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贾探春,在大观园里是个与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并列的第一流人物。但是,长期来,因为第一,探春不认生母赵姨娘,想飞上高枝,“显出了反动阶级的本质”。第二,她一度“理家”作了些小改革,是“补天”而不是“改天”,“实际上代表了封建正统主义”。因而,她被判定为“巴结上爬的封建正统派”,它体现了曹雪芹“补天”的消极思想甚至使这部伟大作品显出了“思想上的缺陷”和“艺术上的不足之处”云。
这种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探春与赵姨娘
我们知道,曹雪芹是古代作家,《红楼梦》是古代作品,都受着那个时代的、阶级的限制。因而,评价探春形象就不应该用现代的标准来要求,而应从形象实际----即根据她在作品所处的地位及其给予读者的真实感受及其所达到的客观效果出发。
首先,在对待生母赵姨娘的畸形关系问题上,我们往往从抽象亲子关系来考察:认为她对待生母赵姨娘太生硬,太寡情了,所谓“生我之恩,视同陌路”。一般地说,母女之间,应该是一种最亲密的关系。探春死气活赖地只认王夫人是“母亲”、王子腾是“舅舅”不承认这个“生母”和死去的赵国基这个“舅舅”,确是畸形的、乖常的。已在客观上揭露出:封建统治者所提倡的所谓“以孝治天下”的“孝道”,在宗法等级观念的践踏下,已现出了十分虚伪、可笑的性质。我们作出对探春不认生母行为的谴责,也是不无理由的。----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即探春对赵姨娘的这番驳斥,又是“理”直气壮的,振振有词的。同时,从字里行间的行文语气看来,作者也是站在探春一边,支持她这个“理”的----当然,她所持的这个“理”是宗法等级之“理”,她所以感到“直”和“壮”的是不仅有当时目为天经地义的统治观念作她的依据,而且有王夫人这样实际统治者作她的靠山,所以她有恃无恐,这是毋庸置议的。作者的同情,支持她这个“理”,有理性观念上仍然因袭着统治观念的习惯看法。然而,我们的观察如果不就此止步,而作进一步分析的话,还可以发现这样的事实:
其一、赵姨娘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作品里介绍:她是个阴微卑贱的小人,不但目光短浅,胸襟狭窄,有些“颠倒”,“着三不着两”,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她处处有坏心肠,起鬼点子,是个自己无能而又时刻想害别人,心地极其阴暗、险恶的家伙。那个儇薄的贾环就是她一手泡制出来的好样版:他的赌输了赖丫环的钱,践踏彩云对他的情意,有意烫伤宝玉的脸,向贾政进谗诬告宝玉“强奸母婢”……等等行径,都显得极其卑劣、险恶和无耻,这和赵姨娘倾其私房钱买通马道婆作案要害死宝玉、凤姐的行径正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评者把她比作“狗龚”,可见对其深恶痛绝之至。实际上以“狗龚”比喻还是不恰当的,因为“狗龚”与人无害,而赵姨娘和贾环则是鬼鬼祟祟、蟹蟹螫螫地时刻怀着鬼胎,打着夺嫡、夺权的毒主意,真如那传说中含沙射影的鬼蜮那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觑饲着一击的机会。对于这样阴微卑贱而又歹毒异常的小人,在生活中难道还是少见吗?----有人认为赵姨娘比那假慈悲、真残忍的王夫人不见得“更坏些”,是个“被侮辱被损害的人物”。这是一种皮相的看法:王夫人的“残忍”是因“愚庸”而又当权造成的,就动机言她的撵金钏儿、晴雯等,并不知会将她们置于死地。作者说她是“喜怒出于胸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脂庚本七十四回)。赵姨娘则是一种处心积虑要去陷害别人,将别人置于死地以利已的人。换言之,即王夫人之杀人,因为她当权,当权而又“愚而好自用”。故“杀人必多”,可究其动机,却是不自知的;赵姨娘则反是,虽未当权,却处处存害人之意,有杀人之心。假如她和王夫人易地而处,其杀人必不少于王夫人。以法科刑固然以“杀人之事实”为依据;而凭情论理,则不能不追究其害人之意、杀人之心。评论文学形象不同于法院判决,不应只看效果,不问动机的。因此,我们固然没有理由对罪恶昭著的王夫人寄予任何同情;同时,对赵姨娘这种邪恶阴险的性格,也决不应因其出身奴隶就可以额外宽恕。她虽出身奴隶,已是“半个主子”,并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地进行夺嫡活动,以图爬上“正经主子”的宝座。那种认为“姨娘类型”中没有这样“阴狠恶毒”的人物,只有“夫人类型”的人物才有这样人物的说法是难令人苟同的。实际上,在多彩多姿的生活真实中,“夫人类型”中固然有这样的人物,“姨娘”类型”中同样也有。《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是非常真实的,并非如论者所指责那样“违背了现实主义的原则”。
这样阴狠恶毒的赵姨娘还有怎样的“母爱”呢?----这个“母爱”如果说探春“根本不接受”的话,那么,贾环可说是“全盘接受”了。那效果如何是尽人皆知的。所以,我们固然应谴责探春据封建等级的主奴之理以责生母的不义,也应该看到所斥责、轻视的具体对象又确实在客观上有值得斥责、轻视的地方。那么,她所据的这个“理”也显出了一定程度的含“理”性。
其二、在《红楼梦》里除了宝玉和贾政、女奴和主子的矛盾外,还存在着两对最深刻的矛盾:即贾赦、邢夫人和贾政、王夫人之间争权的矛盾及赵姨娘贾环和王夫人、宝玉之间争嫡的矛盾。前八十回中很多重大冲突的爆发都是和此攸关的。如《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和《惑奸谗抄捡大观园》两次轩然大波,前者是贾环的进谗诬陷造成的;后者是邢夫人对王夫人、凤姐发动的一次进攻,都是意味着夺权、夺嫡斗争的表面化、白热化。贾赦、邢夫人为一方和赵姨娘贾环为一方的两股邪恶势力,还显出合流的迹象。这种无止无休的夺权夺嫡的派系斗争,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法制度的不治之症,它是极其剧烈、极其丑恶的,《红楼梦》里也作了真实的反映。脂本里那失名的“怪客”题诗中说的“自执金戈自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及探春予言的“自杀自灭”,正予示了这两对矛盾还将大爆发,成为贾府“一败涂地”的重要因素之一。固然我们可以说,这都是狗咬狗的斗争,我们是不感兴趣的。但是,具体到研究古典文学作品来说,这种狗咬狗的斗争又往往构成了作品的重要内容,成为我们认识它的复杂面貌的主要对象。《红楼梦》所写的题材局限在宁、荣二府并侧重于荣府的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生活,更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那种掩鼻而过之的态度不是办法,这就不能不正视统治阶级内部派系之间的好坏之分,善恶之别和是非之辨。如果说:“端方正直”的贾政较荒淫无耻的贾赦,平庸的王夫人较好弄“左性子”的邢夫人及赵姨娘要稍微高出一筹的话,那么,叛逆宝玉和儇薄贾环之间,其相去是不可以道里计的。宝玉对园中包括探春在内的一切姐妹都给予无限的尊重和体贴,也赢得了包括探春在内的姐妹们的无限钟爱;贾环,则‘作践脂粉’,引起了园中除彩云以外的所有女孩子的憎恨和厌恶。----这是问题的又一个方面----这样,探春在贾府的这场内部斗争中站在哪一边呢?毫无疑问:在荣国府的长、二两房夺权斗争中,她是站在自己所以从属的一边,可是,在二房内部的夺嫡斗争中,一方为自己的王母和胞弟;一方为异母的嫡兄宝玉。那么,她应该参与生母赵姨娘和胞弟贾环的处心积虑的陷害宝玉的阴谋活动吗?----那样做,她是能够得到赵姨娘的‘母爱’的----但是,她不肯这样做,作了相反的选择,站到对立的方面去。这固然有关封建宗法观念的“嫡”、“庶”之份----维护“嫡”、“正”是合法、正当的,符合封建观念之“理”的。但是,任何“理”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当探春的这个“理”涉及到在王夫人和赵姨娘之间的选择,意味着宝玉和贾环之间选择的时候,就不再仅仅是个“正庶”之分、“嫡庶”之分的问题,实际上是个牵涉到善恶、美丑、是非之分的问题,无论就思想志趣、艺术爱好或精神境界来说,她和嫡兄宝玉虽然非同胞,却是气味相投、思想接近的,而和庶弟贾环虽然是同胞,却是格格不入,大相水火的。这样,探春果断地舍弃赵姨娘贾环这样的生母和胞弟,而坚决地站在王夫人----宝玉的一边,就既是合乎封建宗法之“理”,同时又合于舍恶就善、舍非就是,舍丑就美的这个“理”。因此,探春对待赵姨娘的态度固然有维护封建正统的因素,但同时也有着援用封建宗法之“理”来为维护宝玉之“理”作战的意味。评者说她“大义灭亲”,不能说是毫无理由的。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探春对生母赵姨娘的义正词严的呵斥,也就不能仅仅说成是“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这是赵姨娘的见解。我们应该作具体分析:应该看到其中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不可一概抹杀的。因此,也可知雪芹对探春这种不认赵姨娘这个生母的立场的支持和赞许,其中同样有其“合理”的成分,也不可一律以“思想局限”目之的。
“理家”及其他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评价探春的“理家”中表现的“补天之志”以及抄捡大观园打王善家的一掌呢?^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新的因素不能形成独立的社会力量,不能形成新的思想意识,所以,在中国的文学作品里也很少有反映“改天之志”的内容,象《水浒》那样描写农民起义的作品,书中英雄们的最高志愿只是“忠心答报赵王家”,“愿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条金捧打遍三界,仍跳不出如来掌心,不得不低头皈依佛法,可以说都未能“改天”。《儒林外史》里的恢复古代礼乐“祭泰伯祠”,是吴敬梓的最高理想,也是“补天”的性质,谈不上“改天”。这是中国的历史局限所造成的作家的局限,是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事实。----曹雪芹也不能例外。《红楼梦》里被公认为叛逆形象贾宝玉是“过一日是一日”,既不想“补天”,也不知“改天”;黛玉担心贾府中“出得多,进得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对探春的改革,她也表示赞同,说是“要这样才好,咱们也太费了。”(六十二回)可见她也是个“补天”派。如果依据“改天”的要求来评判古典作家和作品及其人物形象的话,那只能以虚无主义的态度一律予以否定,造成一片“空白”的。----林彪、江青一伙也就是这样干的,因此,“补天”或者“改天”作为评判探春形象的是与非,“正面”或“反面”,是不恰当的。
基于上述理由,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评判人的好、坏标准历来是忠与奸、智与愚之分----忠就是善,奸就是恶;智就是美,愚就是丑。《红楼梦》描写的是大观园围墙内的生活,虽然也写了一些聪明、美丽的被压迫的劥奴,但在其中并不占主要地位,作品里的主要人物还是贵族家庭的公子和小姐。固然,作品里出现了宝玉、黛玉这样不满封建的叛逆人物,对封建意识形态的一系列问题产生了怀疑,尽管这已经非常可贵,为中国历来的文学作品里所罕见。但是,也应该看到:这种怀疑和不满还只是自发的,朦胧的,半自觉或不自觉的,它和自觉地有志“改天”,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所以,即在那些叛逆人物之间也带着很大的局限,如宝玉也曾说过“颂圣”的话,黛玉也衷心接受宝钗的劝戒,假若按照那赤子样纯洁的标准衡量,则书中连一个“正面人物”也找不出。
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是具体的分析具体问题。《红楼梦》里既以描写贵族家庭的生活为主要内容,那么,同为封建阶级人物中的忠实与奸佞,明智与愚蠢、有志除弊兴利的改革家和安富尊荣,不顾坐吃山空的败家子之间还是有好坏之分、贤愚之辨的。这正如我们论及历史上的“忠臣”和“奸臣”、戏曲中的“贪官”和“清官”一样:如果我们认为“忠臣”和“清官”的作为只是巩固了封建统治是有“罪”的,而那些“奸臣”和“贪官”败坏了江山倒是“有功”的话,那势必得出赵高有“大功”而“岳飞有“大罪”的荒谬结论。社会的进化和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有的表现为量的渐进,有时表现为质的飞跃。因而,我们赞美那些轰轰烈烈的“改天”式的革命家,同时对那些“补天”式的变法人物,维新派也应给予一定的历史地位。
在这样的角度上,我们再来观察探春在大观园里所作的改革:她所举办的“兴利除弊”事项:一蠲免了宝玉、贾环、贾兰三人上学的点心费;二、取消了姑娘们每月重支的头油脂粉费用;三、用“伎之以权,动之以利”的手段让婆子们承包大观园里的物产生息,给贾府每年增加了四百两银子的收入。固然,正如有人所说,这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还不够贾赦买一个侍妾嫣红的钱,更不足应付周太监一次敲竹杠的银子。然而,在那样安富尊荣、金紫满堂的老爷,少爷、太太、小姐们只知饫甘餍肥,拚命挥霍,极力挖自己所赖以生存的社会墙脚的人们中间,独有这个“庶出”的未出闺阁的姑娘,竟然冷眼观察,默记在心,看出了这个大家族的“外面的架子虽没很倒,内中却也尽上来了”的危险局势,并利用“理家”机会,锐意进行改革,甚至不惜斥朱熹的“不自弃”为“浮土虚词”。她所作的这次规模虽小,收益也不算大,但却有显著成效的改革实验,有力地说明了这样的真理:即贾府这个家庭已腐朽到不改革不行的地步。如果说贾府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的话,那么,在实质上也就揭示出中国封建社会也已面临到不改革就无法生存下去的地步,同时,它也说明如果认真改革的话,还是可以改出成效,探春在大观园的范围内可收成效----那怕是一年只有四百多两银子的生息----扩而大之,同样也可以收到更大的成效。离开当时的具体条件要求探春“改变生产所有制”和“主子和奴仆的依附关系”,以及“专搞商品生产,积累资本、扩大再生产”,是不现实的、非历史的。
所以,探春的改革是应该肯定的。她在大观园里试行的分片包干、包产到人,并注意使用和培养园艺人才的作法,调动了园中妈妈们的积极性,收到了化废为宝、化消费为生产的效果,起到了“地尽其利,人尽其用”的作用,其方法和方向都是对头的。不错,她的目的是为了巩固贾府的封建统治制度,可是历史上的改革派----如王叔文集团的改革和王安石的变法,不也是为的巩固李家王朝和赵家王朝的封建统治吗?我们同样应承认他们的历史功绩,给予他们一定的历史地位。----探春的“理家”,在性质上也有些相似。因此,我们不应该嘲笑她的收效甚微,和不能最终挽救贾府的败亡,而应该重视和珍视这一点志在改革,指归在动作的决心、方法和魄力,有如衔石的精卫,救火的山雀那样:其效虽甚微,其志良可嘉焉!因而,这也就衬出了贾府的“须眉”确系“浊物”,既不能“齐家”,又不能“治国”,全是败家子,窝囊废,只有探春才是“可齐家”的“裙衩”,回目中赠以“敏”字,脂砚说她“看得透,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涂瀛说她“春华秋实,既温且肃,玉节金和,能润而坚,殆端庄杂以流丽刚健杂以婀娜者也!”(《红楼梦论赞》)雪芹通过作品里的兴儿的嘴中说出:把她比作“又红又香、无人不爱,只是有刺扎手”的“玫瑰花儿”(六十五回),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应该说,雪芹对这个人物形象的看法,固然反映出只能“补天”的思想局限,同时也反映出一种有才能而不得其用的历史苦闷。因而,探春的因“庶出”和“女孩家”的限制,纵有才能。抱负也不得发挥,所作小改革无补大局,这个事实,进一步暴露出封建宗法制度的腐朽透顶,它已失掉了再生的机缘和改革的可能。无可救药走向灭亡,是它的唯一归宿。同时,正如我们不因唐、宋王朝的覆亡而讪笑王叔文或王安石一样:对那些统治阶级中的“奸臣”和“忠臣”----明智者与愚蠢者,励精图治者与颟顸昏庸者执法无私者与贪赃枉法者之间,必须区别对待。我们对历史上每个昏庸腐朽王朝的覆灭,不会寄予任何同情,但是对那力挽狂澜,支持危局到最后的忠贞之士,板荡之臣,却往往寄予一定的同情和尊敬,这是因为在这些人物的身上往往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最优秀的品质,决不将他们和那些昏庸的统治者混为一谈,视同一丘之貉的。看待古典文学中的艺术形象,和评价历史人物也应有其相通、一致之处。因而,具体到贾探春的“理家”及其所谓“补天之志”的问题,也应将它和贾赦、邢夫人乃甚贾政、王夫人、凤姐等人的荒淫无耻、昏庸腐朽,作恶多端的行为区分开来,决不应因其只知“补天”而不知“改天”,就将她一笔抹杀,划成“反面”人物的。至于探春在“抄拣大观园”时打王喜保家的一掌应如何理解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看到:甄家的被抄,已使这个敏感的“三姑娘”看出了那告警的信号弹已经升起。可是,贾赦、邢夫人和贾政、王夫人之间还在进行着争权夺利的斗争。因“绣春囊”而引起的《惑奸谗抄捡大观园》那一场轩然大波,正是邢夫人向王夫人发动的一次进攻。抄捡的主张是王喜保家的提出来的,其目的是籍此打击王夫人和凤姐的威信,揭其治家不严的过失。值得注意的是:王夫人在这次进攻前张皇失措,匆促地作出同意抄捡大观园的决策,这正是她极其低能,愚蠢的表现;甚至连平时不可一世,号称“三头六臂”的凤姐,在这次进攻前也慌了手脚,“纵有千百样言语,此刻也不敢说,只低头答应着”(七十四回),如脂砚所评:变成“避祸从时,迥然又是一人矣”。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次抄拣中,作为邢夫人心腹的王善保家的是主谋者又是执行者。她狗仗人势,唯恐天下不乱,想从乱中捞到好处,先诬告了晴雯,又在大观园内大打出手,搜遍了包括林黛玉在内的“主子姑娘”和丫环们的住处,翻箱倒箧,沸反盈天,那气焰是何等嚣张!当王善保家的横冲直撞,所向无前,只有晴雯顶撞了几句,其他人噤若寒蝉,空气好象凝固了似的时刻,只有这个“三姑娘”看在眼里、气在心里,挺身出来,打了她一巴掌,是大快人心、大得人心的。有人认为:探春这一击是为了“维护‘主子姑娘’的尊严”,但在“客观上起了为大观园女儿们扬眉吐气的作用”。这是对的,不过还应看到探春这一击打在王善保家的脸上,亦即打在邢夫人的脸上。因而,打下了王善保家的不可一世的气焰,亦即打下了邢夫人的气焰。因此,她的强调“主子姑娘”的身份,在维护“主子姑娘”尊严的同时,还有着封建等级观念这个“理”来回击邢夫人向荣府二房发动的进攻的意味。表面上看,她在顶撞王夫人和凤姐,实际上还是为了维护她们的根本利益。所以,探春的这一击,除了维护“主子姑娘”的尊严外,还起了如下作用:其一,抨击了大厦将倾的危险局前自杀自灭,亲痛仇快的愚蠢行为;其二,回击了以王善保家的为代表所发动的向二房的进攻;其三、批评了王夫人、凤姐在长房进攻前所采取的错误对策;其四,伸张了大观园女儿们的郁闷之气。因此,探春这一击,是有积极意义的,应该予以肯定的。
如上所述,可知曹雪芹笔下的贾探春是个有才能的姑娘。在大观园里,她是个疾风下的劲草、板荡中的忠臣。脂砚也慨叹道:“伎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可见在那“忽啦啦似大厦倾”的危急局势中,只有这个“三姑娘”有收拾残局的才能。但是一因为她是“庶出”,二因为她是“女孩家”,终于远嫁出去。因而,她的才能也就压抑、被闲置,而不得其用。这是探春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一切有才能之士----特别是女性中有才能之士的共同的悲剧。
别林斯基认为典型形象是“艺术性地创造出来的人物身上特殊化的普遍概念,这既是人物,同时又是概念。”(《民间诗歌及其意义的总的看法》)探春形象的概念是什么?简言之,它的基本概念:她是个有才能的人,而是个有才能不得其用----特别是女性而不得其用的人。这也就在客观意义上反映出封建宗法是个扼杀一切才能----特别是女子才能的制度,它是极端僵硬、腐朽的,无可救药地必将灭亡的。尽管作者未必能意识到这一点,只是通过塑造这个人物形象来说明“金紫万千谁治国?裙衩一二可齐家”的想法。就这个目的来说,贾探春形象的塑造是很成功的。它的无比明,丰满的性格,更让我们看出了许多只有今天的读者才能懂得的东西。
固然,探春这个才能是为封建阶级服务的。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要求两个世纪前的曹雪芹先生在大观园里写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英雄来,----那样的要求是不现实的、非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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