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塑造出“真的人物”
---《红楼梦》的价值究竟在那里?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辛弃疾《青玉案》

(一)

  《红楼梦》的价值究竟在哪里?是个见仁见智、颇费“红学家”们评章的问题。不过,归根结蒂,《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它的价值首先应该用文学的标准衡量。那些从中看到“淫”、看到《易》、看到“排满”、看到“宫闱秘事”……等义,是从“道学”的、“经学”的、“革命”的、“流言”的----恰都不是从文学的标准着眼的。所以,也就各取一端,以其所是,非其所非,越争越分歧,越吵越胡涂。但是,绝大多数读者读《红楼梦》,因为他们并不存在各种“家”的偏见,也就易于对作品本身的文学价值,做出客观的、正确的评价。

  比方说,我们读《红楼梦》,首先认识了那个确属“古今不屑无双”的主人公贾宝玉。这个贾宝玉从旧的传统观念看来,是没有什么“德”、“能”的。论“德”吧,他“愚顽怕读文章”,偏偏不念那能“货与帝王家”的时文八股,厌恶仕途经济和孔孟之道。母亲王夫人视他为“孽根祸根”、“混世魔王”,恨不得让他“替珠儿早死了”。爸爸贾政更把他看作“好色之徒”,将来会“弑父弑君”,要亲自将他“活活打死”或用“绳子勒死”。说“能”吧,他既乏经世致用的方略,又无安邦治国的智谋,论文才,写不出《治安策》;谈武略,布不成《八阵图》。但作者却偏偏选择了这个“于国于家无望”的“惫懒人”作为书中的主人公。“主人公”是全书之胆、全书之魂,有规定全书思想面貌和艺术风格的作用,是推动整个故事情节发展的力量。在我们所看到的古今小说中,大都选择一个有智谋、有本领,或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作为主人公。如《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水浒传》里的宋江,都是不能不令人钦佩的人物,可说是选择得十分恰当。这个贾宝玉虽然没有上述诸说部中主人公的文才、武略、声威、福泽,可是,他所产生的艺术魅力却超过了上述种种人物。这是因为在这个人物身上显出了一种非常独特的东西:自己烫了手,还问别人痛不痛;自己淋了雨,还怕别人被雨淋;他替烧纸犯忌的丫环解围,替盗窃东西的女奴瞒脏……甚至他把一生事业寄托在赢得女儿们的“眼泪”上面。他和那些“恨不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刻之淫乐”的“皮肤滥淫之蠢物”截然相反,对待所接近的女孩子,不是如某些人所说的“见一个爱一个”,而是一味地爱护、尊重她们,关怀、体贴她们,以能为她们尽一点心、帮一点忙为乐为荣。他是这样稚气、天真、无私、无我,有一颗无邪的赤子之心和水晶样透明的灵魂。我们毋须急急地将他上纲上线到“市民阶级”的“新人”,或“封建阶级”的“叛逆”中去,丰富的形象往往不是抽象的概念所能准确地予以概括的。不过,应该看到,贾宝玉那种处处责备自己、自我忏悔的内省精神和丝毫没有大男子主义和夫权主义臭味的民主性格,在那“大夜弥天”的世纪里确是冲破黑暗王国的一粒星火,纵然是颤抖的、微弱的、黯淡的,却已冲破了铁板一块的浓黑,因而也是难能可贵的,弥足珍惜的。无怪当时有“痴女子”以读《红楼梦》而“啼笑失常”,“梦寐之间未尝不呼宝玉”⑴;甚至还有个“明艳工诗”的“贾人女”,“以嗜《红楼梦》致成瘵疾”,父母将书“取投诸火”,“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烧杀我宝玉!’遂死”⑵。这是因为在那些封建礼法禁锢下的女子心目中觉得:象贾宝玉这样足为“闺阁良友”的男子是太罕见,太难能可贵了。所以就打动他们的心,忘记了他是小说里的人物,朝思暮想、倾慕到以生命相殉的地步。这说明贾宝玉确是“开辟鸿懞”以来在“吃人”的旧社会中少有的“情种”----是“中国文学艺术中第一次出现的 ‘新人’”。他的“新”就“新在性格、灵魂、内心世界上,而不是新在什么理论体系、功勋韬略上”⑶。因而,也就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魅力:即当时那些拘囿于传统观念和功名富贵思想的读者,尽管不懂得这些道理,也会被这个“宝哥哥”吸住,不暇思索地跟着他走----以他的是非为是非、爱憎为爱憎的。这也就打开我们的眼界:让我们看到了除英雄、好汉之外,还有这样一种虽然独特、却又是普通、平凡的人也可以作书中的主人公。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尽管没有其他小说中主人公的种种文才、武略、奇技、异能,而他的种种“怪癖”、“痴病”,却是一个普通、平凡的“真的人物”所能感知、理解的。而那些说部中的英雄、好汉、活佛、神仙或才子、佳人的文才、武略、奇技、异能……等等,尽管神奇、杰出、怪异,然而超凡入圣、高不可攀,是“超人”,而我们是普通、平凡的人,和他们有“仙(或‘圣’、‘佛’)凡之隔”,他们种种,也就非我们所能感知、理解,自然也就不可能懂得他们的心。尽管《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为一切小说中“今古未有之一人”(脂评),但因为是“真的人物”,故能被我们普通、平凡的人所感知、理解、同情,引为知心,作为密友。

  贾宝玉的“魅力”就是这样产生的。

  这就说明文学作品的主人公塑造得成功与否,关键就在于人物的真实可信程度的深浅和艺术感人力量的强弱。


(二)

  我们的思想随着贾宝玉在“脂粉队”里的活动,又会接触到一个又一个象花束一样美丽、芬芳的少女。

  美丽的女人,是历来小说中所极力描写的对象。那些小说里的“美人”,或“美人”加“英雄”的“女英雄”,几乎都千篇一律地是“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可是究竟是怎样个“美”法,却无法想象得出来。即以十三妹、穆桂英、樊梨花那一类“女英雄”来说,非但有“男儿解甲、密斯托枪”之诮,而且“英雄儿女之概,备于一身,遂使性格失常,言动绝异,矫揉之态,触目皆是”⑷。其他如公子落难,小姐讨饭,终于奉旨完婚的小说里的“佳人”,就更是“千人一面”,不能留给读者任何印象。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的“美人”或“女英雄”----应该说虽为罕见,却不是绝对没有的----而在于作者没有本领、不能把她们写“活”,写成有声有色、有血有肉的“真的人物”。因而,这些小说中的“美人”和“女英雄”只是名号的标签、概念的图解,只能是纸剪的,在读者的心中“活”不起来。《水浒传》里的好汉写得龙腾虎跃、生气勃勃,但那里面的女性,如潘金莲、潘巧云、阎惜姣之类人物,也数人一面,是“贱人”的化身。而不是高尔基所说的“大写的人”,即“真的人”。

  可是,《红楼梦》里的女性却不是这样。当我们随着贾宝玉这个中心观察点转移的时候,在他所接触的女儿们结成的脂粉队里,不但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各自不同的女子的肖像,而且随着情节的发展与她们的遭遇和经历的展开,我们又接触到一颗又一颗不同女儿的心。我们不但看到黛玉的“笼烟眉”,“含情目”,宝钗的“脸若银盆,眼若水杏”,湘云的“俏音咬舌”,“大说大笑”,凤姐的“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开”的肖象,而且能感到、并摸着黛玉那孤栊傲世、多愁善感的心,宝钗的八面玲珑、城府森严的心,湘云的胸无宿物、天真烂漫的心,凤姐的口蜜腹剑、阴险毒辣的心……乃至探春的灵敏的心,晴雯的纯洁的心,袭人的柔媚的心,紫鹃的深情的心,鸳鸯的不屈的心,平儿的善良的心,香菱的娇憨的心……等等。尽管她们是小说里的人物,是纸上的,然而,《红楼梦》的神奇魅力使你把她们当作了有生命的、活的、真的人物,好象她们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出现在你的面前,活动在你的眼前,使你能感到她们的呼吸,扪到她们的心跳,比对自己的亲人、密友还要熟悉、贴近。这时,你会感到自己不是一个旁观者,而是象宝玉一样的卷入她们结成的脂粉队之中,成为其中一员,成为她们的知心的“闺阁良友”。同时也忘记了她们是按传统观念应被歧视,或应被称作“贱人”的人。

  因此,《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在于:“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⑸。而且有很多是真的女性人物。她们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大群、一大群地连袂出现,一个个人,一颗颗心,向你呈现,向你袒露,让你如饮醇醪、如沐春风一样获得最深的美的享受。也就在这个陶醉和享受的忘我瞬间,你的思想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提高。这是“文学”----“人学”成就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和所能起到的最大作用。在世界艺林中,也只有极少数的第一流的作品才能达到如此地步。

  所以,尽管头脑中有许多封建思想的读者,对贾宝玉说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天地灵秀之气”只钟于“女子”,男人是“可有可无”的“须眉浊物”之类的话,也并无荒诞不经之感,不但不产生抵触情绪,还会在无形中接受他的观点。这是因为在艺术欣赏的美的享受中,读者思想中的迷信和偏见的冰块会无形中融化、消解了。《红楼梦》里的女子群象,以生活本来面貌的全般丰满性说明了一个最简单,却最容易被忽视的真理,即女人也是人,并非什么“不祥、不洁之物”。恰恰相反,她们憧憬自由的生活,要求人格的独立,她们的聪明、智慧和才能----性格、灵魂和内心世界的美,在那连石狮子也难得干净的贾府里是远远超过了赦、琏、珍、蓉一类“须眉浊物”的。


(三)

  同时,随着贾宝玉“周旋于姊妹中表以及侍儿如袭人晴雯平儿紫鹃辈之间,昵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⑹之时,也和他一样地“在繁华丰厚”中“屡与‘无常’觌面”⑺:死金钏、死晴雯、死尤二姐和尤三姐……这又和他一同地“看见许多死亡”。这“许多死亡”,说明了《红楼梦》的悲剧,不仅仅是宝黛爱情的悲剧,而且是每一个青年女子的悲剧;黛玉“泪尽而死”是悲剧;宝钗的“金簪雪里埋”也是悲剧;湘云的“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探春的“清明涕泣江边望”,惜春的“独卧青灯古佛旁”,妙玉的“风尘肮脏违心愿”……等等,同样是悲剧;甚至凤姐的“哭向金陵事更哀”,李纨的“枉为他人作笑谈”,也无一不是悲剧。“金陵十二钗”代表作者所经历的“当日所有之女子”的名册均在《薄命司》,也说明不是某一个、两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日所有之女子的悲剧----“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总悲剧。正如恩格斯所指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⑻。在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统治下,女子除受“政权、族权、神权”的“三种权力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⑼。她们所受的压迫较男子更深一层,中国历史的道路浸透了她们的斑斑血泪。但是,千百年来,人们目睹着这无数的女子断送青春、流尽眼泪、呕尽心血的悲剧,司空见惯,置若罔闻,目为是历来如此、应该如此的。甚至不少男子以“大丈夫”为骄傲,以凌辱摧残妇女为光荣。

  可是,《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对于这个象征着“当日所有之女子”悲剧命运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却“不仅仅是一个旁观者,不仅仅是一个高度理解、无限同情者”,而且是“他把一切他所爱者的不幸全担在自己肩上”,成为“比每一个不幸者自己所感到的苦恼更为苦恼的大苦恼、大悲剧”⑽。这样,我们就可知曹雪芹创造《红楼梦》这部伟大的悲剧小说的最大价值就是它以不可阻挡的狂潮样的艺术魅力将读者也卷入这个“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悲剧漩涡之中,这也就是将他自己担负着的这个“大苦恼”借艺术的魔力分担到每一个读者的肩上,令每一个读者目睹有如金钏儿只为几句戏言被撵而逼得投井自杀,晴雯只为“眉眼有些象林妹妹”而被活生生逼死,四儿因“有几分水秀”而被撵,芳官因为“唱戏的女孩子自然更是狐狸精”而被撵,尤二姐和尤三姐惨死……这样的事件,不能不怵目惊心!这一件件惨事,一幕幕悲剧,都是封建社会里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致祸、致死的原因,都不是她们本身的过失,而是封建社会里的冤、假、错案。而这些冤、假、错案竟出自那号称“大善人”的王夫人之手和称为“恩多威少”的贾府之中。眼看这一个个无辜的青年女子的美好生命的毁灭,即使最冷漠的人,也很难不为这些美好生命的毁灭而感到心灵上的痛楚,一掬同情之泪!这就是作品产生的“撄人心”的力量。它使读者由旁观者卷入其中,分享这些“当日所有之女子”的不幸,分尝这个大悲剧的苦味,使人情不能已地去追索造成这些悲剧的根源,这也就在“娱人情”的“兴感怡悦”中达到了“为科学所不能言”的“启人生之@②机”,明“人生之诚理”⑺的效果。

  《红楼梦》中的每一个悲剧,都有着可以写成一部动人的多幕剧的容量。《红楼梦》的总悲剧,包括着无数的小悲剧。而无数小悲剧,又构成一个大悲剧、总悲剧的结构,显出了万户千门,复杂综错,有如海洋一般浩瀚的深广的容量。正因为这些大大小小的悲剧是普通的,平凡的,日常大量发生的,也就更为鲜明、有力地说明了这个总悲剧,不是什么“过失悲剧”、“性格悲剧”或“道德悲剧”,而是一个深刻的社会悲剧和历史、时代的悲剧。

  曹雪芹是从“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的“空”、“无”观点解释这个大悲剧产生的原因,从佛、老的否定人生的思想立场否定他眼前所经历的人生。然而,他眼前所经历的人生,发生在十八世纪中叶的中国封建社会最沉闷、黑暗同时又是最后一个繁荣高峰的时期。所以,他所否定的人生,也就恰恰是代表那个罪恶的封建制度。因而,他的全部艺术才华之总和所发挥的最大能量就集中到抨击罪恶的封建制度上面。他从“丑恶的事物旁边,从那些身受封建压迫的‘小才微善’的女子身上,发现了美”⑿。他痛心于她们的被摧残、被毁灭,把满腔的同情热泪倾注于笔端,写出了这“字字血泪”的《红楼梦》。所以,它的“最感人之处,往往是在它真实地展示了生活的美及其被摧毁的过程”⒀。

  这样,《红楼梦》就唤起了我们对体现了生活的美而被摧毁的女子悲剧命运的同情和对摧毁这种生活的美的黑暗势力----实质上是封建宗法制度----的憎恶。这就会“渊邃人之性情、崊高人之好尚”⒁,使读者思想感情中发生细微的变化:那把女人看作“不祥、不洁之物”的想法会发生动摇;那与专制独夫心理相结合的大男子主义的骄矜会有所收敛;那对人的心灵的激荡和感情的千变万化的盲目无知状态也会有所改善。这将有助于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沟通思想和情感,逐步美化心灵,提高精神生活。


(四)

  可以想见,在那锢情灭性的封建礼法统治的世纪里,《红楼梦》“撄人心”的力量是何等强烈!随着它的传抄问世的“不胫而走”,产生了一种有如火山爆发、风雨骤至一样地勃然莫能止、沛然无可御的冲决封建道德樊篱的巨大力量。卫道之士一片惊呼,诅咒为“大盗不操戈”⒂,“甚于刀兵水火盗贼”⒃的“诲淫之尤者”,必须焚毁、禁绝之而后快、而后已,并不是偶然的。我们试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阿Q尚严守“男女之大防”;八十年代我们耳边还时常听到种种“女不如男”的论调。然而早了两个世纪的曹雪芹却公然提出“女子应重于男、高于男”的主张,揭出“闺阁昭传”的大旨,为“当日所有之女子”“编述一集,以告天下”。说大胆,还有比这个更大胆的吗?说独创,还有比这个更独创的吗?说艺术上的伟大还有比这个更伟大的吗?又何必千方百计地牵涉到顺治出家、雍正夺嫡、掩盖政治……等等上面去呢?设如《红楼梦》里写的不是贾宝玉这样的“怡红公子”、黛玉这样的“潇湘妃子”、薛宝钗这样的“蘅芜君”……之类多种多样、光采照人的“真的人物”,而去写顺治与鄂妃、纳兰性德与清客,或胤@③、允祀、允④@……等等人们的宫闱秘事,最大限度也不过写出象《御香缥缈录》、《瀛台泣血记》之类的东西而已,能够打破旧的“传统的思想和写法”,引起读者如此这般的广泛兴趣吗?

  所以,正如一切中外古今的最伟大的作品的价值在于它们创造出不朽的真的人物一样,《红楼梦》的价值在于:如鲁迅先生一语破的所指出的,“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他们或她们既是从一千个人中能喊出他或她的名字的“这一个”,又是有着高度概括性的、甚至就是一类人物代表的典型。而且更为可贵的是在这些人物的身上体现出了一种罕有的男性的反省和忏悔,如贾宝玉;女性的觉醒和反抗,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他(她)们的精神,有着一种“人的觉醒”的意味。这更是传统小说里所未有的,这就格外产生了一种稀有的“撄人心”、“娱人情”、“益人智”的作用。它冲溃了封建礼法所设置的心的堤防,显出了“廓清旧道德”的巨大的力量。这是因为《红楼梦》是文学作品,它的价值只能从文学艺术的标准衡量。什么“红学特殊论”、“特殊红学论”,只会越搞越玄、越搞越繁琐,造成《红楼梦》的“盛名”之累。无怪谈到“红学”,有人嗤之以鼻;有人嘲笑“红学”已“掘地三尺”;有人竟喻《红楼》已“西子蒙不洁”……可慨也夫,究竟是谁之“过”呢?


1982年3月11日初稿、15日二稿
1982年7月5日改成
1983年2月11日定稿


注释:
⑴乐钧:《耳食录·二编》。
⑵⒂陈其年:《庸闲斋笔记》。
⑶舒芜:《“新人”宝玉新在哪里?》。
⑷⑹⑺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⑸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页。
⑼《毛泽东选集》袖珍本319页。
⑽舒芜:《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学刊》第一辑。
⑾鲁迅:《摩罗诗力说》。
⑿⒀蒋和森:《红楼梦论稿?再版题记》,重点是引者加的。
⒁鲁迅:《拟播美术意见书》。
⒃齐学袭:《见闻杂记》。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②原字外门里必
@③原字左礻右题
@④原字左礻右唐