而敬之”----把自己的“心”分给了众女子----只给予,不取偿的----而不是单独的给了某一个人。“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在繁华丰厚中,他早已感受到那“遍被华林”的“悲凉之雾”,因为他既已“多情”地将“爱”分给了大观园中所有美丽,聪明的女子,那么每一个女子的不幸,也就成了他自己的不幸,他的感应神经也就和每一个女子息息相通,----每一个女子的悲剧,也就成了他自己的悲剧。可以说,他这种无私、无我性质的“多情”,不但非张君瑞、柳梦梅所可比拟,即罗蜜欧、维特,乃至中外文学画廊中的任何“多情”男子也不可望其项背的。因为,这些“多情”男子都是以自己毕生的努力,乃至生命去求得某一个女子的爱情,是世俗的,物质的,利己的,贾宝玉却是将毕生努力,乃至生命孤注一掷地押在赢得所有女子的“眼泪”----所有女子的“心”上面,这是精神的,利他的,超肉欲的。在这方面,宝玉确是“无双”、“第一”的,他因这种“多情”而造成的大苦恼、大悲剧,也是“无双”、“第一”的。

  我们知道,资本是带着火和剑走上历史舞台的,它的“每一个毛孔里都渗透着血和污物”。《红楼梦》里王熙凤那种不信阴司地狱报应、赤裸裸地追求金钱和物欲的人物,倒有象那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市民阶级”的“新人”,贾宝玉这种超功利的、无私、无我式的“多情”,却完全不象。“多余的人”大都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个人主义者,他们以女性为玩物----以猎取她们的爱情为游戏,如毕巧林、唐璜等,均是如此。贾宝玉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而是以“众女子”为中心。他不是自私的个人主义者,而是个无私的利他主义者。如果说“多余的人”的“苦恼”和贾宝玉的“苦恼”有些相似的话,那么,前者的“苦恼”以自我为中心故自觉人生无意义和生活无目的,后者以“众女子”为中心,就以她们的苦恼为苦恼,以她们的不幸为不幸。----他不是自觉生活无意义、无目的,而是以追求一种霁月常逢、彩云不散,一切美丽、聪明的女人均能青春永驻,韵华长留,而且均能得到自由幸福的、理想为目的。虽然这个理想是虚幻的、不可能实现的,却是纯真的、美好的,只有当这个理想不可实现,他才感到“过一天算一天”,他和“多余的人”是不同的。贾宝玉的这个“情”是如此奇特而又荒诞,如此虚幻而又纯真,看来虽是囫囵不解,如稚子的胡言,梦中的呓语,然而其间却有着闪光的东西,那就是它包含着人类对美好理想的憧憬和自由生活的追求----他第一次将女子提到和男子平等,甚至矫往过正地胜过男子的地位。因而,宝玉这个“情”在那离奇不经中迸发出夺目的光华----显示出引导人们向前、向上的精神力量。

  涂瀛在《读花人论赞》中称它为“天地古今男女之至情”,他说,惟圣人为能尽性,惟宝玉为能尽情”。他居然把“宝玉”和“圣人”等同起来,作出了大胆的结论:“宝玉圣之情者也!”虽然,他说得比较抽象,却把它提到了当时不能再高的地步。这也就在无意中和作品里显出的那种要把宝玉塑造成一个少女心目中的“无位而空王之”的“花王”的迹象暗合起来。

  因此,我们可以作出这样一个不成熟的猜想:即曹雪芹要将宝玉塑造成一个“王”,但不是一般的那些“后宫三千、伏地求欢宠”的“王”,而是以一股痴情去体贴一切女子,欲“补”那“情天之缺”的“王”,不是那些“一怒而伏尸百万”的“王”,而是象孔子那样的“无位而空王之”的“王”。这也就是说,曹雪芹创造贾宝玉形象的根本目的和动机就是要创造一个和孔子这“亘古第一人”相似的“今古未有之一人”。孔子在“德”的领域内达到了峰顶,成为“万世师表”,并以“德”获得人们的“心”,成为历代景仰的“素王”;宝玉则在“情”的范畴内达到极境,成为“开辟鸿蒙”来少见的“情种”,并以“情”获得少女的“心”,成为她们心中倾慕的“花王”。应该说,曹雪芹将贾宝玉形象极力美化、抬高,把他升到了相当于“王”----可以同“亘古一人”的素王相媲美的“花王”,其目的正是为了突出全书的一个“情”字。突出这个“情”字,在当时来说,实质上就是以这个“情”来抗击那鼓吹禁欲主义的程朱理学的“理”。所以,他开宗明义地宣称“大旨谈情”,写的是被禁锢的“闺友闺情”,要“发泄”那被扼杀的“儿女真情”,他创造了贾宝玉这个“千古情人”的典型,在他的身上,概括了那缠绵不尽的“天地古今男女之痴情”。这个“情”,和王夫之所说的“人欲之大同”,“人欲之大公”(《诗广传·陈风》),戴震所说的“人之同欲”、“心之同然”、“以情洁情”(《孟子字义疏证·权》)是一致的。贾宝玉形象的思想意义,实质上就是将进步思想家所倡言的“情”具体化、典型化、使它达到了升华的境地,同时,并加进了前所未有的内容,提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高度。不管曹雪芹主观上的想法如何,客观上已在孔子这“亘古一人”以外树立起另一个“第一”,“无双”的“今古未有之一人”的形象。这就产生了“其力如巨涛,直薄旧社会之柱石”的力量,后来发生的所谓以“红学”代“经学”之说,可以说明它的冲击力之大和影响之深。故脂砚说:“岂仅谈情而已!”


大胆的设想 奇特的构思

  显然,创造贾宝玉形象的这种设想和构思是大胆的、奇特的、危险的。所以,曹雪芹在卷首说明:他是从“大荒山无稽崖”的故事写起,要“更向荒唐演大荒”。即他敢于驰骋奇幻的想象,作出大胆的构思----在那文字狱盛行的恐怖年代里,他敢于借用种种“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词”(《庄子·天下篇》)),来表现那叛逆的精神和不羁的思想,确是越荒唐越妙、越无稽越妙,因为越荒唐、越无稽、就越能冲破一切礼法的精神枷锁,创造出象《红楼梦》这样“今古之所有小说传奇中亦未见的文字”----贾宝玉这个“今古未有之一人”的形象,并敢于将他美化、抬高到“开辟鸿蒙”以来的“第一”、“无双”的“绛洞花王”这样无与伦比的高度,表现出思想家的无比勇气和艺术家的无比魄力。

  从这样角度观察,《红楼梦》里原来费解的地方,也就变得很好明白了。例如懂得曹雪芹要将宝玉塑造成一个少女心目中的“绛洞花王”这样的设想和构思,那就可知林黛玉这个被贾宝玉所最钟爱的少女称为“潇湘妃子”,也就非常自然了。黛玉这个娇尊自恃的少女,尽管不能忍受任何揶揄和侮弄,涉及爱情、婚姻问题的时候,她更加敏感,格外警惕,不管任何人----那怕是最倾心的宝玉,最知己的紫鹃,一言不合,也立即变色。可是,当创造她的“上帝”----曹雪芹为了体现他的大胆设想和巧妙构思,要把“潇湘妃子”的别号加到她身上的时候,她自然无法抗拒,只得“低了头,也不言语”,并且周围那些被同一个“上帝”所创造的人物,也都得按着叙述者的要求视为当然,不以为怪了。严格地说,就这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而言,这个细节是“不真实”的。可是,这个细节是曹雪芹为了实现将宝玉塑造成少女心中的“绛洞花王”的设想有意安排的。他这种写法真是太大胆、太奇特、太危险了。在那专制主义统治的恐怖年代里,触及到“王”是大逆不道,罪无可逭的,依《大清律》,属于“十恶不赦”的“叛逆罪”。写吧,那是太冒风险了,不写吧这个体现着他那全部叛逆思想和叛逆情绪的前无古人的设想,脱尽古今小说窠臼的构思,又象那金色果子诱惑着夏娃一样地在诱惑着他----这也就使他患了一种不能言而又欲言的毛病。这样,不能言而又欲言,当其“蕴于心而抒于手也”,也就形成了一种“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的“似谲而正,似则而淫”(戚寥生:《石头记序》)的独特风格。他怕写得太显太露,被人一眼看出,必须将它密封、掩藏起来,就给宝玉形象抹上了“无能”。“不肖”、“自怨、自愧”、“似傻如狂”……之类的贬抑的色彩。同时,他又惟恐读者看不懂,先从《西江词》词中揭出他的“第一”“无双”,从赞警幻的《赋》中暗示出“陈梦王”“宓妃”的故事;作象征又叠用则天、太真、飞燕……等字样和“总花神”、怡红院“总一园之水”作隐喻,再从王夫人鸳鸯口中的“混世魔王”、“宝皇帝”、“宝天王”和“刘姥姥”说的“天皇宝殿”等语作暗示;以警幻许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和宝玉的别号“绛洞花王”作正面说明。

  这样,曹雪芹还恐读者不能领会其深意,特将那个冰清玉洁的“世外仙妹”林黛玉冠上一个和其少女身份不相称的“潇湘妃子”外号,这就无异在《红楼梦》这座严封密闭着的万户千门的艺术宫殿中开启出一个小小的窗口,有意逗引读者去窥探其中的奥秘。----即使如此,曹雪芹还是怕读者不能懂得,又不可多说,故又多出了感叹: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又再留下一个疑窦:“其中”之“味”究竟如何呢?----它启发读者去作一步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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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左礻右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